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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本章主要介绍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其他垂直运输机械、部分土石方和中小型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和特点,介绍建筑起重机械各方主体安全管理职责,运用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知识和相关标准,分析各类建筑机械在施工使用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制定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管理应该遵循《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的相关要求。本章所叙述的建筑起重机械也是遵循其中第二条的要求“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部令的形式对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使用登记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在“两工地”的相关责任方从权利和义务上进行了规定,是住建行业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基础性文件。对于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明确要求其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此条款与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要求一致,同时明确了安全技术档案的具体内容: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对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要求其应具备与安装活动相对应的安装资质,在安装前应签署安装合同、安全协议等管理性文件。对于事故高发的安装环节细化了管理流程,明确了安装单位应该履行的安全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于安装后的验收、检验和使用登记也给出了明确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已经转变为行政许可事项。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相关单位的安全职责在文件中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从组织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日常检查、人员配备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细化出了六条使用单位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建筑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单位种类较多,该文件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职责在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进行了要求。作为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该文件规定了建设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的措施和处罚的要求。同时对于建筑起重机械相关的特种作业人员,明确了证书的取得方式和管理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作为住建行业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基础性法规,对后续的危大工程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规则的制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第一节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塔式起重机安全:安装/拆卸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安全装置包括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基础要验收、附着要专项方案。易错:塔吊司机、指挥(信号工)、司索工都须持证。
