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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_化工安全生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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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导航:第一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第二节化工生产过程安全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

#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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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目前,中国的石油和化学工业从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到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盐化工、国防化工、化肥、纯碱、氯碱、电石、无机盐、基本有机原料、农药、染料、涂料、新领域精细化工、橡胶工业、新材料等,已经形成具有20多个行业、可生产4万多种产品、门类比较齐全、品种大体配套完整的、全产业链的石化产业体系,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化工园区是石化化工行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促进安全统一监管、环境集中治理、上下游协同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行业发展的主阵地。2021年1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旨在通过“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推动化工产业集中化、绿色化、安全化发展。为贯彻落实该办法,工信部牵头开展了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回头看”,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和认定管理。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公告了5批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总数约700家(动态调整),覆盖31个省(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先后发布《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化工园区每年开展一次安全风险等级自评,省级层面按照每年不低于30??比例抽查复核安全风险等级,每三年完成一轮全覆盖省级复核;化工园区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化工园区应严格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制定并落实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及时动态更新。第一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目前,我国化工行业呈现“两极化”发展态势。一是以装置大型化、工艺复杂化、产业集约化、技术资金密集化为突出特点的大型化工企业。这类企业工艺过程连续性强、自动化程度高,企业综合管理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难度大。二是以工艺落后、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装备水平较低为显著特征的中小化工企业。这类企业综合管理水平较低、过程安全管理能力差,事故易发多发。因此,夯实化工企业综合管理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基础,

🧠 记忆法(化工六大特点)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六大特点:①原料产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②工艺复杂高温高压;③系统性和综合性强;④正常生产与施工并存;⑤事故应急救援难度大(还有一条多为「连续性强/危险性大」类)。口诀「毒火高压、系统强、施工并存救援难」。

实现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必须实行分类指导,因企施策。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原料和产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化工生产中化学品种类繁多,从原料到产品,包括工艺过程中的半成品、中间体、溶剂、添加剂、催化剂、试剂等。这些化学品中,70以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有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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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蚀性等危害特性,而且多数以气体、液体状态存在。在高温高压等苛刻条件下极易发生泄漏,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如果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或设备管理不善、年久失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更大。化工生产过程中,一些原料、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具有腐蚀性,例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一些强腐蚀性的物质,如硫酸、硝酸、盐酸和烧碱等,它们不但对人有很强的化学灼烧作用,而且对金属设备也有很强的腐蚀作用,再如原油中含有的硫化物就会腐蚀设备管道。化学反应中也常常会生成新的具有腐蚀性的物质,如硫化氢、氯化氢、氮氧化物等。如果在设计或选材时未充分考虑到该类腐蚀产物的影响,不但会大大降低设备的使用寿命,还会使设备减薄、变脆,甚至承受不了设备的设计压力而发生突发事故。总之,化工生产涉及物料种类多、性质差异大,充分了解原材料、中间体和产品的性质和要求,对于安全生产是十分必要的。这些关键物性参数通常包括闪点、燃点、自燃点、熔点或凝固点、沸点、蒸气压、溶解度、爆炸极限、热稳定性、光稳定性、毒性、腐蚀性、空气中的允许浓度等。基于物料的这些关键物性参数,可以制定必要的防护措施、中毒的急救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等。

二、生产工艺复杂、操作条件苛刻化工生产涉及多种反应类型,反应特性各异,工艺条件(如温度、压力)相差悬殊,影响因素多而易变,工艺条件要求严格,甚至苛刻。有的化学反应在高温、高压下进行,有的则需要在低温、高真空等条件下进行。例如,石油烃类裂解,裂解炉出口的温度高达950℃,而裂解产物气的分离需要在-96℃下进行;氨的合成要在10~30 MPa、300℃左右的条件下进行;乙烯聚合生产聚乙烯是在压力为130~300 MPa、温度为150~300℃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些苛刻的工艺参数条件一方面直接增加了生产工艺过程的固有危险,同时也使得化工工艺的控制和化工设备的维护面临巨大的挑战。此外,化工生产中涉及各种硝化、氧化、聚合、磺化等放热甚至强放热反应,这类反应若因物料的投放顺序、速度、配料比、冷却剂温度、流量、搅拌、供电、杂质等工艺参数的失控,极易导致热量积聚,若控制不当,热量积聚会进一步引发局部过热或“飞温”(温度急剧失控上升),甚至导致反应器爆炸。一些反应活性较高的化学品在储存过程中也有可能因缓慢的氧化积热而导致自反应失控事故。

三、化工生产装置的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以及智能化近几十年来,化工生产装置大型化已成为国际主流趋势,如合成氨工业和石油化工,氨的合成塔尺寸,50年来扩大了3倍,氨的产出率增加了9倍以上;乙烯装置的生产能力已达到120×10?t/a。伴随着化工装置大型化,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了生产装置也向高度连续化、控制保障系统自动化乃至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化工生产实现了远程自动化控制和操作系统的智能化。现代大型化、智能化的化工生产装置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对操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需具备现代化学工艺理论知识与技能、高度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保证装置的安全运行。操作人员对操作系统的误操作以及控制系统的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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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事故。

四、化工生产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强将原料转化为产品的化工生产活动,其系统性不仅体现在生产系统内部的原料、中间体、成品纵向上紧密关联,更体现在与外部支持系统(如水、电、蒸汽等能源的供给,机械设备、电器、仪表的维护与保障,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产品应用等)的横向上的复杂联系。任何相关系统或环节的运行状况出现问题,都可能直接影响甚至中断化工主工艺系统内的正常运行。化工生产各系统间相互联系密切,系统性和协作性很强。化工生产的任一系统发生问题都会对整个生产系统产生影响,严重时甚至会引发事故。

五、正常生产与施工并存化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装置改造以及故障检修等,导致企业正常生产运行与施工作业活动在时空上并存。这不仅会引入施工作业本身的风险(如动火、高处作业),还可能会引入参与施工作业的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的风险.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对在役生产装置(设施)的安全运行的显著威胁。同时,正常生产与施工并存时,还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风险等。

六、事故应急救援难度大化工生产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加之装置规模日益扩大、工艺流程复杂、管道设备交叉布置,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事故应急救援的难度极大。如果未能在事故发生前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很难在事故救援过程中采取正确的应急救援策略,不能有效地控制事故扩大进程,甚至会引发灾难性的事故后果。如2015年8月12日发生在天津的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就充分体现了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难度之大。该事故共动员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达1.6万多人,动用装备、车辆2000多台,其中解放军2207人,339台装备;武警部队2368人,181台装备;公安消防部队1728人,195部消防车;公安其他警种2307人;安全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处置专业人员243人;天津市和其他省区市防爆、防化、防疫、灭火、医疗、环保等方面专家938人,以及其他方面的救援力量和装备。公安部先后调集河北、北京、辽宁、山东、山西、江苏、湖北、上海等8省市公安消防部队的化工抢险、核生化侦检等专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参与救援处置。公安消防部队会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组成多个搜救小组,反复侦检、深入搜救,针对现场存放的各类危险化学品的不同理化性质,利用泡沫、干沙、干粉进行分类防控灭火。第二节化工生产过程安全

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况

🔍 过程安全管理(PSM)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工艺安全)依据 AQ/T 3034,核心要素:工艺安全信息、工艺危害分析(PHA)、操作规程、变更管理(MOC)、设备完好性、承包商管理、应急响应等。题目考「变更管理」——工艺、设备、人员变更都要走 MOC 程序。

化工生产过程安全(也称工艺安全)包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使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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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运输或处置,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和工艺变更等活动全过程,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消除和减少生产过程危害、减轻事故后果的重要前提。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由于工业过程特别是以化学工业、石油化学工业为代表的高能化、自动化大型生产装置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发展,灾害性爆炸事故、火灾事故、人群中毒事故不断出现,这些灾害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社会问题远远超过了事故本身。在高科技越来越密集,经济规模越来越宏大的当今,避免化学工业灾难性事故成为一个国家经济顺利发展的前提条件,已经成为化工装置平稳安全运行的核心问题。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要求化工生产过程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化工过程(chemical process)装置的工艺结构决定了装置系统的危险特征。化工过程安全是以化学工业生产工艺过程及典型装置为对象,研究其工艺与过程的介质、工艺、装备、控制及系统的危险性与安全技术的工程问题。对装置结构中的反应、传质、传热、输送等过程的物料平衡、能量平衡、动量平衡等条件进行分析,研究过程动态变量对平衡与稳定条件的影响以及反应过程危险要素的动态物性和转化机制、事故灾害的突跃条件及状态变化,建立系统安全运行和操作控制技术条件,确定边界状态变量、极限控制参数等。化工过程伴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料和产品,涉及工艺、设备、仪表、电气等多个专业和复杂的公用工程系统。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是国际先进的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和控制方法,是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10年9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行业标准《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10),于2011年5月1日实施,此标准为化工企业提供了过程安全管理的系统管理思路和框架,对推进国内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和遏制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要求化工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指导意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化工企业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于2022年10月1日发布公告,批准发布新修订的行业标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该标准替代《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10),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本次标准修订在结合国内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现状的基础上,融入了国际先进的过程安全管理理念和最佳实践经验,以及国内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力求贴近企业管理实际,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体系。

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根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的规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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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容和任务包括:企业要加强安全领导力建设,推动和领导企业化工过程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要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法定要求;收集和利用安全生产信息;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通过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及风险监控,保证风险处于受控状态;严格装置安全规划与设计,实现本质安全;严格新装置首次开车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持设备完好性;用仪表和控制实现过程安全保护措施(保护层);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事故事件管理;本质更安全;安全文化建设;体系审核与持续改进等。(一)安全领导力企业安全领导力主要指企业各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能力,核心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理论素养,确立安全生产目标愿景,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践行安全生产职责,提供人力资源,建立懂安全的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各级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重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件)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考核,不断提高安全领导力。(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根基。标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企业所有层级和岗位,做到“一岗一责”,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应清晰明确、便于操作、实时更新。企业还应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及落实情况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并严格落实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此外,还应每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开展评审,视情况进行修订。(三)安全生产合规性管理合规性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所有的程序、制度、标准、工作、现场、活动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员工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程序的要求。标准规定: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合规性管理制度,明确合规性管理的主管部门,确定合规性管理程序和要求;建立法规标准定期获取、更新、评估的机制;将新要求及时转化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规程。(四)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存在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是危害识别和风险分析的依据,也是落实过程安全管理其他要素的基础。

1.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信息文件。企业要保证生产管理、过程危害分析、事故调查、符合性审核、安全监督检查、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2.全面收集安全生产信息企业应明确责任部门,对装置规划、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时收集获取,明确收集获取的时间间隔、途径、识别方法、应用管理等内容,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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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准确、完整。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工艺危险性信息、工艺技术信息、设备设施信息和其他信息。企业合规性管理所需的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信息的获取、识别、更新、归档可合并管理。

3.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企业要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通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作工艺卡片、编制培训手册和技术手册、编制化学品间的安全相容矩阵表等措施,将各项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纳入自身的安全管理中。(五)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也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企业应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和风险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通过强化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履职能力。企业应建立岗位能力标准,按照岗位需求、生产运营的不同阶段和风险特点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新入职员工开展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会同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工作;定期对在岗人员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进行岗位履职能力评估;通过导师带徒、在职教育等方式拓展培训渠道,提升培训效果;定期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建立教育培训档案,保存员工的教育培训记录。(六)风险管理风险管理贯穿于生产装置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以及作业过程,是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核心要素,也是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制定管理程序或执行管理程序的基础。企业应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责、范围、方法及风险管控要求等,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融入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及风险监控,保证风险处于受控状态。(七)装置安全规划与设计

🗣️ 考友点评

本质安全设计是化工安全第一道防线:在源头消除/降低风险,不是靠事后防护。考友总结四原则:替代(用安全物料)、最小化(少用少存)、缓和(降温降压)、简化(减少复杂环节)

安全规划和设计是化工装置实现本质安全的基础和根本。在规划阶段,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分析拟建项目存在的工艺危害,当地自然地理条件、自然灾害和周边设施对拟建项目的影响,以及拟建项目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对周边防护目标的影响,依据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厂址的选择、总平面布置。在设计阶段,必须根据项目类型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依据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艺过程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结果、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等辨识和评价结果,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的实践经验进行化工装置的设计工作。编制并出具科学、合理、安全的化工装置设计文件,为后期的项目建设和安全平稳运行提供基础保障。(八)装置首次开车安全在生产准备阶段,企业应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后,及时组织开展生产准备工作。在吹扫、清洗、气密(压力)试验阶段,应编制方案,落实责任人并实施。在单机试车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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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应成立试车小组,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在中间交接阶段,应组织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和操作人员开展“三查四定”工作。在联动试车阶段,企业应统筹协调试车的管理工作。在开车前安全审查阶段,应完成开车前的安全审查。在投料试车阶段,企业负责人和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做好指挥工作,严格按照试车方案进行投料试车。(九)安全操作企业应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明确操作规程的管理要求,定期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正常运行期间,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以及交接班管理制度。对于开停车过程,要制定开停车方案并严格执行。对于异常工况的处置,要优化报警管理,提升员工的异常工况处置能力。

1.操作规程管理企业要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内容,明确操作规程编写、审查、批准、发布、使用、控制、修改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与安全要求;工艺参数的正常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防止和纠正偏离正常工况的方法及步骤:操作过程的人身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注意事项等。操作规程应及时反映安全生产信息、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的变化。企业每年要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至少每3年要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当工艺技术、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企业要确保作业现场始终存有最新版本的操作规程文本,以方便现场操作人员随时查用;定期开展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建立培训记录和考核成绩档案;鼓励从业人员分享安全操作经验,参与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和审核。

2.装置开停车安全管理企业要制定装置开停车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制度。在正常开停车、紧急停车后的开车前,都要进行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开停车前,企业要进行风险辨识分析,制定开停车方案,编制安全措施和开停车步骤确认表,经生产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要严格执行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企业要落实装置开停车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开停车方案,建立重要作业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开车过程中在对装置依次进行吹扫、清洗、气密试验时,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在引进蒸汽、氮气、易燃易爆介质前,要指定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流程确认;在引进物料时,要确认流程是否正确,并随时监测物料流量、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变化情况。要严格控制进退料顺序和速率,现场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检,监控有无泄漏等异常现象。装置停车过程中的设备、管线低点的排放要按照顺序缓慢进行,并做好个人防护;设备、管线吹扫处理完毕后,要用盲板切断与其他系统的联系。抽堵盲板作业应在编号、挂牌、登记后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并安排专人逐一进行现场确认。

3.异常工况监测预警企业要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对重要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控预警;要采用在线安全监控、自动检测或人工分析数据等手段,及时判断发生异常工况的根源,评估可能产生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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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果,制定安全处置方案,避免因处理不当造成事故。(十)设备完好性管理设备完好性管理涵盖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运行维护、检验和测试、预防性维护、缺陷管理、泄漏管理、数据库管理等方面,企业应建立设备完好性管理制度、设备设施检维修规程、巡回检查制度和预防性维护管理程序,对设备设施缺陷的辨识、分析、报告、处理进行闭环管理并持续改进,完善泄漏检测、报告、处理、消除的闭环管理流程,将与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的文件、档案、信息、数据等纳入设备设施数据库中统一管理。

1.建立并不断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账管理制度。企业要对所有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台账、技术档案和备品配件管理制度,编制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设备操作、维修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资格考核,培训考核情况要记录存档。建立装置泄漏监(检)测管理制度。企业要统计和分析可能出现泄漏的部位、物料种类和最大量。定期监(检)测生产装置动静密封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标定各类泄漏检测报警仪器,确保准确有效。要加强防腐蚀管理,确定检查部位,定期检测,建立检测数据库。对重点部位要加大检测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理管道、设备壁厚减薄情况;定期评估防腐效果和核算设备剩余使用寿命,及时发现并更新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2.本质安全设计企业应要求设计单位做好本质安全设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合理选择设备和管道的材质、设备规格,关键设备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裕量,为装置长周期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3.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开展设备预防性维修。关键设备要装备在线监测系统。要定期监(检)测检查关键设备、连续监(检)测检查仪表,及时消除静设备密封件、动设备易损件的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压力管道阀门、螺栓等附件的安全状态,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加强动设备管理。企业要编制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动设备始终具备规定的工况条件。自动监测大机组和重点动设备的转速、振动、位移、温度、压力、腐蚀性介质含量等运行参数,及时评估设备运行状况。加强动设备润滑管理,确保动设备运行可靠。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编制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等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企业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要制定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建立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新(改、扩)建装置和大修装置的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投用前、长期停用的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再次启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要建立健全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建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专业会签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制度。(十一)安全仪表管理企业应从安全仪表通用管理、安全仪表系统(SIS)管理、其他安全仪表管理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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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方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仪表包括安全控制、安全报警和安全联锁,是用仪表和控制实现的过程安全保护措施。企业应根据安全仪表功能性和完整性要求,按照安全技术文件设计和实现安全仪表功能,制定安装调试和联合确认计划、维护计划和规程。应制定过程报警管理制度,加强基本过程控制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自动控制的投用率,设计和设置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开展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企业要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安全仪表功能(SIF)及其相应的功能安全要求或安全完整性等级(SIL)。企业要按照《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21109)和《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T 50770)的要求,设计、安装、管理和维护安全仪表系统。(十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企业应从制度建立、辨识与评估、风险分析、监测监控、信息告知、应急演练等方面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在设计阶段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故障假设(What-if)、安全检查表等方法开展风险分析,提高本质安全设计;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在役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风险分析;涉及毒性气体、剧毒液体、易燃气体、甲类易燃液体的重大危险源,应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应采用事故后果法确定其影响范围。此外,还提出了设置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建立了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并将有关监测监控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十三)作业许可企业要建立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明确作业许可范围(含特殊作业)、作业许可管理流程、作业许可类别分级和审批权限及相关人员培训与资质等,提出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作业人应经过相关培训,作业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开展风险分析并落实安全措施,定期检查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持续提升作业许可管理水平。

1.建立特殊作业许可制度企业要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的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特殊作业许可制度,规范动火、进人受限空间、动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2.落实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掌握风险控制措施、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预防和控制风险措施得到落实。特殊作业审批人员要在现场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后,再签发作业许可证。现场监护人员要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监护人员擅离现场。(十四)承包商安全管理企业应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承包商资格审查,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作业前应对入厂的承包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对承包商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为承包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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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安全作业条件,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管,建立与承包商的沟通机制,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业绩,优化承包商资源。(十五)变更管理变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无处不在,也贯穿于化工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变更管理是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体系中关键的一个要素,目的是将变更所带来的危害控制在风险可接受的范畴。按专业可将变更分为总图变更、工艺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仪表系统变更、公用工程变更、管理程序和制度变更、企业组织架构变更、生产组织方式变更、重要岗位的人员和职责变更、供应商变更、外部条件变更等。按照变更期限,可将变更区分为永久性变更、临时性变更;按照变更流程,可将变更区分为常规变更和紧急变更;按照变更带来的风险大小,可将变更区分为一般变更和重要变更。

1.建立变更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至少包含需纳人变更管理的范围、变更分类分级原则、管理职责和程序、变更风险辨识及控制、变更实施及验收等内容。企业在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重要岗位人员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化,都要纳入变更管理。变更管理制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变更的事项、起始时间,变更的技术基础、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是否修改操作规程,变更审批权限,变更实施后的安全验收等。实施变更前,企业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确保变更具备安全条件;明确受变更影响的本企业人员和承包商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变更完成后,企业要及时更新相应的安全生产信息,建立变更管理档案。

2.严格变更管理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生产能力,原辅材料(包括助剂、添加剂、催化剂等)和介质(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工艺路线、流程及操作条件,工艺操作规程或操作方法,工艺控制参数,仪表控制系统(包括安全报警和联锁整定值的改变),水、电、汽、风等公用工程方面的改变等。设备设施变更。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非同类型替换(包括型号、材质、安全设施的变更)、布局改变,备件、材料的改变,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计算机及软件的变更,电气设备的变更,增加临时的电气设备等。管理变更。主要包括人员、供应商和承包商、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和标准发生变化等。

3.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管理程序包括变更申请、变更风险评估及制定管控措施、变更审批、变更实施和相关方培训(告知)、变更验收、资料归档、变更关闭。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风险评估。应采用合适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方法开展变更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措施。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负责人审批。实施。变更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没有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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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应对变更可能受影响的本企业人员、承包商、供应商、外来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告知。验收、关闭。变更结束后,企业主管部门应在变更投用具备验收条件时及时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包括对变更与预期效果符合性的评估),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报告,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相关部门收到变更验收报告后,要及时更新安全生产信息,载人变更管理档案。档案至少应包括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实施的相关资料、变更关闭确认记录、其他与变更相关的文件资料等。(十六)应急准备与响应企业应建立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单位、人员职责、指挥和运行机制,按规定要求编制针对性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基层岗位编制应急处置卡等;对员工开展应急相关内容培训,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演练及演练效果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发生突发事件时,企业应积极开展早期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可实施装置停车和撤离;应急值守人员在接到岗位报警后,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十七)事故事件管理新发布标准提出了事故事件的分类分级、事故事件的上报、事故事件调查以及整改落实的相关要求;规定了事故事件管理的程序及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报告保存、事故事件数据库的建立等技术要求。企业应制定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管理范围为政府未组织调查的事故和企业发生的安全事件。事故事件管理制度应包括管理职责、管理范围、管理程序、工作流程、分类分级标准、调查要求、措施跟踪等内容。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事故,企业应认真配合事故调查、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不应迟报、谎报和瞒报。企业应对事故事件(包括政府委托企业调查的安全事故)及时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在事故事件管理原因调查的基础上,从安全文化角度剖析事故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不断改进企业的安全文化。企业应明确事故事件防范措施落实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并跟踪评估整改效果。(十八)本质更安全新发布标准中此要素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建立本质更安全的理念,定期评估企业的本质安全程度,借助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按照最小化、替代、缓和、简化的策略不断提升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企业应制定本质更安全的发展战略,建立本质更安全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确保企业所有人员了解本质更安全的相关制度。企业宜定期评估本质安全程度。企业应借助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按照最小化、替代、缓和、简化的策略不断提升装置的本质安全化水平。(十九)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具有导向、凝聚、激励、辐射和同化功能,积极的安全文化对企业全员执行和改进过程安全管理体系能够产生积极影响。企业应围绕安全价值观、安全文化载体、风险意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执行力、安全行为、团队精神、学习型组织、卓越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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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等要素建设安全文化,建立全员共同认可的安全理念。企业应创建包括安全承诺、安全愿景目标、安全战略、安全使命、安全精神、安全标识等内容的安全文化载体。企业应营造优秀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实现从管事故向管事件转变,从管事件向管隐患转变,从管隐患向管风险转变,追求零伤害、零隐患。(二十)体系审核与持续改进企业应建立并组织实施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审核程序,包括审核工作的主管部门,审核的目的、范围、频次,审核实施以及审核后的跟踪、验证等内容。体系审核与持续改进应包含管理要素审核、管理体系评审、绩效考核、外部审计等,并明确企业要将安全生产绩效指标及安全管理各要素的过程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

一、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分类及危险特性(一)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化学品系指各种化学元素组成的天然或人造的单质、化合物和混合物。世界各国对化学品的管理策略基本相似,将具有爆炸、易燃、毒害和腐蚀等特性,在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的化学品划定为危险化学品,通过立法要求采取非常严格的安全措施和特别防护。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在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规范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中具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各国对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定义都与其危害性密切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章附则中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2025年12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生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收录了2828种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只占现有化学品总数的6.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25)的定义:列入GB 12268—2025的“表1危险货物品名表”,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环境危害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和物品。《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定义: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列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未列人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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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号》(GB 6944)等标准确定为危险货物的,按照本规定办理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定义: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从上述定义可知,危险货物包括危险特性的物质和物品,而危险化学品仅指有危害的化学物质,它们之间有重叠的部分。《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中部分爆炸物品、感染性物质和放射性物品等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范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个别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货物管理范畴。(二)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目前有数千种,其性质各不相同,每一种危险化学品往往具有多种危险特性,但是在多种危险特性中,必有几种典型的危险特性。根据目前我国几种常用的危险化学品相关标准,本节将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进行概述。危险化学品分类来自化学品的危险(危害)性分类,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简称GHS,又称紫皮书)统一了世界各国化学品危险(危害)性分类标准。GHS每两年修订一版,我国现行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系列标准所依据的GHS的版本相差比较大,例如,2013年发布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

30000.2~GB 30000.29)是依据GHS第4修订版(2011年)修订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0部分:退敏爆炸物》(GB 30000.30—2025)是依据GHS第10修订版(2023年)制订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1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GB/T 30000.31—2023)是依据GHS第9修订版(2021年)制订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部分:通则》(GB 30000.1—2024)是依据GHS第8修订版(2019年)修订的。GB 30000.1—2024代替GB 13690—2009,将化学品危险性分为物理危险、健康危害及环境危害三大类,29个危险(危害)种类和99个类别;29个危险(危害)种类分别为物理危险(17个危险种类,增加了退敏爆炸物,图1-1)、健康危害(10个危害种类,图1-2)和环境危害(2个危害种类,图1-3)。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物理危险自反略物设易负节有机过氧化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能物瓣合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金属腐蚀物退敏爆炸物图1-1物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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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毒性健康危害特异严重皮肤眼损呼吸生殖腐蚀/伤/道或细胞刺激皮肤致突眼刺激致敏变性反复接触图1-2健康危害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环境危害危害臭氧层图1-3环境危害需要注意的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早于GB 30000.1—2024和GB

30000.30—2025出台,所以尚未将退敏爆炸物纳人进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从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 30000.2~GB 30000.29)分类的28个危险(危害)种类95个危险类别中的化学品,选取其中危险性较大的81个类别化学品作为危险化学品。以下内容将按照最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0000.2~GB 30000.30对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危险特性进行说明。

1.物理危险

1)爆炸物

(1)定义。爆炸物包含以下3类物质或物品:

①爆炸物质和混合物,爆炸物质是指能通过化学反应在内部产生一定速度、一定温度与压力的气体,且对周围环境具有破坏作用的一种固体或液体物质(或其混合物)。烟火物质或混合物无论其是否产生气体都属于爆炸物质。

②爆炸品,爆炸品是指包含一种或多种爆炸物质或其混合物的物品,不包括那些含有一定数量的爆炸物或其混合物的装置,在这些装置内的爆炸物当不小心或无意中被点燃或引爆时产生迸射、着火、冒烟、放热或巨响等效果不会在装置外产生任何效应。

③上面两项均未提及的,而实际上又是以产生爆炸或焰火效果而制造的物质、混合致癌性生殖毒性特性脂青一《一性脂鞋一吸入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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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物和物品,如烟火制品(包含一种或多种烟火物质或其混合物的物品)。

(2)分类。根据爆炸物所具有的危险特性分为6项:

①1.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混合物和制品(整体爆炸是实际上瞬间引燃几乎所有内装物的爆炸)。

②1.2项,具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混合物和物品。

③1.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的爆轰危险或较小的迸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没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混合物和物品:a)燃烧产生显著辐射热。b)一个接一个地燃烧,同时产生较小的爆轰或迸射作用或两者兼有。

④1.4项,不存在显著爆炸危险的物质、混合物和物品,如被点燃或引爆也只存在较小危险,并且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在包装件内,抛出碎片的质量和抛射距离不超过有关规定;外部火烧不会引发包装件内装物发生整体爆炸。

⑤1.5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但本身又很不敏感的物质或混合物,虽然具有整体爆炸危险,但极不敏感,以至于在正常条件下引爆或由燃烧转至爆轰的可能性非常小。

⑥1.6项,极不敏感且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品,这些物品只含极不敏感爆轰物质或混合物和那些被证明意外引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的物品。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部分:爆炸物》(GB

30000.2)。

2)易燃气体

(1)定义:易燃气体是指一种在20℃和标准压力101.3 kPa时与空气混合有一定易燃范围的气体。易燃气体包括化学不稳定气体。化学不稳定气体是指一种甚至在无空气和/或无氧气时也能极为迅速反应的易燃气体。易燃气体具有能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例如,甲烷的危害主要在于它的爆炸性,它在空气中爆炸范围为5??15也就是说甲烷与空气(或氧气)在这个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所以甲烷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同时甲烷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他强氧化剂接触反应剧烈。乙烷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且具有窒息性。丙烷与氧化剂接触会发生猛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2)分类。

①易燃气体的分类。类别1:在20℃和标准大气压101.3 kPa时的气体:a)在与空气的混合物中体积分数为13??更少时可点燃的气体;或b)不论易燃下限如何,与空气混合,可燃范围至少为12个百分点的气体。类别2:在20℃和标准大气压101.3 kPa时,除类别1中的气体之外,与空气混合时有易燃范围的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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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注:1.在有法规规定时,氨和甲基溴化物可以视为特例。

2.气溶胶不应分类为易燃气体,见GB 30000.4。

②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的分类。类别A:在20℃和标准大气压101.3 kPa时化学不稳定性的易燃气体。类别B:在温度超过20℃和/或气压高于101.3 kPa时化学不稳定性的易燃气体。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部分:易燃气体》(GB

30000.3)。

3)气溶胶

(1)定义:气溶胶是指喷雾器(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装的容器,该容器用金属、玻璃或塑料制成)内装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包含或不包含液体、膏剂或粉末),并配有释放装置以使内装物喷射出来,在气体中形成悬浮的固态或液态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或粉末或者以液态或气态形式出现。

(2)分类。如果气溶胶含有任何根据GHS分类为易燃物成分时,该气溶胶应分类为易燃物,即:

①易燃气体见GB 30000.3;②易燃液体见GB 30000.7;③易燃固体见GB 30000.8。注:1.易燃成分不包括自燃物质、自热物质或遇水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因为这些成分从来不用作为喷雾器内装物。

2.易燃气溶胶不再另属易燃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的范围。气溶胶根据其成分、化学燃烧热,以及视具体情况根据泡沫试验(用于泡沫气溶胶)、点火距离试验和封闭空间试验(用于喷雾气溶胶)的结果分为三类中的一类。见GB 30000.4第5章中的判定逻辑。未列入类别1或者类别2的(极易燃或易燃气溶胶)应列人类别3(不易燃气溶胶)。注:气溶胶包含超过1??燃成分或者至少20kJ/g燃烧热,不服从GB 30000.4易燃分类步骤的,应分类为气溶胶第一类。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4部分:气溶胶》(GB

30000.4)。

4)氧化性气体

(1)定义:氧化性气体是指一般通过提供氧气,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可引起或加剧燃烧,作为氧化剂助燃等。发生火灾时,遇到氧化性气体会加剧火势的蔓延,甚至发生爆炸,造成更大的损失。

(2)分类。类别1:一般通过提供氧气,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GB 30000.5)。

5)加压气体

(1)定义:加压气体是指20℃下,压力等于或大于200 kPa(表压)下装人贮器的气体,或是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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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加压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冷冻液化气体。内装高压气体的容器,遇热可能发生爆炸;内装冷冻液化气体的容器,则可能造成低温灼伤或损伤。

(2)分类。压缩气体:在-50 ℃加压封装时完全是气态的气体,包括所有临界温度不大于-50℃的气体。液化气体:在高于-50℃的温度下加压封装时部分是液体的气体。它又分为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在-50℃和65℃之间的气体)和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高于65℃的气体)。冷冻液化气体:封装时由于其温度低而部分是液体的气体。溶解气体:加压封装时溶解于液相溶剂中的气体。注:1.临界温度是指高于此温度无论压缩程度如何纯气体都不能被液化的温度。

2.气溶胶不应分类在加压气体中,见GB 30000.4。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6部分:加压气体》(GB

30000.6)。

6)易燃液体

(1)定义: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大于93℃的液体。易燃液体是在常温下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具有以下特点:

①闪点低,着火能量小(多数小于1mJ),爆炸危险大,甚至火星、热体表面也可致燃。加之有不少易燃液体的电阻率较大(10?Ω·cm以上),在操作、运送时容易积聚静电,其能量足以引起燃烧与爆炸。氧化剂也可使易燃液体燃烧或爆炸(如环戊二烯与硝酸)。

②沸点低(多数低于100℃),气化快,可源源不断供应可燃蒸气。加之易燃液体的黏度大多比较小,具有很高的流动性,易向四周扩散,并飘浮于地面、工作台面(因易燃液体蒸气大多比空气重),更加增大了燃烧爆炸的危险性。

③多数有毒。

(2)分类。类别1:闪点小于23℃且初沸点不大于35℃。类别2:闪点小于23℃且初沸点大于35℃。类别3:闪点不小于23℃且不大于60℃。类别4:闪点大于60℃且不大于93℃。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7部分:易燃液体》(GB

30000.7)。

7)易燃固体

(1)定义:易燃固体是指容易燃烧的固体,通过摩擦引燃或助燃的固体。它们是与点火源(如着火的火柴)短暂接触能容易点燃且火焰迅速蔓延的粉状、颗粒状或糊状物质的固体。易燃固体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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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

①燃点低,易点燃。易燃固体的着火点都比较低,一般都在300℃以下,在常温下只要有很小能量的着火源就能引起燃烧。有些易燃固体当受到摩擦、撞击等外力作用时也能引起燃烧。

②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绝大多数易燃固体与酸、氧化剂接触,尤其是与强氧化剂接触时,能够立即引起着火和爆炸。

③本身或燃烧产物有毒。很多易燃固体本身具有毒害性,或燃烧后会产生有毒的物质。

④自燃性。易燃固体中的赛璐珞、硝化棉及其制品等在积热不散时,都容易自燃起火。

(2)分类。类别1:燃烧速率试验:

①除金属粉末之外的物质或混合物:a)潮湿部分不能阻燃,而且b)燃烧时间小于45s或燃烧速率大于2.2 mm/s。

②金属粉末:燃烧时间不大于5min。类别2:燃烧速率试验:

①除金属粉末之外的物质或混合物:a)潮湿部分可以阻燃至少4min,而且b)燃烧时间小于45s或燃烧速率大于2.2 mm/s。

②金属粉末:燃烧时间大于5min且不大于10 min。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8部分:易燃固体》(GB 30000.8)。

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1)定义: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是指即使没有氧(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混合物。本定义不包括根据GHS分类为爆炸物、有机过氧化物或氧化性物质和混合物。

(2)分类。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的危险类别分为A型~G型7个类型。A型的危险性最大。A型: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在包装件中可能起爆或迅速爆燃,将定为A型自反应物质。B型:具有爆炸性质的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在包装件中不会起爆或迅速爆燃,但在该包装件中可能发生热爆炸,将定为B型自反应物质。C型:具有爆炸性质的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在包装件中不可能起爆或迅速爆燃或发生热爆炸,将定为C型自反应物质。D型: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在实验室试验中:

①部分地起爆,不迅速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不呈现任何剧烈效应;

②根本不起爆,缓慢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不呈现任何剧烈效应;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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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

③根本不起爆和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呈现中等效应;将定为D型自反应物质。E型: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在实验室试验中,根本不起爆也根本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呈现微弱效应或无效应,将定为E型自反应物质。F型: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在实验室试验中,根本不在空化状态下起爆也根本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只呈现微弱效应或无效应,而且爆炸力弱或无爆炸力,将定为F型自反应物质。G型: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在实验室试验中,既绝不在空化状态下起爆也绝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无效应,而且无任何爆炸力,将定为G型自反应物质,但该物质或混合物应是热稳定的(50kg包装件的自加速分解温度为60~75℃),对于液体混合物,所用脱敏稀释剂的沸点大于或等于150℃。如果混合物不是热稳定的,或者所用脱敏稀释剂的沸点低于150℃,则该混合物应定为F型自反应物质。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GB 30000.9)。

9)自燃液体

(1)定义:自燃液体是指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内着火的液体。自燃液体多具有容易氧化、分解的性质.且燃点较低。在未发生自燃前,一般都经过缓慢的氧化过程,同时产生一定热量,当产生的热量越来越多,积热使温度达到该物质的自燃点时便会自发地着火燃烧。凡能促进氧化反应的一切因素均能促进自燃。空气、受热、受潮、氧化剂、强酸、金属粉末等能与自燃液体发生化学反应或对氧化反应有促进作用,它们都是促使自燃液体自燃的因素。

(2)分类。类别1:液体加至惰性载体上并暴露在空气中5min内燃烧,或与空气接触5min内燃着或碳化滤纸。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0部分:自燃液体》(GB

30000.10)。

10)自燃固体

(1)定义:自燃固体是指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内着火的固体。自燃固体同自燃液体一样,多具有容易氧化、分解的性质,且燃点较低。在未发生自燃前,一般都经过缓慢的氧化过程,同时产生一定热量,当产生的热量越来越多,积热使温度达到该物质的自燃点时便会自发地着火燃烧。凡能促进氧化反应的一切因素均能促进自燃。空气、受热、受潮、氧化剂、强酸、金属粉末等能与自燃固体发生化学反应或对氧化反应有促进作用,它们都是促使自燃固体自燃的因素。

(2)分类。类别1:该固体与空气接触后5min内发生燃烧。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1部分:自燃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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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000.11)。

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1)定义:自热物质和混合物是指除自燃液体或自燃固体外,与空气反应不需要能量供应就能够自热的固态或液态物质或混合物,此物质或混合物与自燃液体或自燃固体不同之处在于仅在大量(千克级)并经过长时间(数小时或数天)才会发生自燃。注:物质或混合物的自热是一个过程,其中物质或混合物与(空气中的)氧气逐渐发生反应,产生热量。如果热产生的速度超过热损耗的速度,该物质或混合物的温度便会上升。经过一段时间,可能导致自发点火和燃烧。

(2)分类。类别1:用边长25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果。类别2:

①用边长100 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果,用边长25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取得否定结果,并且该物质或混合物将装在体积大于3m3的包装件内;或

②用边长100 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果,用边长25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取得否定结果,用边长100 mm立方体试样在120℃下做试验取得肯定结果,并且该物质或混合物将装在体积大于450L的包装件内;或

③用边长100 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果,用边长25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取得否定结果,并且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00℃下做试验取得肯定结果。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GB 30000.12)。

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1)定义: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是指通过与水作用,容易具有自燃性或放出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固态或液态物质和混合物。

(2)分类。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遇水起剧烈反应并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在环境温度下遇水容易发生反应,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千克物质在任何1 min内释放10L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类别2:在环境温度下遇水容易发生反应,释放易燃气体的最大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千克物质每小时释放20 L,并且不符合类别1的标准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类别3:在环境温度下遇水容易发生反应,释放易燃气体的最大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千克物质每小时释放1L,并且不符合类别1和类别2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GB 30000.13)。