一、塔式起重机(一)塔式起重机的常见种类塔式起重机的分类方法较多,按回转方式分为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和下回转式塔式起重机,按架设方式分为快装式塔式起重机和非快装式塔式起重机,按变幅方式分为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和动臂变幅式塔式起重机,按起重臂支承方式可以分为塔头式塔式起重机和平头式塔式起重机。
(1)按回转方式分类可分为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和下回转式塔式起重机。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不回转,回转部分装在上部,是目前建筑工地使用最多的一种塔式起重机。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的特点是:底部轮廓尺寸小,对建筑场地空间要求较小,不影响建筑材料堆场的使用;由于塔身不转,回转时转动惯量较小,起重能力比较大,起升高度比较高,便于改装成附着式塔式起重机,能适用多种形式建筑物的施工需要。下回转式塔式起重机塔身结构比较轻便,回转机构装设于下部,塔身可以转动,一般采用整体拖运、自行架设方式,拆装容易、转场快。但底部转台和平衡臂的尺度较大,并要保证塔式起重机与建筑物至少600 mm以上的安全距离。
(2)按变幅方式分类可分为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和动臂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图2-1a、图2-1b)是通过起重小车沿起重臂运行来实现变幅,称之为小车变幅式或小车运行式,其起重臂始终处于水平位置,变幅小车悬挂于臂
架下弦杆上,两端分别与变幅卷扬机的钢丝绳连接,依靠电机的转动带动卷扬机转动并进而使变幅小车运动。动臂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图2-1c)是通过改变起重臂的仰角进行变幅的,幅度的改变是利用变幅卷扬机和变幅滑轮组系统来实现的。
6、74′5 3(a)塔帽回转式8 945 4′
93、单
3、
2、(b)转柱式(c)上回转平台式1—行走台车及横粱;2—门架;3—塔身;4—起重臂;5—平衡臂;6—塔顶;7—塔帽;8—转柱;9一人字架;10—转台图2-1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示意图
(3)按起重臂支承方式分类可分为塔头式塔式起重机和平头式塔式起重机两类。塔头式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上部结构主要由塔头、回转塔身(或上回转平台)、平衡臂、平衡臂拉杆、平衡重、起重臂及起重臂拉杆等组成,并通过铰接连接。平头式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其上部结构主要包括平衡臂、平衡臂拉杆、平衡重、回转塔身与T字架(或上回转平台与A字架)等,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塔头,取消了臂架拉1-
3、1—顶升套架;2—标准节;3—附着装置图2-2外部附着式塔式起重机杆,上部结构形状呈水平且均为刚性结构。由于没有塔头,无拉杆支承臂架,臂架的力学模型简单,受力明确,计算方便准确,上弦杆受拉,下弦杆受压,在正常工作情况时所有杆件受力方向不变,且因无拉杆附加力和交变应力的作用,侧向腹杆的重量可减轻,极大地提高了臂架钢结构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4)按附着的位置可分为外部附着式塔式起重机和内部爬升式(简称内爬式)塔式起重机两类。随着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大量增加,上、下回转式塔式起重机已不能满足大高度吊装工作的需要。一般当建筑高度超过50m时,就需要依靠自身的专门装置,增、减塔身标准节或自行整体爬升的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这种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依附在建筑物上,随建筑物的升高而沿着层高逐渐爬升。外部附着式塔式起重机(图2-2)安装在建筑物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的一侧,底座固定在基础上,沿着塔身全高按一定的间隔距离设置若干附着装置(由附着杆、附着框架、附着杆支承座等部件组成),使塔身依附在建筑物上,将塔身和建筑物连成一体,从而较大地减少了塔身的计算长度,提高了塔身的承载能力。内部爬升式塔式起重机(图2-3)可安装在建筑物的内部(如电梯井、楼梯间等),通过一套爬升机构,使整机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增加而升高。它的结构和普通上回转塔式起重机基本相同,只增加了一套爬升框(或一个爬升套架)和一套爬升机构。内爬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在建筑物的内部,不占用建筑物外围空间,其幅度可设计制造得小一些,起重能力相对设计得大一些,再加上建筑物可作为早图2-3内部爬升式塔式起重机内部爬升式塔式起重机的直接支承装置,利用建筑物向上爬升,爬升高度不受限制,塔身可以做得较短,结构较轻,造价较低,特别适用于城区改造工程。其缺点是:司机在进行吊装时不能直接看到起吊过程,操作不便;施工结束后,先利用屋面起重机或其他辅助起重设备将塔式起重机在建筑物顶上解体,再一件一件地从顶部吊到地面上,比较费工费时;由于爬升过程中,塔式起重机的全部重量都压在建筑物上,拆卸时塔式起重机需要在屋顶上解体,因此建筑物的局部需要加强,使建筑物的造价增高,建筑施工复杂化。