13)氧化性液体

(1)定义:氧化性液体是指本身未必可燃,但通常会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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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

(2)分类。类别1:受试物质(或混合物)与纤维素之比按质量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可自燃;或受试物质与纤维素之比按质量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小于50??氯酸与纤维素之比按质量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类别2:受试物质(或混合物)与纤维素之比按质量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小于或等于40??酸钠水溶液与纤维素之比按质量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并且不属于类别1的标准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类别3:受试物质(或混合物)与纤维素之比按质量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小于或等于65??酸水溶液与纤维素之比按质量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并且不符合类别1和类别2的标准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GB 30000.14)。

14)氧化性固体

(1)定义:氧化性固体是指本身未必可燃,但通常会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固体。

(2)分类。类别1:受试样品(或混合物)与纤维素4:1或1:1(质量比)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燃烧时间小于溴酸钾与纤维素之比按质量3:2(质量比)的混合物的平均燃烧时间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类别2:受试样品(或混合物)与纤维素4:1或1:1(质量比)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燃烧时间等于或小于溴酸钾与纤维素2:3(质量比)的混合物的平均燃烧时间,并且未满足类别1的标准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类别3:受试样品(或混合物)与纤维素4:1或1:1(质量比)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燃烧时间等于或小于溴酸钾与纤维素3:7(质量比)的混合物的平均燃烧时间,并且未满足类别1和类别2的标准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GB 30000.15)。

15)有机过氧化物

(1)定义: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含有二价—0—0一结构和可视为过氧化氢的一个或两个氢原子已被有机基团取代的衍生物的液态或固态有机物。同时,还包括有机过氧化物配制物(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是可发生放热自加速分解、热不稳定的物质或混合物。此外,它们可具有一种或多种下列性质:易于爆炸分解;迅速燃烧;对撞击或摩擦敏感;与其他物质发生危险反应。如果其配制品在实验室试验中容易爆炸、迅速爆燃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剧烈效应,则认为有机过氧化物具有爆炸性质。

(2)分类。A型:任何有机过氧化物,如在包装件中可能起爆或迅速爆燃,将定为A型有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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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氧化物。B型:任何具有爆炸性质的有机过氧化物,如在包装件中既不起爆也不迅速爆燃,但在该包装件中可能发生热爆炸,将定为B型有机过氧化物。C型:任何具有爆炸性质的有机过氧化物,如在包装件中不可能起爆或迅速爆燃或发生热爆炸,将定为C型有机过氧化物。D型:任何有机过氧化物,如果在实验室试验中:

①部分起爆,不迅速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不呈现任何剧烈效应;或

②根本不起爆,缓慢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不呈现任何剧烈效应;或

③根本不起爆或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呈现中等效应;将定为D型有机过氧化物。E型:任何有机过氧化物,在实验室试验中,既绝不起爆也绝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只呈现微弱效应或无效应,将定为E型有机过氧化物。F型:任何有机过氧化物,在实验室试验中,既绝不在空化状态下起爆也绝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只呈现微弱效应或无效应,而且爆炸力弱或无爆炸力,将定为F型有机过氧化物。G型:任何有机过氧化物,在实验室试验中,既绝不在空化状态下起爆也绝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无效应,而且无任何爆炸力,将定为G型有机过氧化物,但该物质或混合物应是热稳定的(50kg包装件的自加速分解温度为60℃或更高),对于液体混合物,所用脱敏稀释剂的沸点不低于150℃。如果有机过氧化物不是热稳定的,或者所用脱敏稀释剂的沸点低于150℃,将定为F型有机过氧化物。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GB 30000.16)。

16)金属腐蚀物

(1)定义:金属腐蚀物是指通过化学作用会显著损伤甚至毁坏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金属腐蚀物的危害在于腐蚀金属,腐蚀时,在金属的界面上会发生化学或电化学多相反应,使金属转入氧化(离子)状态。这会显著降低金属材料的强度、塑性、韧性等力学性能,破坏金属构件的几何形状,增加零件间的磨损,恶化电学和光学等物理性能,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甚至造成火灾、爆炸等灾难性事故。

(2)分类。类别1:在试验温度55℃下,钢或铝表面的腐蚀速率超过每年6.25mm。注:如果对钢或铝进行的第一个试验表明,接受试验的物质或混合物具有腐蚀性,则无须再对另一金属进行试验。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GB 30000.17)。

17)退敏爆炸物

(1)定义:退敏爆炸物是指经过退敏处理抑制其爆炸性,不会整体爆炸且不会迅速燃烧的固态或液态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退敏爆炸物不划入“爆炸物”危险类别。退敏爆炸物包括固态退敏爆炸物和液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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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敏爆炸物。固态退敏爆炸物是指经水或酒精湿润或其他物质稀释,形成匀质固态混合物,使爆炸性得到抑制的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包括使有关物质形成水合物实现的退敏处理。液态退敏爆炸物是指溶解或悬浮于水或其他液态物质中,形成匀质液态混合物,使爆炸性得到抑制的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

(2)分类。

①物质或混合物的放热分解能小于300 J/g,应不划入退敏爆炸物。

②经过退敏处理的爆炸物在退敏状态下放热分解能不小于300 J/g,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应划人退敏爆炸物:a)不会产生实际爆炸或烟火效果。b)根据GB/T 14372—2024的6(a)试验或6(b)试验,不具有整体爆炸危险;以及根据GB/T 14372—2024中第3组试验或第2组试验,结果均为否。c)不具有整体爆炸危险,且根据GB/T 14372—2024的燃烧速率试验,校正燃烧速率不大于1200 kg/min。

③对于硝化纤维素,应按照GB/T 44184确定其稳定性,稳定的划人退敏爆炸物。

④退敏爆炸物按供货和使用要求包装后,按照GB/T 14372—2024的燃烧速率试验(外部火焰)得到校正燃烧速率(Ac),按照Ac值(单位kg/min)分为四个危险类别。类别1:300≤Ac≤1200。类别2:140≤Ac<300。类别3:60≤Ac<140。类别4:Ac<60。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0部分:退敏爆炸物》(GB 30000.30)。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未标明退敏爆炸物。《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对退敏爆炸物进行分类,第3类易燃液体包括液态退敏爆炸品,第4类4.1项包括固态退敏爆炸品。上述17种物理危险的细分类别见表1-1。表1-1物理危险类别表序号危险种类危险类别1爆炸物不稳定爆炸物1.1 1.2 1.3 1.4 1.5 1.62易燃气体1 2 A类(化学不B类(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稳定性气体)3气溶胶1 2 34氧化性气体15加压气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溶解气体6易燃液体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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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表1-1(续)序号危险种类危险类别7易燃固体1 2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A型B型C型D型E型F型G型9自燃液体110自燃固体1I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I 2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1 2 313氧化性液体1 2 314氧化性固体1 2 315有机过氧化物A型B型C型D型E型F型G型16金属腐蚀物117退敏爆炸物1 2 3 4

2.健康危害

1)急性毒性

(1)定义:经口或经皮肤给予物质的单次剂量或在24h内给予的多次剂量,或者4h

(2)分类。化学品可按照表1-2所列的数值极限标准,根据经口、皮肤接触或吸入途径的急性急性毒性危害分类和定义各个类别的急性毒性估计值(ATE)见表1-2。表1-2急性毒性危害分类和定义各个类别的急性毒性估计值(ATE)的吸入接触发生的急性有害影响。毒性划入5种毒性类别之一。急性毒性值用(近似)LD?值(经口、皮肤接触)或LCs?值(吸入)表示,或用急性毒性估计值(ATE)表示。接触途径类别1类别2类别3类别4类别5经口/(mg/kg体重) 5 50 300 2000皮肤/(mg/kg体重) 50 5000200 1000 2000气体/(mL/L) 0.1 0.5 2.5 20蒸气/(mg/L) 0.5 2.0 10 20粉尘和烟雾/(mg/L) 0.05 0.5 1.0 5注:1.气体浓度以每百万体积的份数(ppmV)表示。

2.类别5是针对急性毒性相对低但在某些情况可对弱体大众引起危害的物质。这些混合物预期具有经口或经皮肤LDs?值在2000~5000 mg/kg体重范围或其他暴露方式的相当剂量。

3.这些数值被指定用于计算基于其组分的混合物的ATE而不是表示试验结果。这些值被保守地设定在类别1和2范围的低限,并在偏离类别3~5范围的低限约1/10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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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

30000.18)。

2)皮肤腐蚀/刺激

(1)定义:皮肤腐蚀是对皮肤造成不可逆损害的结果,即施用试验物质4h内,可观察到表皮和真皮坏死。典型的腐蚀反应具有溃疡、出血、血痂的特征,而且在14 d观察期结束时,皮肤、完全脱发区域和结痂处由于漂白而褪色。应通过组织病理学检查来评估可疑的病变。皮肤刺激是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对皮肤造成可逆损害的结果。

(2)分类。

①类别1为皮肤腐蚀性,分为1A、1B和1C三个子类别。腐蚀物是会产生经皮肤组织破坏的试验物,即3只试验动物接触4h之内,其间至少1只动物有可见的坏疽透过表皮和进入真皮。腐蚀反应具有溃疡、出血、血痂的特征,到14 d后观察时有皮肤变白脱色、全区脱发和伤痕的特征,应考虑对可疑病害组织病理学检查。皮肤腐蚀子类别1A:记录接触最多3min和观察最多1h后的反应。皮肤腐蚀子类别1B:记录接触3min~1h之间和观察期14d后的反应。皮肤腐蚀子类别1C:记录接触1~4h之间和观察最多14d后的反应。

②类别2为皮肤刺激。a)在斑贴除掉之后的24h、48h和72h分级试验中,或者如果反应延迟,在皮肤反应开始后的连续3d的分级试验中,3只试验动物至少有2只试验动物的红斑或水肿平均值(来自皮肤刺激试验)不小于2.3和不大于4.0;或b)炎症在至少2只动物中持续到正常14d观察期结束,特别注意到脱发(有限区域),过度角化,过度增生和脱皮;或c)在某些情况下,不同动物之间的反应会有明显变化,只有1只动物有非常明确的与化学品接触有关的阳性反应,但低于上述标准。

③类别3为皮肤轻微刺激。在24h、48h和72h分级试验中,或者如果反应延迟,在皮肤反应开始后的连续3d的分级试验中(当不包括在上述刺激类别中时),3只试验动物中至少有2只试验动物的红斑/焦痂或水肿的平均值为1.5~2.3。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GB 30000.19)。

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1)定义:严重眼损伤是将受试物施用于眼睛前部表面进行暴露接触,引起了眼部组织损伤,或出现严重的视觉衰退,且在暴露后的21d内尚不能完全恢复。眼刺激是将受试物施用于眼睛前部表面进行暴露接触后,眼睛发生的改变,且在暴露后的21d内出现的改变可完全消失,恢复正常。

(2)分类。

①类别1为对眼部的不可逆效应/严重眼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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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潜在的严重损伤眼睛的物质采用单一的统一危险类别。该危险类别——类别1(对眼部引起不可逆效应)包括以下标准:试验物质有以下情况,分类为眼刺激类别1(对眼部不可逆效应):a)至少一只动物的角膜、虹膜或结膜受到影响,并预期不可逆或在正常21 d观察期内无法完全恢复;和/或b)三只试验动物,至少两只有如下阳性反应:(a)角膜浑浊不小于3;和/或(b)虹膜炎大于1.5。在受试物质施加之后24h、48h和72h的分级的平均值计算。这些观察包括在试验过程中任何时间观察到动物4级角膜病变和其他严重反应(例如,角膜破损),以及持续的角膜浑浊、染料物质造成角膜褪色、粘连、角膜翳、干扰虹膜功能或损坏视力的其他效应。在这方面,持续病变是指在正常21d的观察期内不能完全恢复的病变。危险性分类:类别1还包括满足在兔Draize眼试验中检测到角膜浑浊度不小于3或虹膜炎大于1.5标准的物质,因为这种严重程度的病变在21d观察期内是不会消失恢复正常的。

②类别2为对眼部的可逆效应。对潜在的引起可逆性眼刺激作用的物质采用单一的危险类别。该单一危险类别允许在该类别内使用一个子类别,用于引起7d观察期内可逆的眼刺激效应的物质。主张将“眼刺激物”分类分为单一类别的主管部门可以采用统一的类别2(眼刺激);可能还有其他主管部门希望在类别2A(眼刺激)和类别2B(轻微的眼刺激)两个子类别之间作出区分,具体分类如下:a)类别2A:试验物质有以下情况,分类为眼刺激类别2A:三只试验动物中至少有两只出现如下阳性反应:(a)角膜浑浊不小于1;和/或(b)虹膜炎不小于1;和/或(c)结膜充血不小于2;和/或(d)结膜浮肿不小于2。在受试物质施加之后24h、48h和72h的分级的平均值计算,而且在正常21d观察期内完全恢复。b)类别2B:在本类别范围,如以上类别2A所列效应在7d观察期内完全恢复,则可认为是轻微眼刺激(子类别2B)。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GB 30000.20)。

4)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1)定义:呼吸道致敏物是吸入后会导致呼吸道过敏反应的物质。皮肤致敏物是皮肤接触后会导致过敏反应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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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

(2)分类。

①呼吸致敏物质分类。类别1:呼吸道致敏物质。下列物质划为呼吸道致敏物质:a)如果有人类证据,该物质可导致特定的呼吸道过敏;和/或b)如果有合适的动物试验的阳性结果"。类别1A:物质显示在人类中有高发生率;或根据动物或其他试验,可能对人有高过敏率。还应结合反应的严重程度。类别1B:物质显示对人类有低度到中度的发生率;或根据动物或其他试验,可能对人有低度到中度过敏率。还应结合反应的严重程度。注:目前还没有公认和有效的用来进行呼吸道致敏试验的动物模型。在某些情况下,对动物的研究数据,在做证据权重评估中,可提供重要信息。

②皮肤致敏物质分类。类别1:皮肤致敏性物质:下列物质划为皮肤致敏物质:a)如果有人类证据显示,有较大数量的人在皮肤接触后可造成过敏;b)如果有合适的动物试验的阳性结果。类别1A:物质显示在人群中的发生率较高;和/或在动物身上有较大的可能性,则可以假定该物质有可能在人类身上产生严重过敏作用。还应结合反应的严重程度。类别1B:物质显示对人类有低度到中度的发生率;或对动物有低度到中度的可能性,可以假定有可能造成人的过敏。还应结合反应的严重程度。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GB 30000.21)。

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1)定义:生殖细胞致突变性是指化学品引起人类生殖细胞发生可遗传给后代的突变。在将物质和混合物划归这一危害类别时,还要注意到体外致突变性/遗传毒性试验和哺乳动物体细胞体内致突变性/遗传毒性试验。在GB 30000.22中,多次提到术语致突变、致突变物和遗传毒性。突变定义为细胞中遗传物质的数量或结构发生永久性改变。“突变”一词,适用于可能表现在显性的可遗传基因改变和潜在的DNA改性(例如,已知的特定碱基对改变和染色体易位)。“致突变”和“致突变物”两词适用于在细胞和/或有机体群落内引起突变发生率增加的物质。“遗传毒性的”和“遗传毒性”,适用于能改变DNA的结构、信息内容,或分离的物质或过程,包括那些通过干扰正常复制过程造成DNA损伤,或能以非生理方式(暂时)改变了DNA复制的物剂或过程。遗传毒性试验结果通常用作致突变效应的指标。

(2)分类。

①类别1:已知引起人类生殖细胞发生可遗传性突变或被认为可能引起人类生殖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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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可遗传突变的物质。a)类别1A:已知引起人类生殖细胞发生可遗传突变的物质。判断标准:人类流行病学研究的阳性证据。b)类别1B:应被认为可能引起人类生殖细胞可遗传突变的物质。判断标准:(a)哺乳动物体内可遗传的生殖细胞致突变试验的阳性结果;或(b)哺乳动物体内体细胞致突变性试验的阳性结果,结合一些证据表明该物质具有引起生殖细胞突变的可能。例如,这种支持性证据可来源于体内生殖细胞致突变性/遗传毒性试验,或证明物质或其代谢物有能力与生殖细胞的遗传物质相互作用;或(c)从人类生殖细胞试验显示出致突变效应的阳性结果,而无须证明突变是否遗传给后代,例如,接触该物质的人群精子细胞的非整倍性频率增加。

②类别2:由于可能导致人类生殖细胞可遗传突变而引起人们关注的物质。判断标准:哺乳动物试验获得阳性证据,和/或有时从一些体外试验中得到阳性证据,这些证据来自:a)哺乳动物体内体细胞致突变性试验;或b)得到体外致突变性试验的阳性结果支持的其他体内细胞遗传毒性试验。注:应将体外哺乳动物致突变性试验得到的阳性结果,和与已知生殖细胞致突变物有化学结构活性关系的化学品划为类别2致突变物。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GB 30000.22)。

6)致癌性

(1)定义:致癌物是指可导致癌症或增加癌症发病率的物质或混合物。在实施良好的动物实验性研究中诱发良性和恶性肿瘤的物质和混合物,也被认为是假定的或可疑的人类致癌物,除非有确凿证据显示肿瘤形成机制与人类无关。将物质或混合物按具有致癌危害分类,是根据物质本身的性质,并不提供使用该物质或混合物可能产生的人类致癌风险高低的信息。

(2)分类。

①类别1:已知或假定的人类致癌物;可根据流行病学和/或动物实验数据将物质划为类别1。个别物质可进行进一步的分类。a)类别1A:已知对人类有致癌可能;对物质的分类主要根据人类证据。b)类别1B:假定对人类有致癌可能;对物质的分类主要根据动物证据。以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附加的考虑事项为基础,这样的证据可来自人类研究,即研究确定,人类接触物质和癌症发展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已知的人类致癌物)。另外,证据也可来自动物试验,即动物试验以充分的证据证明了动物致癌性(假定的人类致癌物)。此外,在个案基础上,根据显示有限的人类致癌性迹象和有限的实验动物致癌性迹象的研究,可能需要通过科学判断作出假定的人类致癌性决定。

②类别2:可疑的人类致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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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可根据人类和/或动物研究得到的证据将物质划为类别2,但前提是这些证据不能令人信服地将物质划为类别1。根据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附加考虑事项,这样的证据可来自人类研究中有限的致癌性证据,也可来自动物研究中有限的致癌性证据。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3部分:致癌性》(GB

30000.23)。

7)生殖毒性

(1)定义:生殖毒性是指对成年雄性和雌性的性功能和生育能力的有害影响,以及对子代的发育毒性。在进行危险性分类时,对已知遗传学上诱发可遗传到子代的效应会在联合国GHS第3.5条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中作出规定,因为在现行的分类体系中,将这种独特效应按照生殖细胞致突变性危险类别分类更为适合。在本分类体系中,生殖毒性被细分为两个主要方面:对性功能和生育能力的有害影响以及对子代发育的有害影响。有些生殖毒性无法很明确是对性功能和生育能力的有害效应还是对子代发育的有害效应。但是,对于具有此类生殖毒性的化学品,应给予一个通用的危害说明。注:关于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的具体内容可见GB 30000.22。

(2)分类。

①类别1:已知或假定的人类生殖毒物。此类别包括已知对人类性功能和生育能力或发育产生有害影响的物质,或动物研究证据(可能有其他信息作补充)表明其干扰人类生殖的可能性很大的物质。可根据分类证据主要来自人类数据(类别1A)或来自动物数据(类别1B),对物质进行进一步的划分。类别1A:已知的人类生殖毒物。将物质划为本类别主要根据人类证据。类别1B:推测可能的人类生殖毒物。将物质划为本类别主要根据实验动物的数据。动物研究数据应提供明确的证据,表明在没有其他毒性效应的情况下,对性功能和生育能力或对发育有有害影响,或如果与其他毒性效应一起发生,对生殖的有害影响被认为不是其他毒性效应的非特异继发性结果。但是,当存在机械论信息怀疑该影响与人类的相关性时,将其分类至类别2也许更合适。

②类别2:可疑的人类生殖毒物。此类别的物质是一些人类或动物试验研究证据(可能有其他信息作补充)表明在没有其他毒性效应的情况下,对性功能和生育能力或发育有有害影响;或如果与其他毒性效应同时发生,但能确定对生殖的有害影响不是其他毒性效应的非特异继发性结果,而且没有充分证据支持分为类别1。例如,试验研究设计中存在欠缺,导致证据的说服力较差。此时应将其分类于类别2可能更合适。

③附加类别:影响哺乳或通过哺乳产生影响。将影响哺乳或通过哺乳产生影响划分为单独的类别。虽然目前许多物质并没有信息显示它们有可能通过哺乳对子代产生有害影响,但是某些物质被妇女吸收后可出现干扰哺乳作用,或该物质(包括代谢物)可能出现在乳汁中,其含量足以影响母乳喂养婴儿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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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应将这些物质划为此类别,以表明对母乳喂养婴儿造成的影响。这一分类可根据以下情况确定:a)对该物质的吸收、新陈代谢、分布和排泄研究表明,其在母乳中的浓度可能达到产生潜在毒性作用的水平;和/或b)一代或两代动物研究的结果提供明确的证据表明,由于物质能进入母乳中,或对母乳质量存在有害影响而对子代产生了有害效应;和/或c)人类证据表明物质对哺乳期婴儿有危害。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4部分:生殖毒性》(GB

30000.24)。

8)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

(1)定义:一次接触物质和混合物引起的特异性、非致死性的靶器官毒性作用,包括所有明显的健康效应,可逆的和不可逆的、即时的和迟发的功能损害。

(2)分类。

①类别1:对人类产生显著毒性的物质,或者根据实验动物研究得到的证据,可假定在一次接触之后可能对人类产生显著毒性的物质。根据下面各项将物质划入类别1:a)人类病例或流行病学研究得到的可靠和质量良好的证据。b)适当的实验动物研究的观察结果。在试验中,在一般较低的接触浓度下产生了与人类健康有关的显著和/或严重毒性效应。

②类别2:根据实验动物研究的证据,可假定在一次接触之后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可根据适当的实验动物研究的观察结果将物质划人类别2,一般在适度的接触浓度下产生了与人类健康相关的显著和/或严重毒性效应。在特别情况下,也可使用人类证据将物质划人类别2。

③类别3:暂时性靶器官效应。有些靶器官效应可能不符合把物质/混合物划入上述类别1或类别2的标准。这些效应在接触后的短暂时间内有害的改变人类功能,但人类可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恢复而不留下显著的组织或功能改变。这一类别仅包括麻醉效应和呼吸道刺激。注:对这些类别来说,可以确定主要受已分类物质影响的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或者可将物质划为一般毒物。确定主要的靶器官/系统并据此进行分类,例如肝毒物、神经毒物。仔细评估数据,而且如果可能,不要包括次生效应,例如肝毒物可能对神经系统或胃肠系统产生次生效应。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GB 30000.25)。

9)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1)定义:反复接触物质和混合物引起的特异性、非致死性的靶器官毒性作用,包括所有明显的健康效应,可逆的和不可逆的、即时的和迟发的功能损害。

(2)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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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

①类别1:对人类产生显著毒性的物质,或根据实验动物研究得到证据,可假定在反复接触后有可能对人类产生显著毒性的物质。根据下面各项将物质划入类别1:a)人类病例或流行病学研究得到的可靠和质量良好的证据。b)适当的实验动物研究的观察结果。在试验中,在一般较低的接触浓度下产生了与人类健康有相关性的显著和/或严重毒性效应。

②类别2:根据实验动物研究的证据,可假定在反复接触之后有可能危害人类健康的物质。可根据适当的实验动物研究的观察结果将物质划为类别2。在试验中,一般在适度的接触浓度下产生了与人类健康有相关性的显著和/或严重毒性效应。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使用人类证据将物质划为类别2。注:对这两种类别来说,可以确定主要受已分类物质影响的特异性靶器官,或者可将物质划为一般毒物。确定主要的毒性靶器官(系统)并据此进行分类,例如肝毒物、神经毒物。仔细评估数据,而且如果可能,不要包括次生效应,例如肝毒物可能对神经系统或肠胃系统产生次生效应。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GB 30000.26)。

10)吸入危害

(1)定义:吸入危害是指吸入一种物质或混合物后发生的严重急性效应,如化学性肺炎、肺损伤,乃至死亡。吸入特指液态或固态化学品通过口腔或鼻腔直接进入或者因呕吐间接进入气管和下呼吸道系统。

(2)分类。

①类别1:已知引起人类吸入毒性危险的化学品或者被看作引起人类吸入毒性危险的化学品。判定标准:物质被划入类别1:a)根据可靠的优质人类证据”;或b)如果是烃类并且在40℃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20.5mm2/s。

②类别2:因假定它们会引起人类吸入毒性危险而令人担心的化学品。判定标准:根据现有的动物研究以及专家考虑到表面张力、水溶性、沸点和挥发性作出的判断,在40℃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14 mm2/s的物质,被划入类别1的物质除外。注:“划入类别1的物质例子是某些烃类、松脂油和松木油。在这些条件下,有些主管当局可能会考虑将下列物质划入这一类别:至少有3个但不超过13个碳原子的正伯醇、异丁醇和有不超过13个碳原子的酮类。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7部分:吸入危害》(GB

30000.27)。上类10种健康危害的细分类别见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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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健康危害类别序号危害种类危害类别急性毒性1急性毒性:经口急性毒性:经皮1 2 3 4 5急性毒性:吸入1A2皮肤腐蚀/刺激1 1B 2 31C2A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1 2 2B1A4呼吸道或皮肤致敏1 21B1A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1 21B6 1A致癌性1 21B7 1A生殖毒性1 2附加:1B哺乳影响8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1 2 39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1 210吸入危害1 2

3.环境危害

1)对水生环境的危害对水生环境的危害由3个急性类别和4个慢性类别组成。急性和慢性类别单独使用。物质的急性类别1至类别3的分类仅根据急性毒性数据来确定。物质的慢性类别的分类准则是由两类信息相结合,即急性毒性数据和环境灾难数据(可降解性和生物富积数据)来确定。对于某混合物划分为慢性类别,可从它各组分的试验得到降解性和生物富积性。

(1)急性(短期)水生危害。

①定义:急性(短期)水生危害是指化学品的急性毒性对在水中短时间暴露的水生生物造成的危害。急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质对短期接触它的生物体造成的伤害,是物质本身的性质。

②分类。急性水生毒性一般的判定方法是用鱼类96h LCs试验,甲壳类48 h ECs。试验和/或藻类72或96h ErC50试验进行测定。这些种类的生物被认为可以代表所有水生生物,如果试验方法是合适的也可考虑其他种类生物(如浮萍)的数据。类别1:(对水中生物有剧毒)96h LC?o(鱼类)≤1mg/L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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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48 h EC?(甲壳纲动物)≤1mg/L和/或72或96h ErC?o(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1mg/L。注:一些管理制度可能将急性类别1进行细分,包括更低的幅度L(E)C??≤0.1mg/L。类别2:(对水中生物有毒性)96h LC?o(鱼类)>1mg/L且≤10 mg/L和/或48h ECso(甲壳纲动物)>1mg/L且≤10 mg/L和/或72或96h ErC?o(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1mg/L且≤10 mg/L。类别3:(对水中生物有害)96h LCso(鱼类)>10mg/L且≤100 mg/L和/或48h ECso(甲壳纲动物)>10mg/L且≤100 mg/L和/或72或96h ErCs。(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10mg/L且≤100 mg/L。注:一些管理制度可能通过引入另一个类别,将这一范围扩展到L(E)C?o>100 mg/L。

(2)长期水生危害。

①定义:长期水生危害是指化学品的慢性毒性对在水中长期暴露的水生生物造成的危害。慢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质对水生有机体暴露过程中引起的相对于该有机体生命周期测定的有害影响的潜力或实际性质。慢性毒性的数据比急性毒性的数据更难得到,由急性毒性数据和环境灾难数据(可降解性和生物富积数据)来确定。

②分类。长期危害分类很复杂,涉及慢性水生毒性NOEC、生物富集潜力、快速降解性等实验数据(此处不展开)。长期危害类别1:对水中生物具有剧烈毒性,且有害影响长时间持续。长期危害类别2:对水中生物具有毒性,且有害影响长时间持续。长期危害类别3:对水中生物有害,且影响长时间持续。长期危害类别4:可能对水中生物具有长时间持续性危害。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GB 30000.28)。

2)危害臭氧层

(1)定义:破坏高层大气中的臭氧,危害公共健康和环境。臭氧消耗潜能值是指某种化合物的差量排放相对于同等质量的三氯氟甲烷而言,对整个臭氧层的综合扰动的比值。

(2)分类。类别1:《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中列出的任何受管制的物质,或者任何混合物至少含有一种浓度不少于0.1??被列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A的组分。

(3)分类和标签的规定详见《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GB 30000.29)。上述2种环境危害的细分类别见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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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表1-4环境危害类别表危害种类危害类别危害水生环境——急性(短期) 1 2 3危害水生环境——慢性(长期) 1 2 3 4危害臭氧层1(三)危险货物(TDG)分类与GHS分类的对照表按照基于GHS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 30000.2~30000.30)和表1-5化学品GHS分类与危险货物TDG分类对照《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部分:通则》(GB 30000.1)进行的危险化学品分类(物理危险、健康危害及环境危害三大类,29项),主要用于生产企业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需要向下游用户和运输车船的押运员提供,安全标签需要在每个化学品外包装容器上粘贴。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未出厂运输前属于产品范畴,进入流通环节运输时属于危险货物,应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安全管理。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张贴于化学品作业场所,向作业人员进行危险警示,并提供防护和应急信息。日常中见到的危险化学品货物的包装是以货物包装形式呈现,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我国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危险货物都制定了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目前危险货物的分类依据2025年3月发布的《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25)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25)分为九大类,其中有五大类下分16项,四大类下未分项。这2项标准与联合国2023年发布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23修订版)的有关技术内容一致。GB 6944—2025中危险货物的定义:列入GB12268—2025的“表1危险货物品名表”,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环境危害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和物品。化学品GHS分类与危险货物TDG分类对照见表1-5。物理危险基于GHS的危险化学品分类基于TDG的危险货物分类危险和危害种类类别类别第1类:爆炸品

1.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2项: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爆炸物不稳定爆炸物1.1 1.2 1.3 1.4 1.51.6险或兼有这两种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和物品

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注:因不稳定爆炸物禁止运输,所以TDG未对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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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表1-5(续)基于GHS的危险化学品分类基于TDG的危险货物分类危险和危害种类类别类别A(化学B(化学易燃气体1 2不稳定不稳定第2类:气体性气体)性气体) 2.1项:易燃气体第2类:气体2 3 2.1项:易燃气体气溶胶1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4.1项: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氧化性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气体1 5.1项:氧化性物质第2类:气体加压气体压缩液化冷冻液溶解2.1项:易燃气体气体气体化气体气体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

2.3项:毒性气体易燃液体1 2 3 4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易燃固体1 2燃气体的物质4.1项: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自反应第4类4.1项: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物质和A B C D E F G炸品混合物自热物质第4类4.1项: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和混合物1 2炸品自燃液体1第4类4.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自燃固体1第4类4.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1的物质和2 3第4类4.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混合物氧化性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液体1 2 3 5.1项:氧化性物质氧化性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固体1 2 3 5.1项:氧化性物质有机过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物A B C D E F G 5.2项: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1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3类:易燃液体(本类包括易燃液体和液态退敏退敏爆炸品)爆炸物1 2 3 4第4类4.1项: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物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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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环境危害健康危害表1-5(续)基于GHS的危险化学品分类基于TDG的危险货物分类危险和危害种类类别类别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急性毒性1 2 3 4 5 6.1项:毒性物质第2类:气体

2.3项:毒性气体皮肤腐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蚀/刺激1A 1B 1C 2 3 6.1项:毒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严重眼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损伤/ 1 2A 2B 6.1项:毒性物质眼刺激第8类:腐蚀性物质呼吸道或呼吸道呼吸皮肤致敏致敏物道致皮肤皮肤1A敏物致敏物致敏物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1B 1A 1B 6.1项:毒性物质生殖细胞致突变性1A 1B 2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6.1项:毒性物质致癌性1A 1B 2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6.1项:毒性物质附加类生殖毒性1A 1B 2别(哺乳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影响) 6.1项:毒性物质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1 2 3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6.1项:毒性物质一次接触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1 2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反复接触6.1项:毒性物质吸入危害1 2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6.1项:毒性物质危害水生环境急性1急性3慢性1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危害臭氧层1第2类:气体

2.1项:易燃气体

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急性2慢性2慢性3慢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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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注:深色背景的作为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类别NA,表示不存在此分类。表1-5(续)基于GHS的危险化学品分类基于TDG的危险货物分类危险和危害种类类别类别NA NA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6.2项:感染性物质NA NA第7类:放射性物质(四)化学品危险性辨识

1.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中,目录所列化学品是指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的产品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化学品除外)。目录中列了2828种危险化学品,其中,序号2828是类属条目,除目录中列明的条目外,符合相应条件的,属于危险化学品。除混合物之外无含量说明的条目,是指该条目的工业产品或者纯度高于工业产品的化学品,用作农药用途时,是指其原药。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在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时,应注明混合物的商品名称及其主要成分含量。小于70??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生产或进口企业应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分类,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但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此外,2022年,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十部委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应急管理部配套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直接将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提供了《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该分类信息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判定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中列出的各种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按照其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剧毒化学品的定义和判定界限规定:

(1)定义:具有剧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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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毒素,还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

(2)剧烈急性毒性判定界限:急性毒性类别1,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鼠实验,经《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备注栏中备注“剧毒”的化学品共149种,见表1-6。表1-6剧毒化学品列举口LDs?≤5mg/kg,经皮LDs?≤50 mg/kg,吸入(4h)LC?o≤100 mL/m3(气体)或0.5mg/L(蒸气)或0.05 mg/L(尘、雾)。经皮LD??的实验数据,也可使用兔实验数据。序号品名别名CAS号备注5-氨基-3-苯基-1-[双(N,N-二甲4基氨基氧膦基)]-1,2,4-三唑[含威菌磷1031-47-6剧毒量>20%]20 3-氨基丙烯烯丙胺107-11-9剧毒40八氟异丁烯全氟异丁烯;1,1,3,3,3-五氟-2-(三氟甲基)-1-丙烯382-21-8剧毒41八甲基焦磷酰胺八甲磷152-16-9剧毒1,3,4,5,6,7,8,8-八氯-1,3,3a,4,7,42 7a-六氢-4,7-甲撑异苯并呋喃[含八氯六氢亚甲基苯并呋喃;碳量>1%]氯灵297-78-9剧毒71苯基硫醇苯硫酚;巯基苯;硫代苯酚108-98-5剧毒88苯胂化二氯二氯化苯胂;二氯苯胂696-28-6剧毒99 1-(3-吡啶甲基)-3-(4-硝基苯1-(4-硝基苯基)-3-(3-基)脲吡啶基甲基)脲;灭鼠优53558-25-1剧毒121丙腈乙基氰107-12-0剧毒123 2-丙炔-1-醇丙炔醇;炔丙醇107-19-7剧毒138丙酮氰醇丙酮合氰化氢;2-羟基异丁腈;氰丙醇75-86-5剧毒141 2-丙烯-1-醇烯丙醇;蒜醇;乙烯甲醇107-18-6剧毒155丙烯亚胺2-甲基氮丙啶;2-甲基乙撑亚胺;丙撑亚胺75-55-8剧毒217叠氮化钠三氮化钠26628-22-8剧毒241 3-丁烯-2-酮甲基乙烯基酮;丁烯酮78-94-4剧毒258 1-(对氯苯基)-2,8,9-三氧-5-氮-1-硅双环(3,3,3)十二烷毒鼠硅;氯硅宁;硅灭鼠29025-67-0剧毒321 2-(二苯基乙酰基)-2,3-二氢-1,3- 2-(2,2-二苯基乙酰基)-1,茚二酮3-茚满二酮;敌鼠82-66-6剧毒339 1,3-二氟丙-2-醇(I)与1-氯-3-氟丙-2-醇(Ⅱ)的混合物鼠甘伏;甘氟8065-71-2剧毒340二氟化氧一氧化二氟7783-41-7剧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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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表1-6(续)序号品名别名CAS号备注367 0-0-二甲基-0-(2-甲氧甲酰基-甲基-3-[(二甲氧基磷酰基) 7786-34-7剧毒1-甲基)乙烯基磷酸酯[含量>5%]氧代]-2-丁烯酸酯;速灭磷385二甲基-4-(甲基硫代)苯基磷酸酯甲硫磷3254-63-5剧毒(E)-0,0-二甲基-0-[1-甲基-393 2-(二甲基氨基甲酰)乙烯基]磷酸酯[含3-二甲氧基磷氧基-N,N-二量>25%]甲基异丁烯酰胺;百治磷141-66-2剧毒394 0,0-二甲基-0-[1-甲基-2-(甲基氨基甲酰)乙烯基]磷酸酯[含量>0.5%]久效磷6923-22-4剧毒410 N,N-二甲基氨基乙腈2-(二甲氨基)乙腈926-64-7剧毒434 0,0-二甲基-对硝基苯基磷酸酯甲基对氧磷950-35-6剧毒二甲基肼[不对称];N,N-二461 1,1-二甲基肼57-14-7剧毒甲基肼462 1,2-二甲基肼二甲基肼[对称] 540-73-8剧毒463 0,0′-二甲基硫代磷酰氯二甲基硫代磷酰氯2524-03-0剧毒481二甲双胍双甲胍;马钱子碱57-24-9剧毒486二甲氧基马钱子碱番木鳖碱357-57-3剧毒568 2,3-二氢-2,2-二甲基苯并呋喃-7-基-N-甲基氨基甲酸酯克百威1563-66-2剧毒572 2,6-二噻-1,3,5,7-四氮三环-[3,3,1,1,3,7]癸烷-2,2,6,6-四氧化物毒鼠强80-12-6剧毒648 S-[2-(二乙氨基)乙基]-0,0-二乙胺吸磷78-53-5剧毒基硫赶磷酸酯649 N-二乙氨基乙基氯2-氯乙基二乙胺100-35-6剧毒0,0-二乙基-N-(1,3-二硫戊环- 2-(二乙氧基磷酰亚氨基)-1,654 947-02-4剧毒2-亚基)磷酰胺[含量>15%] 3-二硫戊环;硫环磷0,0-二乙基-N-(4-甲基-1,3-二二乙基(4-甲基-1,3-二硫戊655硫戊环-2-亚基)磷酰胺[含量>5%]环-2-叉氨基)磷酸酯;地胺磷950-10-7剧毒0,0-二乙基-N-1,3-二噻丁环-2-656丁硫环磷21548-32-3剧毒亚基磷酰胺0,0-二乙基-0-(2-乙硫基乙基)硫658代磷酸酯与0,0-二乙基-S-(2-乙硫基内吸磷8065-48-3剧毒乙基)硫代磷酸酯的混合物[含量>3%]0,0-二乙基-0-(4-甲基香豆素基-660扑杀磷299-45-6剧毒