(5)按有无行走机构分类,有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和移动式塔式起重机两类。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塔身固定不转,安装在整块混凝土基础上或装设在条形或X形混凝土基础上,既可用作内爬式塔式起重机,也可用作附着式塔式起重机,只适用于高层建筑施工。有行走机构的塔式起重机也叫移动式塔式起重机,可负载行驶,适用范围较广。但需要一个构造复杂的行走机构,造价较高,且因受到塔身刚度和稳定性的影响,移动式塔式起重机的高度也有所限制。(二)塔式起重机的特点、参数、基本构造及原理
1.塔式起重机的特点塔式起重机属于一种非连续性搬运机械,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其幅度利用率比其他类型起重机高。由于塔式起重机能靠近建筑物,其幅度利用率可达全幅度的80??塔式起重机可以将构件、设备或其他重物、材料准确地吊运到建筑物的任一作业面,吊运的方式、速度优于其他起重设备,各类物体均能便捷地吊装就位,优势明显。
2.塔式起重机的参数塔式起重机的主参数是最大额定起重力矩,是塔式起重机基本臂长时最大幅度与相应额定起重量的乘积。各规格塔式起重机的基本臂长时最大幅度与相应额定起重量关系见表2-1。
3.塔式起重机的基本构造及原理
任何一台塔式起重机,不论其技术性能还是构造上有什么差异,均可以将其分解为金属结构、工作机构、驱动控制系统和安全防护装置四个部分。其基本构造如图2-4所示。表2-1各规格塔式起重机的基本臂长时最大幅度与相应额定起重量关系额定起重力矩/(t·m)基本臂长时最大幅度/m相应额定起重量/t40 1.343050 1.6763 1.83580 2.29100 2.540125 3.13160 3.56200 45 4.4250 5.6315 6.3400 50 8500 10630 11.4655>630按照实际起重量计算工作机构是为实现塔式起重机不同的机械运动要求而设置的各种机械部分的总称。这些机构所完成的功能是:起升机构实现物品的上升或下降;动臂变幅机构和小车变幅机构改变吊钩的幅度位置;回转机构使起重臂作360°的回转,改变吊钩在工作平面内的位置;大车运行机构使整台塔式起重机移动位置,改变其作业地点,一般情况下其大车运行机构只适合塔高40~60m以下使用,移动式塔式起重机超过规定的行走高度使用时必须改装为固定附着式塔式起重机;顶升机构使塔式起重机的上部塔身和回转部分升降,从而改变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
1)塔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塔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主要由驱动装置、传动装置、制动装置和工作装置四个部件组成,如图2-5所示。电动机通过联轴器和减速器相连,减速器输出轴上装有卷筒。它通过钢丝绳和安装在塔身或塔顶上的导向滑轮及起重滑轮组与吊钩相连。电动机工作时,卷筒将缠绕在其上的钢丝绳卷进或放出,通过滑轮组使悬挂于吊钩上的物品起升或下降。当电动机停止工作时,制动器通过弹簧力将制动轮刹住。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18 22 23 4 3 5 1920 2 1146 24 157 21 C 168 17913-(a)行走式臣29 -26(b)固定式1一臂架;2—臂架拉索;3—平衡臂;4一平衡臂拉索;5一塔顶;6—回转塔身;7一回转平台;8一回转支承;9一回转支承座;10—塔身;11一塔身撑杆;12—底架;13一行走台车;14—小车;I5一起升钢丝绳;16一起升滑轮组;17一吊钩;18—平衡重;19一小车变幅机构;20—小车变幅钢丝绳;21—回转机构;22一起升机构;23—电控柜;24—司机室;25—压重;26—基础;27—地脚螺栓;28一固定底架;29—支脚;30—回转中心图2-4塔式起重机基本构造
2)塔式起重机的变幅机构塔式起重机的变幅机构按变幅方式,可分为小车变幅式和动臂变幅式两种。
×x ×i 2 31—电动机;2—联轴器;3—减速器;4—卷筒;5—导向滑轮;6—滑轮组;7—吊钩图2-5塔式起重机起升机构示意图小车变幅式变幅机构是通过移动小车来实现的,主要由电动机、减速器、卷筒、制动器和机架组成。工作时吊臂安装在水平位置,小车由变幅牵引机构驱动,沿着吊臂上的轨道移动。其优点是:变幅时重物水平移动,给安装工作带来了方便,速度快,效率高,幅度有效利用大。它的缺点是:吊臂承受压、弯载荷共同作用,受力状态不好,结构自重较大。动臂变幅式变幅机构是通过钢丝绳滑轮组使吊臂俯仰摆动来实现的。动臂变幅式变幅机构与普通卷扬机的结构差不多,由电动机、制动器、联轴器、减速器和卷筒等组成。由于整个吊臂结构及载荷都是由变幅绳支持,要特别注意变幅机构的安全可靠。
3)塔式起重机的回转机构塔式起重机的回转机构由回转支承装置和回转驱动装置两部分组成。在实现回转运动时,为塔式起重机回转部分提供稳定、牢固的支承,并将回转部分的载荷传递给固定部分的装置称为回转支承装置;驱动塔式起重机的回转部分,使其相对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部分实现回转的装置称为回转驱动装置。