7)硫代磷酸酯0,0-二乙基-0-(4-硝基苯基)磷661对氧磷311-45-5剧毒酸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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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表1-6(续)序号品名别名CAS号备注662 0,0-二乙基-0-(4-硝基苯基)硫代磷酸酯[含量>4%]对硫磷56-38-2剧毒665 0,0-二乙基-0-[2-氯-1-(2,4- 2-氯-1-(2,4-二氯苯基)乙二氯苯基)乙烯基]磷酸酯[含量>20%]烯基二乙基磷酸酯;毒虫畏470-90-6剧毒667 0,0-二乙基-0-2-吡嗪基硫代磷酸酯[含量>5%]虫线磷297-97-2剧毒672 0,0-二乙基-S-(2-乙硫基乙基)二硫代磷酸酯[含量>15%]乙拌磷298-04-4剧毒673 0,0-二乙基-S-(4-甲基亚磺酰基苯基)硫代磷酸酯[含量>4%]丰索磷115-90-2剧毒675 0,0-二乙基-S-(对硝基苯基)硫代硫代磷酸-0,0-二乙基-S-磷酸(4-硝基苯基)酯3270-86-8剧毒676 0,0-二乙基-S-(乙硫基甲基)二硫代磷酸酯甲拌磷298-02-2剧毒677 0,0-二乙基-S-(异丙基氨基甲酰甲基)二硫代磷酸酯[含量>15%]发硫磷2275-18-5剧毒679 0,0-二乙基-S-氯甲基二硫代磷酸酯[含量>15%]氯甲硫磷24934-91-6剧毒680 0,0-二乙基-S-叔丁基硫甲基二硫代磷酸酯特丁硫磷13071~79-9剧毒692二乙基汞二乙汞627-44-1剧毒732氟7782-41-4剧毒780氟乙酸氟醋酸144-49-0剧毒783氟乙酸甲酯453-18-9剧毒784氟乙酸钠氟醋酸钠62-74-8剧毒788氟乙酰胺640-19-7剧毒849癸硼烷十硼烷;十硼氢17702-41-9剧毒1008 4-己烯-1-炔-3-醇10138-60-0剧毒1041 3-(1-甲基-2-四氢吡咯基)吡啶硫酸盐硫酸化烟碱65-30-5剧毒1071 2~甲基-4,6-二硝基酚4.6-二硝基邻甲苯酚;二硝酚534-52-1剧毒1079 0-甲基-S-甲基-硫代磷酰胺甲胺磷10265-92-6剧毒1081 0-甲基氨基甲酰基-2-甲基-2-(甲硫基)丙醛肟涕灭威116-06-3剧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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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表1-6(续)序号品名别名CAS号备注1082 0-甲基氨基甲酰基-3,3-二甲基-1- 0-甲基氨基甲酰基-3,3-二(甲硫基)丁醛肟甲基-1-(甲硫基)丁醛肟;久39196-18-4剧毒效威1097 (S)-3-(1-甲基吡咯烷-2-基)毗啶烟碱;尼古丁;1-甲基-2-(3-吡啶基)毗咯烷54-11-5剧毒1126甲基磺酰氯氯化硫酰甲烷;甲烷磺酰氯124-63-0剧毒1128甲基肼一甲肼;甲基联氨60-34-4剧毒1189甲烷磺酰氟甲磺氟酰;甲基磺酰氟558-25-8剧毒1202甲藻毒素(二盐酸盐)石房蛤毒素(盐酸盐) 35523-89-8剧毒1236抗霉素A 1397-94-0剧毒1248镰刀菌酮X 23255-69-8剧毒1266磷化氢磷化三氢;膦7803-51-2剧毒1278硫代磷酰氯硫代氯化磷酰;三氯化硫磷;三3982-91-0剧毒氯硫磷1327硫酸三乙基锡57-52-3剧毒1328硫酸铊硫酸亚铊7446-18-6剧毒1332六氟-2,3-二氯-2-丁烯2,3-二氯六氟-2-丁烯303-04-8剧毒(1R,4S,4aS,5R,6R,7S,8S,8aR)-1,2,1351 3,4,10,10-六氯-1,4,4a,5,6,7,8,8a-八氢-6,7-环氧-1,4,5,8-二亚甲基蔡狄氏剂60-57-1剧毒[含量2?0%](1R,4S,5R,8S)-1,2,3,4,10,10-六1352氯-1,4,4a,5,6,7,8,8a-八氢-6,7-环异狄氏剂72-20-8剧毒氧-1,4;5,8-二亚甲基蔡[含量>5%]1,2,3,4,10,10-六氯-1,4,4a,5,8,1353 8a-六氢-1,4-挂-5,8-挂二亚甲基萘异艾氏剂465-73-6剧毒[含量>10%]1,2,3,4,10,10-六氯-1,4,4a,5,8,六氯-六氢-二甲撑萘;艾1354 8a-六氢-1,4:5,8-桥,挂-二甲撑萘[含309-00-2剧毒氏剂量>75%]1358六氯环戊二烯全氯环戊二烯77-47-4剧毒1381氯液氯;氯气7782-50-5剧毒2-[(RS)-2-(4-氯苯基)-2-苯基1422乙酰基]-2,3-二氢-1,3-茚二酮[含2-(苯基对氯苯基乙酰)茚满- 3691-35-8剧毒1,3-二酮;氯鼠酮量>4%]1442氯代膦酸二乙酯氯化磷酸二乙酯814-49-3剧毒1464氯化汞氯化高汞;二氯化汞;升汞7487-94-7剧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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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表1-6(续)序号品名别名CAS号备注1476氯化氰氰化氯;氯甲腈506-77-4剧毒1502氯甲基甲醚甲基氯甲醚;氯二甲醚107-30-2剧毒1509氯甲酸甲酯氯碳酸甲酯79-22-1剧毒1513氯甲酸乙酯氯碳酸乙酯541-41-3剧毒1549 2-氯乙醇乙撑氯醇;氯乙醇107~07-3剧毒1637 2-羟基丙腈乳腈78-97-7剧毒1642羟基乙腈乙醇腈107-16-4剧毒1646羟间唑啉(盐酸盐) 2315-02-8剧毒1677氰胍甲汞氰甲汞胍502~39-6剧毒1681氰化镉542-83-6剧毒1686氰化钾山奈钾151-50-8剧毒1688氰化钠山奈143-33-9剧毒1693氰化氢无水氢氰酸74-90-8剧毒1704氰化银钾银氰化钾506-61-6剧毒1723全氯甲硫醇三氯硫氯甲烷;过氯甲硫醇;四氯硫代碳酰594~42-3剧毒1735乳酸苯汞三乙醇铵23319-66-6剧毒1854三氯硝基甲烷氯化苦;硝基三氯甲烷76-06-2剧毒1912三氧化二砷白砒;砒霜;亚砷酸酐1327-53-3剧毒1923三正丁胺三丁胺102-82-9剧毒1927砷化氢砷化三氢;胂7784-42-1剧毒1998双(1-甲基乙基)氟磷酸酯二异丙基氟磷酸酯;丙氟磷55-91-4剧毒1999双(2-氯乙基)甲胺氮芥;双(氯乙基)甲胺51-75-2剧毒2000 5-[(双(2-氯乙基)氨基]-2,4-(1H,3H)嘧啶二酮尿嘧啶芳芥;嘧啶苯芥66-75-1剧毒2003 0,0-双(4-氯苯基)N-(1-亚氨基)乙基硫代磷酸胺毒鼠磷4104-14-7剧毒2005双(二甲胺基)磷酰氟[含量>2%]甲氟磷115-26-4剧毒2047 2,3,7,8-四氯二苯并对二噁英二噁英;2,3,7,8-TCDD;四氯二苯二噁英1746-01-6剧毒2067 3-(1,2,3,4-四氢-1-蔡基)-4-羟基香豆素杀鼠醚5836~29-3剧毒2078四硝基甲烷509-14-8剧毒2087四氧化锇锇酸酐20816-12-0剧毒2091 0,0,0',O′-四乙基二硫代焦磷酸酯治螟磷3689-24-5剧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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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表1-6(续)序号品名别名CAS号备注2092四乙基焦磷酸酯特普107-49-3剧毒2093四乙基铅发动机燃料抗爆混合物78-00-2剧毒2115碳酰氯光气75-44-5剧毒2118羰基镍四羰基镍;四碳酰镍13463-39-3剧毒2133乌头碱附子精302-27-2剧毒2138五氟化氯13637-63-3剧毒2144五氯苯酚五氯酚87-86-5剧毒2147 2,3,4,7,8-五氯二苯并呋喃2,3,4,7,8-PCDF 57117-31-4剧毒2153五氯化锑过氯化锑;氯化锑7647-18-9剧毒2157五羰基铁羰基铁13463-40-6剧毒2163五氧化二砷砷酸酐;五氧化砷;氧化砷1303-28-2剧毒2177戊硼烷五硼烷19624-22-7剧毒2198硒酸钠13410-01-0剧毒2222 2-硝基-4-甲氧基苯胺枣红色基GP 96-96-8剧毒2413 3-[3-(4′-溴联苯-4-基)-1,2,3,4-四氢-1-蔡基]-4-羟基香豆素溴鼠灵56073-10-0剧毒2414 3-[3-(4-溴联苯-4-基)-3-羟基-1-苯丙基]-4-羟基香豆素溴敌隆28772-56-7剧毒2460亚砷酸钙亚砒酸钙27152-57-4剧毒2477亚硒酸氢钠重亚硒酸钠7782-82-3剧毒2527盐酸吐根碱盐酸依米丁316-42-7剧毒2533氧化汞一氧化汞;黄降汞;红降汞21908-53-2剧毒2549一氟乙酸对溴苯胺351-05-3剧毒乙撑亚胺2567吖丙啶;1-氮杂环丙烷;氮151-56-4剧毒乙撑亚胺[稳定的]丙啶2588 0-乙基-0-(4-硝基苯基)苯基硫代膦酸酯[含量>15%]苯硫膦2104-64-5剧毒2593 0-乙基-S-苯基乙基二硫代膦酸酯[含量>6%]地虫硫膦944-22-9剧毒2626乙硼烷二硼烷19287-45-7剧毒2635乙酸汞乙酸高汞;醋酸汞1600-27-7剧毒2636乙酸环己酯醋酸环己酯622-45-72637乙酸甲氧基乙基汞醋酸甲氧基乙基汞151-38-2剧毒2642乙酸三甲基锡醋酸三甲基锡1118-14-5剧毒2643乙酸三乙基锡三乙基乙酸锡1907-13-7剧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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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6(续)序号品名别名CAS号备注2665乙烯砜二乙烯砜77-77-0剧毒2671 N-乙烯基乙撑亚胺N-乙烯基氮丙环5628-99-9剧毒2685 1-异丙基-3-甲基吡唑-5-基N,N-二甲基氨基甲酸酯[含量>20%]异索威119-38-0剧毒2718异氰酸苯酯苯基异氰酸酯103-71-9剧毒2723异氰酸甲酯甲基异氰酸酯624-83-9剧毒

3.高毒化学品《高毒物品目录》中列出了54种高毒物品,见表1-7。表1-7高毒物品目录序号毒物名称CAS No.别名英文名称MAC/ PC-TWA/ PC-STEL/(mg/m3) (mg/m3) (mg/m3)1 N-甲基苯胺100-61-8 N-Methyl aniline一2 52 N-异丙基苯胺768-52-5 N-Isopropylaniline一10 253氨7664-41-7阿摩尼亚Ammonia一20 304苯71-43-2 Benzene一6 105苯胺62-53-3 Aniline一3 7.56丙烯酰胺79-06-1 Acrylamide一0.3 0.97丙烯腈107-13-1 Acrylonitrile一1 28对硝基苯胺100-01-6 p-Nitroaniline一3 7.59对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p-Nitrochlorobenzene/100-00-5/25567-67-3 Dinitrochlorobenzene一0.6 1.810二苯胺122-39-4 Diphenylamine一10 2511二甲基苯胺121-69-7 Dimethylanilne一5 1012二硫化碳75-15-0 Carbon disulfide一5 1013二氯代乙炔7572-29-4 Dichloroacetylene 0.4一一14二硝基苯(全部异构体)582-29-0/99-65-0/100-25-4 Dinitrobenzene(all isomers)一1 2.515二硝基(甲)苯25321-14-6 Dinitrotoluene一0.2 0.616二氧化(一)氮10102-44~0 Nitrogen dioxide一5 1017甲苯-2,4-二异氰酸酯Toluene-2,4-(TDI)584-84-9 diisocyanate(TDI)一0.1 0.218氟化氢7664-39-3氢氟酸Hydrogen fluoride 2一一19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 Fluorides(except HF),as F一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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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表1-7(续)序号毒物名称CAS No.别名英文名称MAC/ PC-TWA/ PC-STEL/(mg/m3) (mg/m3) (mg/m3)20镉及其化合物7440-43-9 Cadmium and compounds一0.01 0.0221铬及其化合物305-03-3 Chromic and compounds 0.05 0.15一22汞7439-97-6水银Mercury一0.02 0.0423碳酰氯75-44-5光气Phosgene一0.524黄磷7723-14-0 Yellow phosphorus一0.05 0.125甲(基)肼60-34-4 Methyl hydrazine 0.08一一26甲醛50-00-0福尔马林Formaldehyde 0.5一一27焦炉逸散物Coke oven emissions一0.1 0.328肼;联氨302-01-2 Hydrazine一0.06 0.1329可溶性镍化物7440-02-0 Nickel soluble compounds一0.5 1.530磷化氢;膦7803-51-2 Phosphine 0.3一一31硫化氢7783-06-4 Hydrogen sulfide 10一一32硫酸二甲酯77-78-1 Dimethyl sulfate一0.5 1.533氯化汞7487-94-7升汞Mercuric chloride一0.025 0.02534氯化萘90-13-1 Chlorinated naphthalene一0.5 1.535氯甲基醚107-30-2 Chloromethyl methyl ether 0.005一一36氯;氯气7782-50-5 Chlorine 1一一37氯乙烯;乙烯基氯75-01-4 Vinyl chloride一10 2538锰化合物(锰尘、锰烟)7439-96-5 Manganese and compounds一0.15 0.4539镍与难溶性镍化物Nichel and insoluble7440-02-0 compounds一1 2.540铍及其化合物7440-41-7 Beryllium and compounds一0.0005 0.00141偏二甲基肼57-14-7 Unsymmetric dimethylhydrazine一0.5 1.542铅:尘/烟Lead dust 0.05一-7439-92-1/7439-92-1 Lead fume 0.03一一43氰化氢(按CN计)460-19-5 Hydrogen cyanide,as CN 1一一44氰化物(按CN计)143-33-9 Cyanides,as CN 1 —一45三硝基甲苯118-96-7 TNT Trinitrotoluene一0.2 0.546砷化(三)氢;胂7784-42-1 Arsine 0.03一一47砷及其无机化合物7440-38-2 Arenic and inorganic compounds一0.01 0.02

0.8 1.548石棉总尘/纤维1332-21-4 Asbestos一0.8f/mL 1.5f/mL49铊及其可溶化合物Thallium and soluble compounds一0.05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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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表1-7(续)序号毒物名称CAS No.别名英文名称MAC/ PC-TWA/ PC-STEL(mg/m3) (mg/m3) (mg/m3)50 (四)羰基镍13463-39-3 Nickel carbonyl 0.002一—51锑及其化合物7440-36-0 Antimony and compounds一0.5 1.552五氧化二钒烟尘7440-62-6 Vanadium pentoside fume anddust一0.05 0.1553硝基苯98-95-3 Nitrobenzene(skin)一2 554一氧化碳(非高原) Carbon monoxide not in high630-08-0 altitude area一20 30注:CAS为化学文摘号。

4.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 真题怎么考

国家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09 首批、2013 补充),企业要重点管控。考法:给化学品/工艺判断是否「重点监管」,常见重点监管危化品:氢气、氨、氯、苯、甲醇、液氨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表1-8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MAC为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PC-TWA为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确定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分别见表1-8、表1-9。PC-STEL为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1氯液氯、氯气7782-50-52氨液氨、氨气7664-41-73液化石油气68476-85-74硫化氢7783-06-45甲烷、天然气74-82-8(甲烷)6原油7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8006-61-9(汽油)8氢氢气1333-74-09苯(含粗苯) 71-43-210碳酰氯光气75-44-511二氧化硫7446-09-512一氧化碳630-08-013甲醇木醇、木精67-56-114丙烯腈氰基乙烯、乙烯基氰10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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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表1-8(续)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15环氧乙烷氧化乙烯75-21-816乙炔电石气74-86-217氟化氢、氢氟酸7664-39-318氯乙烯75-01-419甲苯甲基苯、苯基甲烷108-88-320氰化氢、氢氰酸74-90-821乙烯74-85-122三氯化磷7719-12-223硝基苯98-95-324苯乙烯100-42-525环氧丙烷75-56-926一氯甲烷74-87-327 1,3-丁二烯106-99-028硫酸二甲酯77-78-129氰化钠143-33-930 1-丙烯、丙烯115-07-131苯胺62-53-332甲醚115-10-633丙烯醛、2-丙烯醛107-02-834氯苯108-90-735乙酸乙烯酯108-05-436二甲胺124-40-337苯酚石炭酸108-95-238四氯化钛7550-45-039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584-84-940过氧乙酸过乙酸、过醋酸79-21-041六氯环戊二烯77-47-442二硫化碳75-15-043乙烷74-84-044环氧氯丙烷3-氯-1,2-环氧丙烷106-89-845丙酮氰醇2-甲基-2-羟基丙腈7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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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表1-8(续)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46磷化氢膦7803-51-247氯甲基甲醚107-30-248三氟化硼7637-07-249烯丙胺3-氨基丙烯107-11-950异氰酸甲酯甲基异氰酸酯624-83-951甲基叔丁基醚1634-04-452乙酸乙酯141-78-653丙烯酸79-10-754硝酸铵6484-52-255三氧化硫硫酸酐7446-11-956三氯甲烷氯仿67-66-357甲基肼60-34-458一甲胺74-89-559乙醛75-07-060氯甲酸三氯甲酯双光气503-38-8表1-9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序号化学品品名CAS号1氯酸钠7775-9-92氯酸钾3811-4-93过氧化甲乙酮1338-23-44过氧化(二)苯甲酰94-36-05硝化纤维素9004-70-06硝酸胍506-93-47高氯酸铵7790-98-98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614-45-99 N,N′-二亚硝基五亚甲基四胺101-25-710硝基胍556-88-711 2,2′-偶氮二异丁腈78-67-112 2,2′-偶氮-二-(2,4-二甲基戊腈)(即偶氮二异庚腈) 4419-11-813硝化甘油55-63-014乙醚6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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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值得注意的是,安监总管三(2011 J 95号中除指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外,还包括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 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①易燃气体类别l(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②易燃液体类别l(闭杯闪点<23CC并初沸点至35气的液体)。

②自燃液体类别l(与空气接触不到5 min便燃烧的液体)。

②自燃固体类别l(与空气接触不到5 min便燃烧的固体)。

②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l(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千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 min内释放10 L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②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5.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系指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千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按用途分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其中: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国务院令第703号修改)中所确定的麦角酸、麻黄素等物质,品种目录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010年,卫生部令第72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品种目录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和后续补充目录。石油化工企业主要涉及的是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前,应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批,获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关活动;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照《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办理相关许可。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家千2012年、20 14年、2017年、2021年、2024年和2025年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进行了增补,目前共列管了三类,47种化学品。2025年洞整后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19种):

(1) 1-苯基-2-丙酮。

(2)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醒。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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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13)羟亚胺(2008年新增)。

(14)邻氯苯基环戊酮(2012年新增)。

(15)1-苯基-2-溴-1-丙酮(2014年新增)。

(16)3-氧-2-苯基丁腈(2014年新增)。

(17)N-苯乙基-4-哌啶酮(2017年新增)。

(18)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2017年新增)。

(19)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2017年新增)。第二类(20种):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6)溴素(2017年新增)。

(7)1-苯基-1-丙酮(2017年新增)。

(8)α-苯乙酰乙酸甲酯(2021年新增)。

(9)α-乙酰乙酰苯胺(2021年新增)。

(10)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2021年新增)。

(11)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2021年新增)。

(12)4-(N-苯基氨基)哌啶(2024年新增)。

(13)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2024年新增)。

(14)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2024年新增)。

(15)大麻二酚(2024年新增)。

(16)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及其酯类(2024年新增)。

(17)3-氧-2-苯基丁酸及其酯类(2024年新增)。

(18)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2024年新增)。

(19)4-哌啶酮(2025年新增)。

(20)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2025年新增)。第三类(8种):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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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7)苯乙腈(2021年新增)。

(8)γ-丁内酯(2021年新增)。说明:

(1)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人管制。

(2)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3)高锰酸钾既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也属于易制爆化学品。

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系指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一类危险化学品。为防止发生公共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二次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安部2011年11月25日公告公布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2017年5月11日公安部公布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表1-

10)。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购买、销售、运输、废弃处置等相关环节除了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向应急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安全许可外,还应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备案,并遵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批准文件。表1-10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序号品名别名CAS号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1酸类

1.1硝酸7697-37-2氧化性液体,类别3

1.2发烟硝酸52583-42-3氧化性液体,类别1高氯酸[浓度>72%]过氯酸氧化性液体,类别1

1.3高氯酸[浓度50??72%] 7601-90-3氧化性液体,类别1高氯酸[浓度≤50%]氧化性液体,类别22硝酸盐类

2.1硝酸钠7631-99-4氧化性固体,类别3

2.2硝酸钾7757-79-1氧化性固体,类别3

2.3硝酸铯7789-18-6氧化性固体,类别3

2.4硝酸镁10377-60-3氧化性固体,类别3

2.5硝酸钙10124-37-5氧化性固体,类别3

2.6硝酸锶10042-76-9氧化性固体,类别3

2.7硝酸钡10022-31-8氧化性固体,类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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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表1-10(续)序号品名别名CAS号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

2.8硝酸镍二硝酸镍13138-45-9氧化性固体,类别2

2.9硝酸银7761-88-8氧化性固体,类别2

2.10硝酸锌7779-88-6氧化性固体,类别2

2.11硝酸铅10099-74-8氧化性固体,类别23氯酸盐类氯酸钠3.1氧化性固体,类别1氯酸钠溶液7775-09-9氧化性液体,类别3*氯酸钾3.2氧化性固体,类别1氯酸钾溶液3811-04-9氧化性液体,类别3*

3.3氯酸铵10192-29-7爆炸物,不稳定爆炸物4高氯酸盐类

4.1高氯酸锂过氯酸锂7791-03-9氧化性固体,类别2

4.2高氯酸钠过氯酸钠7601-89-0氧化性固体,类别1

4.3高氯酸钾过氯酸钾7778-74-7氧化性固体,类别1

4.4高氯酸铵过氯酸铵7790-98-9爆炸物,1.1项氧化性固体,类别15重铬酸盐类

5.1重铬酸锂13843-81-7氧化性固体,类别2

5.2重铬酸钠红矾钠10588-01-9氧化性固体,类别2

5.3重铬酸钾红矾钾7778-50-9氧化性固体,类别2

5.4重铬酸铵红矾铵7789-09-5氧化性固体,类别2*6过氧化物和超氧化物类

(1)含量≥60%

6.1过氧化氢溶液(含量>氧化性液体,类别1。8%)双氧水7722-84-1 (2)20≤含量<60%氧化性液体,类别2。

(3)8含量<20%氧化性液体,类别3

6.2过氧化锂二氧化锂12031-80-0氧化性固体,类别2

6.3过氧化钠双氧化钠;二氧化钠1313-60-6氧化性固体,类别1

6.4过氧化钾二氧化钾17014-71-0氧化性固体,类别1

6.5过氧化镁二氧化镁1335-26-8氧化性液体,类别2

6.6过氧化钙二氧化钙1305-79-9氧化性固体,类别2

6.7过氧化锶二氧化锶1314-18-7氧化性固体,类别2

6.8过氧化钡二氧化钡1304-29-6氧化性固体,类别2

6.9过氧化锌二氧化锌1314-22-3氧化性固体,类别2

6.10过氧化脲过氧化氢尿素;过氧化氢脲124-43-6氧化性固体,类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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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表1-10(续)序号品名别名CAS号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过乙酸[含量≤16含水≥39含乙酸≥15%,过醋酸;过氧乙酸;乙酰含过氧化氢≤24含有稳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F型定剂]6.11 79-21-0过乙酸[含量≤43含易燃液体,类别3水≥5含乙酸≥35含有机过氧化物,D型过氧化氢≤6含有稳定剂]

6.12过氧化二异丙苯[52%<二枯基过氧化物;硫化含量≤100%]剂DCP 80-43-3有机过氧化物,F型

6.13过氧化氢苯甲酰过苯甲酸93-59-4有机过氧化物,C型

6.14超氧化钠12034-12-7氧化性固体,类别1

6.15超氧化钾12030-88-5氧化性固体,类别17易燃物还原剂类

7.1锂金属锂7439-93-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7.2钠金属钠7440-23-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7.3钾金属钾7440-09-7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1)粉末: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

7.4镁7439-95-4质和混合物,类别2。

(2)丸状、旋屑或带状:易燃固体,类别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2。

7.5镁铝粉镁铝合金粉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1)有涂层:易燃固体,类别1。

7.6铝粉7429-90-5 (2)无涂层: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2硅铝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

7.7 57485-31-1质和混合物,类别3硅铝粉

7.8硫黄硫7704-34-9易燃固体,类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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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0(续)序号品名别名CAS号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锌尘别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7.9锌粉7440-66-6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锌灰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3金属锆易燃固体,类别2

7.10金属锆粉7440-67-7自燃固体,类别1;遇锆粉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7.11六亚甲基四胺六甲撑四胺;乌洛托品100-97-0易燃固体,类别2

7.12 1,2-乙二胺1,2-二氨基乙烷;乙撑二胺107-15-3易燃液体,类别3一甲胺[无水]氨基甲烷;甲胺7.13易燃气体,类别1一甲胺溶液74-89-5氨基甲烷溶液;甲胺溶液易燃液体,类别1

7.14硼氢化锂氢硼化锂16949-15-8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7.15硼氢化钠氢硼化钠16940-66-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7.16硼氢化钾氢硼化钾13762-51-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8硝基化合物类

8.1硝基甲烷75-52-5易燃液体,类别3

8.2硝基乙烷79-24-3易燃液体,类别3

8.3 2,4-二硝基甲苯121-14-2

8.4 2,6-二硝基甲苯606-20-2

8.5 1,5-二硝基萘605-71-0易燃固体,类别18.6 1,8-二硝基蔡602-38-0易燃固体,类别1二硝基苯酚[干的或含水

8.7 <15%] 25550-58-7爆炸物,1.1项二硝基苯酚溶液

8.8 2,4-二硝基苯酚[含水≥15%] 1-羟基-2,4-二硝基苯51-28-5易燃固体,类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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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表1-10(续)序号品名别名CAS号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

8.9 2,5-二硝基苯酚[含水329-71-5易燃固体,类别1≥15%]

8.10 2,6-二硝基苯酚[含水573-56-8易燃固体,类别1≥15%]

8.11 2,4-二硝基苯酚钠1011-73-0爆炸物,1.3项9其他硝化纤维素[干的或含水爆炸物,1.1项(或乙醇)<25%]硝化纤维素[含氮≤易燃固体,类别112.6含乙醇≥25%]硝化纤维素[含氮≤易燃固体,类别112.6%]硝化棉

9.1硝化纤维素[含水≥25%]易燃固体,类别19004-70-0硝化纤维素[含乙醇≥爆炸物,1.3项25%]硝化纤维素[未改型的,爆炸物,1.1项或增塑的,含增塑剂<18%]硝化纤维素溶液[含氮量≤12.6含硝化纤维素硝化棉溶液易燃液体,类别2≤55%]

9.2 4,6-二硝基-2-氨基苯酚钠苦氨酸钠831-52-7爆炸物,1.3项

9.3高锰酸钾过锰酸钾;灰锰氧7722-64-7氧化性固体,类别2

9.4高锰酸钠过锰酸钠10101-50-5氧化性固体,类别2

9.5硝酸胍硝酸亚氨脲506-93-4氧化性固体,类别3

9.6水合肼水合联氨10217-52-4

9.7 2,2-双(羟甲基)1,3-丙季戊四醇、四羟甲基甲烷115-77-5二醇注:1.各栏目的含义:序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中化学品的顺序号。品名:根据《化学命名原则》(1980)确定的名称。别名:除“品名”以外的其他名称,包括通用名、俗名等。CAS号:chemical abtrat service的缩写,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 300002~300.29)等国家标准,对某种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性进行的分类。

2.除列明的条目外,无机盐类同时包括无水和含有结晶水的化合物。

3.混合物之外无含量说明的条目,是指该条目的工业产品或者纯度高于工业产品的化学品。

4.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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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

7.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危险化表1-11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是指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具体见表1-11。序号品名别名CAS号UN编号主要危险性

一、爆炸性化学品1硝酸铵[(钝化) 0222改性硝酸铵除外]硝铵6484-52-2 1942急剧加热会发生爆炸;与还原剂、有机2426物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硝化纤维素(包03422括属于易燃固体的硝化棉9004-70-0 0343干燥时能自燃,遇高热、火星有燃烧爆硝化纤维素) 2555炸的危险3氯酸钾白药粉3811-04-9 1485强氧化剂,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质、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酸鲁达、4氯酸钠氯酸碱、白7775-09-9 1495强氧化剂,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药钠质、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二、有毒化学品(包括有毒气体、挥发性有毒液体和固体剧毒化学品)5氯液氯、氯气7782-50-5 1017剧毒气体,吸入可致死6氨液氨、氨气7664-41-7 1005有毒气体,吸人可引起中毒性肺气肿;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7异氰酸甲酯甲基异氰酸酯624-83-9 2480剧毒液体,吸入蒸气可致死;高度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8硫酸二甲酯硫酸甲酯77-78-1 1595有毒液体,吸入蒸气可致死;可燃9氰化钠山奈、山奈钠143-33-9 1689剧毒;遇酸产生剧毒、易燃的氰化氢3414气体10氰化钾山奈钾151-50-8 1680剧毒;遇酸产生剧毒、易燃的氰化氢3413气体

三、易燃气体11液化石油气LPG 68476-85-7 1075易燃气体,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12液化天然气LNG 8006-14-2 1972易燃气体,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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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注:1.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是指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表1-11(续)序号品名别名CAS号UN编号主要危险性13环氧乙烷氧化乙烯75-21-8 1040易燃气体,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加热时剧烈分解,有着火和爆炸危险14氯乙烯乙烯基氯75-01-4 1086易燃气体,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火场温度下易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15二甲醚甲醚115-10-6 1033易燃气体,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四、易燃液体16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 86290-81-5 1203极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3475混合物17 1,2-环氧丙烷氧化丙烯75-56-9 1280极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18二硫化碳75-15-0 1131极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毒液体19甲醇木醇、木精67-56-1 1230高度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毒液体20乙醇酒精64-17-5高度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1170性混合物

2.序号是指《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中的顺序号。

3.品名是指根据《化学命名原则》(1980)确定的名称。

4.别名是指除品名以外的其他名称,包括通用名、俗名等。

5.CAS号是指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

6.UN编号是指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编号。

7.主要危险性是指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最重要的危险特性。

8.所列条目是指该条目的工业产品或者纯度高于工业产品的化学品。

9.符合国家标准《化学试剂包装及标志》(GB 15346—2012)的试剂类产品不适用本目录及特别管控措施。

10.纳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管理范围的燃气不适用本目录及特别管控措施。国防科研单位生产、储存、使用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适用本目录及特别管控措施。

11.甲醇、乙醇的管控措施仅限于强化运输管理。

12.硝酸铵的销售、购买审批管理环节按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3.通过水运、空运、铁路、管道运输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应依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该标准于2000年首次分布,作为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法》也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纳人法律、法规层面。该标准适用于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各企业或组织。不适用于:核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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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军事设

1.辨识依据和临界量的确定危险化学品依据其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具体见表1-12和表1-在表1-12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应按表1-12确定。未在表1-12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性,按表1-13确定其临界量;若表1-12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施;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13。危险化学品的纯物质及其混合物按GB 30000系列标准的规定进行分类。危险化学品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应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航道等运输方式);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重大危险源可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序号危险化学品名称和说明别名CAS号临界量/t1氨液氨;氨气7664-41-72二氟化氧一氧化二氟7783-41-73二氧化氮10102-44-04二氧化硫亚硫酸酐7446-09-5 205氟7782-41-4 16碳酰氯光气75-44-5 0.37环氧乙烷氧化乙烯75-21-8 108甲醛(含量>90%)蚁醛50-00-0 59磷化氢磷化三氢;膦7803-51-2 110硫化氢7783-06-4 511氯化氢(无水) 7647-01-0 2012氯液氯;氯气7782-50-5 513煤气(CO, CO和H?、CH?的混合物等) 2014砷化氢砷化三氢、胂7784-42-1 115锑化氢三氢化锑;锑化三氢;睇7803-52-3 I16硒化氢7783-07-5 117溴甲烷甲基溴74-83-9 1018丙酮氰醇丙酮合氰化氢;2-羟基异丁腈;氰丙醇75-86-5 2019丙烯醛烯丙醛;败脂醛107-02-8 2020氟化氢7664-39-3 121 1-氯-2,3-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3-氯-1,2-环氧丙烷) 106-89-8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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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表1-12(续)序号危险化学品名称和说明别名CAS号临界量/t22 3-溴-1,2-环氧丙烷环氧溴丙烷;溴甲基环氧乙烷;表溴醇3132-64-7 2023甲苯二异氰酸酯二异氰酸甲苯酯;TDI 26471-62-5 10024一氯化硫氯化硫10025-67-9 125氰化氢无水氢氰酸74-90-8 126三氧化硫硫酸酐7446-11-9 7527 3-氨基丙烯烯丙胺107-11-9 2028溴溴素7726-95-6 2029乙撑亚胺吖丙啶;1-氮杂环丙烷;氮丙啶151-56-4 2030异氰酸甲酯甲基异氰酸酯624-83-9 0.7531叠氮化钡叠氮钡18810-58-7 0.532叠氮化铅13424-46-9 0.533雷汞二雷酸汞;雷酸汞628-86-4 0.534三硝基苯甲醚三硝基茴香醚28653-16-9 535 2,4,6-三硝基甲苯梯恩梯;TNT 118-96-7 536硝化甘油硝化丙三醇;甘油三硝酸酯55-63-0 137硝化纤维素[干的或含水(或乙1醇)<25%]38硝化纤维素(未改型的,或增塑1的,含增塑剂<18%)硝化棉9004-70-039硝化纤维素(含乙醇≥25%) 1040硝化纤维素(含氮≤12.6%) 5041硝化纤维素(含水≥25%) 5042硝化纤维素溶液(含氮量≤

12.6含硝化纤维素≤55%)硝化棉溶液9004-70-0 50硝酸铵(含可燃物>0.2包括43以碳计算的任何有机物,但不包括6484-52-2 5任何其他添加剂)44硝酸铵(含可燃物≤0.2%) 6484-52-2 5045硝酸铵肥料(含可燃物≤0.4%) 20046硝酸钾7757-79-1 100047 1,3-丁二烯联乙烯106-99-0 548二甲醚甲醚115-10-6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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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表1-12(续)序号危险化学品名称和说明别名CAS号临界量/t49甲烷,天然气74-82-8(甲烷)8006-14-2(天然气) 5050氯乙烯乙烯基氯75-01-4 5051氢氢气1333-74-0 552液化石油气(含丙烷、丁烷及其68476-85-7混合物)石油气(液化的) 74-98-6(丙烷) 50106-97-8(丁烷)53一甲胺氨基甲烷;甲胺74-89-5 554乙炔电石气74-86-2 155乙烯74-85-1 5056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液氧;氧气7782-44-7 20057苯纯苯71-43-2 5058苯乙烯乙烯苯100-42-5 50059丙酮二甲基酮67-64-1 50060 2-丙烯腈丙烯腈;乙烯基氰;氰基乙烯107-13-1 5061二硫化碳75-15-0 5062环己烷六氢化苯110-82-7 50063 1,2-环氧丙烷氧化丙烯;甲基环氧乙烷75-56-9 1064甲苯甲基苯;苯基甲烷108-88-3 50065甲醇木醇;木精67-56-1 50066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 86290-81-5(汽油) 20067乙醇酒精64-17-5 50068乙醚二乙基醚60-29-7 1069乙酸乙酯醋酸乙酯141-78-6 50070正己烷己烷110-54-3 50071过乙酸过醋酸;过氧乙酸;乙酰过氧化氢79-21-0 10过氧化甲基乙基酮(10有效72氧含量≤10.7含A型稀释剂≥ 1338-23-4 1048%)73白磷黄磷12185-10-3 5074烷基铝三烷基铝175戊硼烷五硼烷19624-22-7 176过氧化钾17014-71-0 2077过氧化钠双氧化钠;二氧化钠1313-60-6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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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表1-12(续)序号危险化学品名称和说明别名CAS号临界量/t78氯酸钾3811-04-9 10079氯酸钠7775-09-9 10080发烟硝酸52583-42-3 2081硝酸(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 7697-37-2 10070%)82硝酸胍硝酸亚氨脲506-93-4 5083碳化钙电石75-20-7 10084钾金属钾7440-09-7 185钠金属钠7440-23-5 1086甲苯甲基苯;苯基甲烷108-88-3 500表1-13未在表1-12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类别符号危险性分类及说明临界量/t健康危害J一一(健康危害性符号)J1类别1,所有暴露途径,气体5J2类别1,所有暴露途径,固体、液体50急性毒性J3类别2、类别3,所有暴露途径,气体50J4类别2、类别3,吸入途径,液体(沸点≤35℃) 50J5类别2,所有暴露途径,液体(除J4外)、固体500物理危险W(物理危险性符号)一一W1.1一不稳定爆炸物1—1.1项爆炸物爆炸物W1.2 1.2、1.3、1.5、1.6项爆炸物10W1.3 1.4项爆炸物50易燃气体W2类别1和类别2 10气溶胶W3类别1和类别2 150(净重)氧化性气体W4类别1 50一类别1W5.1 10一类别2和3,工作温度高于沸点一类别2和3,具有引发重大事故的特殊工艺条件易燃液体W5.2包括危险化工工艺、爆炸极限范围或附近操作、50操作压力大于1.6 MPa等W5.3一不属于W5.1或W5.2的其他类别2 1000W5.4一不属于W5.1或W5.2的其他类别3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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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表1-13(续)类别符号危险性分类及说明临界量/t自反应物质和W6.1 A型和B型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10混合物W6.2 C型、D型、E型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50W7.1 A型和B型有机过氧化物10有机过氧化物W7.2 C型、D型、E型、F型有机过氧化物50自燃液体和自燃固体W8类别1自燃液体类别1自燃固体50氧化性固体和W9.1类别1 50液体W9.2类别2、类别3 200易燃固体W10类别1易燃固体200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W11类别1和类别2 200

2.重大危险源辨识指标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12、表1-13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②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

(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S=q./Q?+g?/Q?+…+qn/Qn≥1 (1)式中S——辨识指标;91,92,…,qn——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Q?,Q?,…,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2)危险化学品储罐以及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区的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按设计最大量确定。

(3)对于危险化学品混合物,如果混合物与其纯物质属于相同危险类别,则视混合物为纯物质,按混合物整体进行计算。如果混合物与其纯物质不属于相同危险类别,则应按新危险类别考虑其临界量。

3.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标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R=a(B.Q+B?O+ +B.)式中R——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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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α——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在表1-14范围内的危险化表1-14毒性气体校正系数β取值表β?,B?,……,β?——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学品,其β值按该表1-14进行确定;未在该表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β值按表1-1591,92,……,qn———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进行确定。Q?,Q?,……,Q?——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名称β校正系数名称β校正系数一氧化碳2硫化氢5二氧化硫2氟化氢5氨2二氧化氮10环氧乙烷2氰化氢10氯化氢3碳酰氯20溴甲烷3磷化氢20氯4异氰酸甲酯20表1-15未在表1-14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校正系数β取值表类别符号β校正系数J1 4J2 1急性毒性J3 2J4 2J5 1W1.1 2爆炸物W1.2 2W1.3 2易燃气体W2 1.5气溶胶W3 1氧化性气体W4 1W5.1 1.5W5.2 1易燃液体W5.3 1W5.4 1W6.1 1.5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W6.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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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表1-15(续)类别符号β校正系数W7.1 1.5有机过氧化物W7.2 1自燃液体和自燃固体W8 1W9.1 1氧化性固体和液体W9.2 1易燃固体W10 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W11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m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按照表1-16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见表1-17。表1-16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取值表厂外可能暴露人员数量α100人以上2.050~99人1.530~49人1.21~29人1.00人0.5表1-17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R值一级R≥100二级100>R≥50三级50>R≥10四级R<10注意:校正系数α值是以厂区边界,不是以每个单元边界进行计算考虑。重大危险源分级是按每个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不是加和在一起进行分级。

4.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流程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的流程如图1-4所示。

5.标准执行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1)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中危险化学品的涵盖范围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化学品范围不完全一致。如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相比,GB 18218中爆炸品多了1.5项和1.6项,易燃气体不包括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气溶胶多类别2,易燃固体不包括类别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不包括类别3。GB 18218中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目录》物理危险性中加压气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金属腐蚀物;健康危害中除急性毒性外,其他9类都不包括;环境危害都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包括原料、辅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危险废物等。

2)单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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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生产单元1生产单元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划分生产单元储存单元…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否该单元辨识结束是重大危险源分级图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流程

(1)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单元应当按照各装置或设施分别划分单元辨识,储存单元应当按照储存场所分别进行划分辨识,不是只辨识成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两个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确定首先要根据定义按照装置或设施确定,切断阀不能作为生产单元界限划分的唯一条件,还要考虑这个生产单元具有相对独立的功能分区。不应用切断阀将装置分割成几个设备进行辨识,应当是不同装置之间按照切断阀来分隔单元,切断阀应为具有远程关断功能的阀门。

(3)对于一个生产厂房内有多套生产设施的,应按照一个单元进行辨识。一个生产厂房内的中间仓库和厂房整体进行单元辨识。

(4)对于装置内的中间储罐,原则上与生产装置一起进行辨识。

(5)储罐区按照一个防火堤内的罐组进行一个单元辨识。

(6)独立设置的仓库内有多层库房或多个防火分区的,按一个单元进行辨识。

(7)危险化学品堆场适用该标准。厂内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堆场,按危险化学品堆存的专门区域统一进行辨识。生产单元n储存单元1储存单元2储存单元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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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

(8)对于没有防火堤的储存设施,如LNG罐、煤气柜、地下储罐等,若这些储存设施位于生产装置内则纳入生产装置一起进行辨识;若多个此类设施集中布置于一个独立的储存区,则这几个储存设施应一起进行辨识,若这几个储存设施分别布置在不同的储存区域,则分别进行辨识。

(9)厂区内的管道原则上不单独设置单元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将其纳入相关生产单元或储存单元进行辨识。

(10)本标准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适用于厂内运输。罐式集装箱、汽车槽车、火车槽车等可移动设备如果在厂内作为储存设施参与生产使用,则这些设施应参与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计算;对于只是装卸、运输的槽车等,鉴于其物料量在厂区的储存设施辨识中已考虑,这些槽车中危险化学品数量不直接参与辨识计算,但对于装卸、运输的物料与构成重大危险单元直接相关的企业,这些装卸运输相关设施应纳人企业的整体重大危险源管理。

3)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

(1)生产单元或储存单元的一个设备或设施内同时存在多种危险化学品应分别计算其实际存在量。

(2)危险化学品设备未规定设计最大量的,可按实际操作中最大允许数量确定。

(3)对于属于混合物(包括溶液)数量按其整体数量确定,不按混合物中纯物质的数量确定。

4)临界量的确定

(1)表1-14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按表1-12确定。

(2)表1-15的例外情况:表1-12中易燃液体(如甲醇)如果生产工艺状况属于表1-13中W5.1类别2和3,工作温度高于沸点;或W5.2类别2和3,具有引发重大事故的特殊工艺条件包括危险化工工艺、爆炸极限范围或附近操作、操作压力大于1.6 MPa等,则该物质的临界量应当按照两者中临界量较小值确定。

(3)以表1-12中一种危险化学品为主要成分的混合物,当该混合物的危险类别与表1-12中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类别一致时,该混合物的临界量按表1-12中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确定,不一致时按照表1-13确定临界量;当混合物已不具有表1-13中危险类别时,则该物质不属于辨识范围。对于存在多种表1-12或表1-13的危险化学品的混合物,应按其在表1-13中的危险类别确定临界量。

(4)表1-13中的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按临界量小的确定。同一设备或场所重复存储多种危险化学品时,这时要按临界量最小的危险化学品来确定。

5)辨识指标的计算储存多种危险化学品且品种和数量经常变化的库房,可按其实际运行中危险化学品储存种类和数量的最可能的几种组合分别计算辨识指标,取其中最大的作为辨识结果。(六)爆炸危险源及高毒泄漏源《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关于管理设施的总平面布置要求:管理设施区为人员集中场所,其布置应远离爆炸危险源,应远离高毒泄漏源。在以往的工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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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计中,多数情况下安全距离的设置只考虑防火安全距离的要求,对于防爆、防毒还停留在

1.最小安全防护距离近年来许多新建大型石化企业的工厂设计中,除防火要求之外,已经将人员集中场所GB 50984对人员集中场所的相对于爆炸、有毒地点的安全距离提出要求。根据标准表1-18工厂人员集中场所最小安全防护距离建议值m原则要求的层面上,并没有可以执行的明确规定。近年来发生的一些事故表明,由设备泄的防爆、防毒安全设计作为一项重要的设计内容考虑。要求,工厂人员集中场所最小安全防护距离建议值见表1-18。漏导致的与蒸气云爆炸(VCE)有关的事故,其破坏范围更广、破坏力更大,发生的概率也较高。甲、乙、丙类序号场所名称及岗位人数火灾危险性VCE爆炸高毒气体泄漏高毒气体泄漏装置或设施危险源源(构成重大源(未构成重防护危险源)大危险源)措施办公楼(室)、>300人·h/d 200 150消防站、食堂、会1议室、中心化验室200等人员集中场所(含相邻企业) 40~300人·h/d 150 100>300人·h/d 200 150中央控制室20040~300人·h/d 150 1002执行《石油中央控制室化工企业设计60 60有防火标准》单装置控制室60 60有外操休息室40~300人·h/d 100 60 60外操休息室30 30有4检维修站150 100 605总变(有人值守) 40~300人·h/d 150 100 60注:1.石油化工企业内常见的VCE爆炸危险源、高毒泄漏源举例见表1-21。

2.表中防护措施系指该建筑物为抗爆结构,建筑物设有强制通风系统及进风口处设有毒气体检测器等。

3.表中所列建筑物是否需要采取抗爆结构等防护措施尚应满足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人员集中场所应远离LPG球罐,并通过专项计算确定间距。

5.低温储罐可不作为爆炸危险源。

6.有可能泄漏光气的设备不适用GB 50984,光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应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7.表中距离起算点为危险源设备外缘和建筑物外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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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VCE爆炸危险源和高毒泄漏源

1)VCE爆炸源GB 50984爆炸源主要是石油化工厂多发的与VCE有关的爆炸源。参与蒸气云爆炸的不是所有的工艺生产装置的设备区及设备都是爆炸危险源。本标准中所考虑的爆炸源

(1)在危险工艺装置区(大于500 m2)内。

(2)储有(或工艺过程中有)的爆炸危险物料(C2、C3、C4及热C5可形成蒸气云

2)高毒泄漏源GB 50984规定,如果设备的物料中高毒物料的含量大于表1-19中的最低极限要求表1-19判定高毒物料的最低含量举例物料最常见的是低分子碳氢化合物,如C2、C3、C4。主要是与发生VCE爆炸有关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安装在具有密集的工艺管道及设备区爆炸的物料)超过10t的设备。值,则可认为是有高毒气体泄漏可能的设备,即为高度危险源。内,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设备,可确定为VCE爆炸危险源:序号物料名称物料中含量最低限要求值/ppm1硫化氢30002氨75003一氧化碳80004氯气3000有高毒气体泄漏可能的设备又可分为构成重大高毒危险源和未构成重大高毒危险源两表1-20判定重大高毒危险源最低当量物质含量举例种,在符合表1-19的高毒危险源中,如果设备中的物料含有的高毒混合物料换算当量大于表1-20中的值,则设备构成重大高毒危险源。序号物料名称当量换算成纯物质储量(可隔离系统量)/t1硫化氢52氨103一氧化碳204氯气5石油化工企业内常见的VCE爆炸危险源、高毒泄漏源举例见表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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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表1-21常见石油化工装置爆炸危险源和高毒泄漏源序号危险源名称设备举例气体分馏装置:脱丙烷塔、脱乙烷塔、丙烯塔、脱丙烷塔进料罐,轻烃回收装置吸收塔、脱吸塔、稳定塔;常减压装置闪蒸塔;焦化装置吸收塔、稳定塔、脱吸塔;装置内火炬分液罐;乙烯裂解:裂解炉、三机、冷区、热区的分离塔及塔顶回流罐、火炬罐等;环氧乙烷装置:氧混合器、反应器、环氧乙烷精馏塔、环氧乙烷储罐;丁辛醇:丙烯净化、丙烯脱氧;苯酚装置:烃化塔;间甲酚装置:烃化塔;丙烯腈:反应器;1爆炸危险源高压聚乙烯:一次压缩机、二次压缩机、尾气压缩机、反应器、进料预热气、高压分离器、低压分离器;高密度聚乙烯:乙烯进料罐、乙烯精制塔、反应器、脱气仓;线性低密度聚乙烯:乙烯脱炔器、丁烯缓冲罐、丁烯干燥器;聚丙烯:反应器、丙烯罐;丁二烯:C4精馏塔及C4储罐;丁基橡胶:异丁烯分离塔、氯甲烷精馏塔;丁苯橡胶:丁二烯储槽;醋酸乙烯:反应器、气体分离;环氧丙烷:丙烯罐、环氧化反应器;装置区中储存有大量爆炸危险物料的储罐高含硫化氢天然气处理装置脱硫进料分离器;脱硫溶剂再生塔;高含硫污水罐;高含2高毒泄漏源硫汽油、液化气容器;含硫污水汽提塔;含硫污水脱气罐;硫黄回收进料分液罐;纯氨罐;氯气

二、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和《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已在欧美等工业国实行多年,目前已国际化。中国1994年批准了170号公约,同时颁布了第一版《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1996),至今已经过1999年和2009年两次修订。现行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是依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等相关规定修订的。2025年12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中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下同)上粘贴、印刷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中文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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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发现其生产或者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由生产销售单位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是用于标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的一组文字、象形图和编码组合,它可粘贴、挂拴或喷印在化学品的外包装或容器上。化学品安全标签主要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标识、资料参阅提示语等要素。化学品安全标签主要是针对危险化学品而设计、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的一种载体,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表述有关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以警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和使用。(一)化学品安全标签的一般要求《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部分:通则》(GB 30000.1—2024)对化学品安全标签作了一般规定。对GHS标签、危险货物运输标签、化学品作业场所标签(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和消费产品标签作了一般规定。

1.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制的一般程序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应符合GB 15258的规定,编制程序包括:

(1)分配标签要素。

(2)确定多种危险和信息的先后顺序。

(3)标签要素的展示安排。

(4)特殊的标签安排。

2.标签要素

(1)对于每个危险种类,GB 30000.2~GB 30000.29中关于分类和标签要素的规范性附录中均用表格详细列述了已分配给每个危险类别的标签要素(危险符号、信号词、危险说明)。危险类别反映了统一分类的标准。注:1.“信号词”在部分文件中也称“警示词”。

2.GB 30000.1—2024比GB 30000.30—2025早一年发布,虽然GB 30000.1—2024有关物理、健康或环境危害分类标准时只提及GB 30000.2~GB 30000.29,未提及退敏爆炸物分类标准GB 30000.30,但是在GB 30000.1的4.1.1中物理危险第17项已列出了退敏爆炸物,下同。

(2)危险符号应符合图1-5的规定。注:除了将用于某些健康危害的新符号以及感叹号之外,这些符号都是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使用的一套标准符号的组成部分。

3.分配标签要素

1)化学品安全标签上要求的信息

(1)信号词。信号词是“危险”和“警告”。“危险”主要用于较为严重的危险类别,而“警告”主要用于较轻的类别。在GB 30000.2~GB 30000.29中均有图表,详细列出已分配给每个危险类别的信号词。

(2)危险说明。危险说明应遵循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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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a)火焰Cy(d)腐蚀(g)感叹号(b)圆圈上方火焰(e)高压气瓶(h)环境危害(c)爆炸的炸弹(f)骷髅和交叉骨(i)健康危害图1-5危险符号

①对某个危险种类或类别的说明,用来描述危险品的危险性质,酌情包括危险程度。GB 30000.2~GB 30000.29中的标签要素分配表详细列出了已分配给每个危险类别的危险说明。

②危险说明编码仅用作参考,并非危险说明文字的一部分,不应用于取代危险说明文字。

(3)防范说明。防范说明应遵循以下要求:

①用于说明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防止因接触危险品或因对它存储或搬运不当而产生的不利效应建议采取的措施。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当包括适当的防护信息。GB 30000.2~GB 30000.29中分别列出了各个危险种类可以使用的防范说明。

②防范说明编码仅用作参考。此种编码并非防范说明文字的一部分,不应用于取代防范说明文字。

③在遵循主管部门各项要求的一些情况下,可将防范说明语句结合起来,使用加号“+”,将各个代码连接起来。在不同危害类型所需采取的防范措施相似时,也可将各项防范说明组合起来。

④在遵循主管部门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化学品安全标签或安全数据单上的防范说明也可采用与本文件规定略有不同的文字,只要这些变通有助于传达安全信息,并且不会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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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注:关于《规章范本》中象形图要素颜色的说明:

(1)1.1、1.2和1.3项中符号是爆炸的炸弹,使用黑色;底色为橙色;项号(1.1、1.2或1.3,根据情况)和配装组(*)位于下半部,数字“1”位于下角且为黑色。

(2)1.4、1.5和1.6项中底色为橙色;数字为黑色;数字“1”在底角处;配装组(*)位于下半部,数字“1”位于下角且为黑色。

(3)1.1、1.2和1.3项的象形图,也用于具有爆炸次要危险性的物质,但不标明项号和配装组。化或减损安全建议的含义。变通可包括同义词或对产品供应地和使用地适用的其他对等术

(4)象形图。象形图应遵循以下要求:

①象形图指一种图形构成,可包括一个危险符号加上其他图形要素,如边线、背景

②象形图应是设定在某一点的菱形。

③象形图应使用黑色符号加白色背景,红色边框要足够宽,以便醒目。在国内使用

(5)标签要素的分配举例。《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GB 30000.30)的附录中分别列出了各个危表1-22爆炸物标签要素的分配举例语。无论如何应以简洁明了的语言传达防范措施信息。此外,为确保安全信息明确无误,图样或颜色,用于传达具体信息。的情况下,边框可以为黑色。险种类的标签要素的分配。爆炸物标签要素的分配举例见表1-22,易燃气体标签要素的在标签上和安全数据单上使用的任何文字变通应保持一致。分配举例见表1-23,退敏爆炸物标签要素的分配举例见表1-24。爆炸物不稳定爆炸物1.1项1.2项1.3项1.4项1.5项1.6项```markdown``` C ```markdown``` Fire Extinguisher火花无象形图无象形图

1.5,底色橙色1.6,底色橙色危险危险危险危险警告危险无信号词不稳定爆炸物;爆炸物;爆炸物;燃烧或遇火可能无危险说明爆炸物整体爆炸危险严重迸射危险燃烧、爆轰或迸射危险整体爆炸迸射危险《规章范本》无指定象形图1.4 1.6(不允许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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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注:表示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二十三修订版),液态退敏爆炸物划为第3类,固态退敏爆炸物划为4.1项。表1-23易燃气体标签要素的分配举例易燃气体(包括化学不稳定性气体)易燃气体化学不稳定性气体备注类别1类别2类别A类别B无象形图无象形图无象形图在《规章范本》中:危险(1)图形符号的颜色为:警告无附加信号词无附加信号词①图形符号、数字和边线可采用极易燃气体黑色而不一定白色。易燃气体无空气也可能在升高的大气压②背景色两种情况都保持红色。迅速反应和/或温度无空气(2)图中数字2为GB 6944—2012也可能迅速反应中的第2类。

(3)货物运输图形标志的最小尺寸为100 mm×100 mm《规章范本》中未作要求表1-24退敏爆炸物标签要素的分配举例分类标签《关于危险货物GHSGHS GHS运输的建议书危险危险规章范本》(第GHS《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危险GHS GHS种类类别二十三修订版)象形图章范本》(第二十三修订版)“说明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代码类别或项别起火、爆炸或1危险迸射危险;退敏剂减少时爆H206炸风险增加或3退敏2危险起火或迸射危爆炸3或4.1险;退敏剂减物或少时爆炸风险H2073警告增加起火危险;退4警告敏剂减少时爆H208炸风险增加

(6)产品标识符。产品标识符应遵循以下要求:

①化学品安全标签上的产品标识符应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使用的产品标识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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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一致。如果一种物质或混合物属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规定的范围,包装件上还应使用联合国正式运输名称。

②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当包括物质的化学名称。对于混合物或合金,在急性毒性、皮肤腐蚀或严重眼损伤、生殖细胞致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呼吸或皮肤致敏或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出现在标签上时,标签上应包括可能引起这些危险的所有成分或合金元素的化学名称,主管部门也可对标签上需要列出的组分作出具体规定。

(7)供应商标识。化学品安全标签上应提供物质或混合物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2)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所覆盖的包装件需要的信息在出现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象形图的标签上,不应出现GB 30000.2~GB 30000.29适用于同一危害的象形图。危险货物运输不要求使用的GB 30000.2~GB 30000.29象形图,不应出现在散装货物的包装、公路车辆或铁路货车上。

4.多种危险和危险信息的先后顺序

1)符号分配的先后顺序属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规定范围的物质和混合物,物理危险符号的先后顺序应遵循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的规则。在作业场所的情况下,可要求使用物理危险的所有符号。对于健康危害,适用以下先后顺序要求:

(1)如果有骷髅和交叉骨,则不应出现感叹号。

(2)如果有腐蚀符号,则不应出现用以表示皮肤刺激或眼刺激的感叹号。

(3)如果出现有关呼吸道致敏的健康危害符号,则不应出现用以表示皮肤致敏或表示皮肤刺激或眼刺激的感叹号。

2)信号词分配的先后顺序如果适用信号词“危险”,则不应出现信号词“警告”。

3)危险说明分配的先后顺序所有选定的危险说明都应出现在化学品安全标签上。为了避免危险说明所传达信息明显地重复或多余,可采用以下顺序规则:

(1)如果选定的说明是H410“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可省去说明H400“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

(2)如果选定的说明是H411“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可省去说明H401“对水生生物有毒”。

(3)如果选定的说明是H412“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可省去说明H402“对水生生物有害”。

(4)如果选定的说明是H314“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可省去说明H318“造成严重眼损伤”。(二)化学品的安全标签编写的具体要求根据《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的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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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

1.安全标签的主要内容与设计安全标签的标签要素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供应商标识、应急咨询电话、资料参阅提示语等。安全标签的内容:

1)化学品标识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化学名称或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上方。名称应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名称一致。对混合物应标出对其危险性分类有贡献的主要组分的化学名称或通用名、浓度或浓度范围。当需要标出的组分较多时,组分个数以不超过5个为宜。对于属于商业机密的成分可以不标明,但应列出其危险性。

2)象形图采用《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GB 30000.30)规定的象形图。

3)信号词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两个词分别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信号词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GB 30000.30)选择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信号词。

4)危险性说明简要概述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居信号词下方。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GB 30000.30)选择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说明。

5)防范说明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该部分应包括安全预防措施、意外情况(如泄漏、人员接触或火灾等)的处理、安全储存措施及废弃处置等内容。

6)供应商标识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和电话等。

7)应急咨询电话填写化学品生产商或生产商委托的24h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外进口化学品安全标签上应至少有一家中国境内的24h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8)资料参阅提示语提示化学品用户应参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9)危险信息先后排序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安全标签的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的先后顺序规定如下:

(1)象形图先后顺序。物理危险象形图的先后顺序,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中的主次危险性确定,未列入GB 12268的化学品,以下危险性类别的危险性总是主危险: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高压气体、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发火物质、有机过氧化物。其他主危险性的确定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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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性先后顺序确定方法确定。对于健康危害,按照以下先后顺序:如果使用了骷髅和交叉骨图形符号,则不应出现感叹号图形符号;如果使用了腐蚀图形符号,则不应出现感叹号来表示皮肤或眼睛刺激;如果使用了呼吸致敏物的健康危害图形符号,则不应出现感叹号来表示皮肤致敏物或者皮肤/眼睛刺激。

(2)信号词先后顺序。存在多种危险性时,如果在安全标签上选用了信号词“危险”,则不应出现信号词“警告”。

(3)危险性说明先后顺序。所有危险性说明都应当出现在安全标签上,按物理危险、健康危害、环境危害顺序排列。标签的设计:

(1)简化标签。对于小于或等于100mL的化学品小包装,为方便标签使用,安全标签要素可以简化,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名称及联系电话、资料参阅提示语即可。

(2)安全标签设计。参考《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附录A的安全标签样例进行设计。

(3)标签内容编写。标签正文应使用简捷、明了、易于理解、规范的汉字表述,也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意义必须与汉字相对应,字形应小于汉字。相同的含义应用相同的文字或图形表示。当某种化学品有新的信息发现时,标签应及时修订。

(4)标签颜色。标签内象形图的颜色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GB 30000.30)的规定执行,一般使用黑色图形符号加白色背景,方块边框为红色。正文应使用与底色反差明显的颜色,一般采用黑白色。若在国内使用,方块边框可以为黑色。

(5)标签尺寸。对不同容量的容器或包装,标签最低尺寸按《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表1的规定。容器或包装容积≤0.1L的采用简化标签。

2.安全标签与相关标签的协调关系安全标签是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提出的,但化学品在进入市场时还需要有工商标签、运输时还需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为使安全标签和工商标签、运输标志之间减少重复,可将安全标签所要求的UN编号和CN编号与运输标志合并;将名称、化学成分及组成、批号、生产厂(公司)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等与工商标签的同样内容合二为一使三种标签有机的融合,形成一个整体,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安全标签可单独印刷。三种标签合并印刷时,安全标签应占整个版面的1/3~2/5。

3.安全标签的责任

1)生产企业必须确保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加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签到危险化学品每个容器或每层包装上,使化学品供应和使用的每一阶段,均能在容器或包装上看到化学品的识别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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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

2)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应对包装上的安全标签进行核对。若安全标签脱落或损坏时,经检查确认后应立即补贴。

3)经销单位经销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安全标签,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符合我国标签标准的中文安全标签。

4)运输单位对无安全标签的危险品一律不能承运。

4.安全标签的使用

1)使用方法安全标签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当与运输标志组合使用时,运输标志可以放在安全标签的另一面板,将之与其他信息分开,也可放在包装上靠近安全标签的位置,后一种情况下,若安全标签中的象形图与运输标志重复,安全标签中的象形图应删掉。对组合容器,要求内包装加贴(挂)安全标签,外包装上加贴运输象形图,如果不需要运输标志可以加贴安全标签。

2)位置安全标签的粘贴、喷印位置规定如下:

(1)桶、瓶形包装:位于桶、瓶侧身。

(2)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明显处。

(3)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3)使用注意事项

(1)安全标签的粘贴、挂拴、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脱落,不损坏。

(2)安全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标签。

(3)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签。(三)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

(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部分:通则》(GB 30000.1—2024)规定:属于本文件范围内的化学品在提供给作业场所的地点时应贴有相应标签,标签要求按GB/T

30000.31执行。在作业场所,标签应一直保留在提供的容器上。如有更适合于作业场所且能有效公示化学品信息的形式,允许使用替代手段,以不同的书面或展示格式向工人提供同样的信息。例如,标签信息可展示在工作区而不是在单个容器上。

(2)《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1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GB/T

30000.31)规定:

①化学品作业场所是指可能使作业人员接触化学制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发生地。作业活动发生地包括:化学品的生产;化学品的搬运;化学品的储存;化学品废料的处置或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除外);因作业活动导致的化学品的排放;化学品设备和容器的保养、维修和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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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

②作业场所使用化学品应进行标识。

③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应包含标志要素的所有要素,在工作区可以不同的书面或展示格式向作业人员提供同样的信息。

④标志要素是指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以文字和图形符号组合的形式,表示化学品在作业场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标志要素包括产品标识符、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理化特性、防范说明、防范措施象形图、资料参阅提示语以及紧急电话号码等。

⑤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的要求、制作与应用等详细要求见GB/T 30000.31。

(3)《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 3047)规定:

①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使用化学品的场所,储存化学品的场所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

②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以文字和图形符号组合的形式,表示化学品在工作场所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标志要索包括化学品标识、理化特性、危险象形图、警示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防护用品说明、报警电话以及资料参阅提示语等。

③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有关定义、内容、编制与使用要求的详细规定见AQ 3047。

三、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或chemical safety datasheet,CSDS,前者是国际通用说法,后者是我国标准提法)是一份传递化学品危害信息的重要文件。它简要说明了一种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安全搬运、储存和使用该化学品的信息。在欧洲国家,材料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MSDS也被称为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SDS(safety data sheet)。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采用SDS术语,然而美国、加拿大,澳洲以及亚洲许多国家则采用MSDS术语。我国在2008年前的标准GB16483—2000中称为CSDS,2008年重新修订的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中,与国际标准化组织进行了统一,缩写为SDS。关于SDS的标准有很多,主要有GHS、ANSI、ISO、OSHA、WHMIS制定的标准。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已普遍建立并实行MSDS制度。根据这些国家的化学品管理法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在销售、运输或出口其产品时,通常要同时提供一份其产品的安全数据说明书。例如,在欧盟国家,根据欧共体理事会《关于同意成员国危险物质分类、包装与标识法规的指令(92/32/EEC)》规定,为了让危险物质的使用者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及工作场所的安全,任何生产、进口和销售厂商在运送第一批危险物质以前,应当向用户提交一份SDS。随后还应提供他们了解到的关于该物质的任何新的有关信息。在美国,为了对有害化学物质的事故进行预防和应急救援,美国《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权法》中规定,任何超过一定量生产、储存有害化学物质设施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必须向所在州的应急救援委员会和地方应急计划委员会、消防部门提交一份SDS。应公众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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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求,地方应急计划委员会应向任何个人提供一种化学品的SDS。过去SDS只是为了供健康与职业安全专业人员或者化工公司的员工培训以及客户使用,但是近年来使用者已经扩大到警察、应急救援人员、应急计划人员、接触化学品人员或者需要了解化学品危害作用的人员。随着读者面的扩大,国外化工公司正在努力使SDS上的信息能够被一般公众所理解。几年来,随着化学品国际贸易的增加,社会公众对化学品安全性和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并拥有知情权,各国政府和联合国有关机构正在努力在化学品贸易中普遍实行MSDS制度,并使SDS上包含的信息内容规范化。1990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在其77届会议上通过的《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中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向其产品的使用者提供SDS。要求各国主管当局或经主管当局批准认可的机构根据国家或国际标准,制定SDS编制标准。在同一会议上还通过了《关于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建议书》,要求编制的SDS必须包含下述16项信息,即①化学品和供货商或生产厂家标识;②组成/成分信息;③危险性概述;④急救措施;⑤消防措施;⑥泄漏应急处理;

⑦操作处置与储存;⑧接触控制/个人防护;⑨理化特性;⑩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资料;?生态学资料;?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其他信息。我国劳动部和化工部于1996年12月联合颁发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要求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填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同时发布了第一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1996)。至今已经过2000年和2008年两次修订。现行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是依据GHS等相关规定修订的。2025年12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中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对SDS的格式以及每个部分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化学物质及其制品提供了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种信息,并能提供有关化学品的基本知识、防护措施和应急行动等方面的资料。SDS是化学品生产供应企业向用户提供基本危害信息的工具(包括运输、操作处置、储存和应急行动等)。(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基本要求

1.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化学品范围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部分:通则》(GB 30000.1—2024)规定:符合该标准4.1.1中物理、健康或环境危害分类标准的物质和混合物,以及所含成分达到致癌性、生殖毒性或靶器官毒性标准且浓度超过表1-25中混合物标准规定的临界值/浓度极限值的所有混合物,均应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未达到危害类别标准但含有一定浓度危害性成分的混合物,主管部门也可要求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结构、内容和通用形式参见GB/T 16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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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表1-25每个健康和环境危害种类的临界值/浓度极限值危险种类临界值/浓度极限值急性毒性≥1.0%皮肤腐蚀/刺激≥1.0%严重眼损伤/眼刺激≥1.0%呼吸道致敏/皮肤致敏≥0.1%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 ≥0.1%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2) ≥1.0%致癌性≥0.1%生殖毒性≥0.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1.0%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1.0%吸入危害(类别1) ≥1.0%吸入危害(类别2) ≥1.0%对水生环境的危害≥1.0%

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要求《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部分:通则》(GB 30000.1)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作出了基本规定:

(1)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使其读者了解物质或混合物的危险,提供有关物质或混合物安全储存、运输和处置的信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载有接触物质或混合物的潜在健康影响,以及如何安全使用的信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还载有在物理化学性质或环境影响方面,有关使用、储存、运输该物质或混合物,以及与应急响应措施方面的信息等。

(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上填写的信息应简单明了。

(3)在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时,应始终考虑到作业场所的使用者,提供的信息应一致、完整。但也应考虑到,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用来向工人、雇主、卫生和安全专业人员、急救人员、有关政府机构,以及社区人员传达信息。

(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使用的语言应简单、明了和准确,避免行话、简写和缩略语。不应使用含糊不清和误导的语言。不宜使用“不影响健康”“在大多数情况下使用安全”或“无害”等词语。某些性质的信息可能并不重要,或技术上不可能提供;如果是这种情况,应在每个栏目下清楚地说明原因。如果注明不存在某种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清楚地区分情况:是分类的人不掌握有关资料,还是已知的试验结果为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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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内容

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部分:通则》(GB 30000.1)的规定

(1)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注明最初编制日期,并放在显著位置。修订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注明最初编制日期以及版本编号、修订日期(指最后修订的日期)等其他说明。

(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格式: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信息应使用下列16个标题按如下顺序提供。

①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②危险性概述。

③成分/组成信息。

④急救措施。

⑤消防措施。

⑥泄漏应急处理。

⑦操作处置与储存。

⑧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⑨理化特性。

⑩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信息。?生态学信息。?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其他信息。

(3)如适用和可获得,GB/T 16483给出的最低限度的信息应列在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有关标题下。如果在某一特定小标题下具体的信息不适用或不能获得,应明确说明。安全技术说明书上不能留有任何空白。

(4)有些小标题涉及国家性或区域性信息,如“职业接触限值”,供应商或雇主应将适当的、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所针对和产品所供应的国家或区域有关的信息收列在对应小标题下。

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的具体要求根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包括以下16部分内容。

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主要标明化学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应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2)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本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危害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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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分/组成信息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则应给出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号)。

4)急救措施急救措施指作业人员意外地受到伤害时,所需采取的现场自救或互救的简要处理方法,包括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5)消防措施主要表示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殊危险性,适合灭火介质,不合适的灭火介质以及消防人员个体防护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危险特性、灭火介质和方法,灭火注意事项等。

6)泄漏应急处理泄漏应急处理指化学品泄漏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和消除方法,包括应急行动、应急人员防护、环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内容。

7)操作处置与储存主要是指化学品操作处置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操作处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储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8)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在生产、操作处置、搬运和使用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方法和手段。包括最高容许浓度、工程控制、呼吸系统防护、眼睛防护、身体防护、手防护、其他防护要求。

9)理化特性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外观及理化性质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外观与性状、pH、沸点、熔点、相对密度(水=1)、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饱和蒸气压、燃烧热、临界温度、临界压力、辛醇/水分配系数、闪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溶解性、主要用途和其他一些特殊理化性质。

10)稳定性和反应性主要叙述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方面的信息,包括稳定性、禁配物、应避免接触的条件、聚合危害、分解产物。

11)毒理学信息提供化学品的毒理学信息,包括不同接触方式的急性毒性(LDso、LC?o)、刺激性、致敏性、亚急性和慢性毒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

12)生态学信息主要陈述化学品的环境生态效应、行为和转归,包括生物效应(如LD??、LC?o)、生物降解性、生物富集、环境迁移及其他有害的环境影响等。

13)废弃处置废弃处置是指对被化学品污染的包装和无使用价值的化学品的安全处理方法,包括废弃处置方法和注意事项。

14)运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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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化工安全生产概述主要是指国内、国际化学品包装、运输的要求及运输规定的分类和编号,包括危险货物编号、包装类别、包装标志、包装方法、UN编号及运输注意事项等。

15)法规信息主要是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条款和标准。

16)其他信息主要提供其他对安全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包括参考文献、填表时间、填表部门、数据审核单位等。注:急性毒性是判断一个化学品是否为毒害品的一个重要指标。它是指一定量的毒物一次对动物所产生的毒害作用,用半数致死剂量LD?o、LC??来表示。一般情况下,固体或液体化学品急性毒性用LD??表示,其含义为能使一组被试验的动物(家兔、白鼠等)死亡50??剂量,单位为mg/kg体重;气体化学品急性毒性用半数致死浓度LCs?表示,其含义为试验动物吸入后,经一定时间,能使其半数死亡的空气中该毒物的浓度,单位为mg/L或以ppm表示。例如,氰化钠的大鼠经口半数致死量(LD??)为6.4mg/kg。(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和使用要求

1.编写要求编写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符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的要求,编写过程中参考《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7519)。该指南对每一项内容的编写都做了详细说明,其中附录B(资料性附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参考数据源列出了国内外权威数据库网址和出版物名称,便于获取理化特性、反应性和稳定性、毒理学、生态学的实验测试数据。安全技术说明书规定的十六大项内容在编写时不能随意删除或合并,其顺序不可随意变更。各项目填写的要求、边界和层次,按“填写指南”进行。其中十六大项为必填项,而每个小项可有3种选择,标明[A]项者,为必填项;标明[B]项者,此项若无数据,应写明无数据原因(如无资料、无意义);标明[C]项者,若无数据,此项可略。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正文应采用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规范汉字表述。数字资料要准确可靠,系统全面。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从该化学品的制作之日算起,每5年更新一次,若发现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企业必须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

2.种类安全技术说明书采用“一个品种一卡”的方式编写,同类物、同系物的技术说明书不能互相替代;混合物要填写有害性组分及其含量范围。所填数据应是可靠和有依据的。一种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害性时,要综合表述其主、次危害性以及急救、防护措施。

3.使用安全技术说明书由化学品的生产企业编印,在交付商品时提供给用户,作为给用户提供的一种服务随商品在流通环节流通。化学品的用户在接收使用化学品时,要认真阅读安全技术说明书,了解和掌握化学品的危险性,并根据使用的情形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选用合适的防护器具,培训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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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

4.资料的可靠性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数值和资料要准确可靠,选用的参考资料要有权威性,可参考《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7519)附录列出的参考数据源,必要时可咨询省级以上安全生产或职业卫生专门机构。

📌 本章要点清单

  1. 化工六大特点:易燃易爆有毒、高温高压、系统性强、生产施工并存、救援难等。
  2. 重点监管危化品名录 +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09/2013)。
  3. 过程安全管理(PSM)依据 AQ/T 3034;变更管理 MOC。
  4. 本质安全四原则:替代、最小化、缓和、简化。

❓ 本章回顾

  1. 工艺变更、设备变更要走什么程序?——变更管理(MOC)。
  2. 本质安全「用安全物料替换危险物料」属于哪一原则?——替代。
  3. 过程安全管理导则标准号?——AQ/T 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