4)塔式起重机的液压顶升机构塔式起重机的液压顶升机构用于上回转自升式和下回转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顶升接高。液压缸设在塔身标准节架内的属于中央顶升系统,液压缸设在顶升套架一侧的属于侧顶系统。这两种液压顶升系统均由液压泵、液压缸、控制元件(平衡阀、换向阀)、液压锁、油箱、滤油器、管道和接头等元件组成,其工作原理和塔身接高的顶升程序也基本相同(图2-6、图2-7)。塔式起重机的液压顶升系统一般采用单油缸,只有被顶升部分的质量比较大时,才采用双油缸。无论顶升油缸所处的位置如何,塔式起重机在顶升状态下都应使上部重量的重心作用在油缸轴心线上,以减少顶升过程的附加摩擦阻力。实现这种最佳顶升状态的方法,是通过改变小车在吊臂上的位置及平衡载荷。在顶升时风力不大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盘平衡阀顶升油缸接线盒电动机空气开关压力表操纵手柄顶升泵站液位液温计图2-6顶升系统液压接管示意图
2、胶管1鸣
3、A风B 54上678- T分9 10 111一顶升油缸;2—平衡阀;3—手动换向阀;4—压力表;5一高压溢流阀;6—电动机;7—液位液温计;8—斜轴式定量泵;9—粗滤油器;10—精滤油器;11一空气滤清器图2-7液压系统工作原理图
4.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是防止误操作和违章操作,避免由误操作和违章操作所导致的严重后果。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可分为:限位开关(限位器);超载荷保险器(超载断电装置);缓冲止挡装置;钢丝绳防脱装置;风速计;紧急安全开关;安全保护音响信号等。
1)行程限位器行程限位器,按其功能又分为:
(1)起升高度限位器。用以防止吊钩行程超越极限,以免碰坏起重机臂架和出现钢丝绳乱绳现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塔式起重机(附着式塔式起重机和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吊钩行程限位开关,又可再分为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和吊钩下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在施工现场一般情况下只设置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
(2)回转限位器。用以限制塔式起重机的回转角度,防止扭断和损坏电缆。凡是不装设中央集电环的塔式起重机,均应配置回转限位器。应注意,塔式起重机的回转限位的限制范围是1080°(即可旋转三圈),并不具备限制起重臂的回转角度的能力,而且根据塔式起重机的特性也不允许采用此种方法限制回转范围。
(3)幅度限位器。用以使小车在到达臂架头部或臂架根端之前停车,防止小车越位事故的发生。对于动臂变幅式塔式起重机,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限位开关,用以防止俯仰变幅臂架在变幅过程中,由于误操作而使臂架向上仰起过度,导致整个臂架向后翻倒事故。塔式起重机每次转移工地,安装完毕投入施工之前,以及每次顶升接高或更换钢丝绳之后,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施工具体要求,对各种限位器进行调整或确认。
(4)行走限位器。用以限制大车行走范围,防止由于大车越位行走而造成的出轨倒
塔事故。大车行走限位器分别由限位开关、摇臂和滚轮等组成。摇臂的死点居中,滚轮有两个极限工作位置。铺设在轨道基础两端的位于钢轨近侧的坡道起到滚轮碰杆的作用,根据坡道斜度方向,滚轮分别向左或向右运动到极限位置而切断大车行走机构的电源。
2)起重量限制器塔式起重机必须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挡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以做下降方向的运动。如设有起重量显示装置,则其数值误差不应大于实际值的±5??起重量限制器又称测力环,如图2-8所示。整个装置由导向滑轮、测力环及限位开关等组成。测力环的一端固定于支座上,另一端则固定在滑轮轴的一端轴伸上。滑轮受到钢丝绳合力作用时,便将合力传给测力环。根据起升载荷的大小,滑轮所传来的力大小不同。当荷载超过额定起重量时,测力环外壳便产生变形。测力环内的金属片与测力环壳体固接,并随壳体受力变形而延伸。此时,金属片起到凸轮作用压迫触头切断起升机构的电源。
3)力矩限制器塔式起重机必须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以做下降和减小方向的运动。起重力矩限制器控制定码变幅的触点或控制定幅变码的触点应分别设置,且能分别调整。对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当变幅小车向起重臂远端运行且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变幅速度应自动转换为不大于40m/min。力矩限制器大都装设在塔顶结构的主弦杆上,如图2-9所示。它由调节螺母、螺钉、限位开关及变形作用放大杆等组成,其工作原理如下:塔式起重机负载时,塔顶结构主弦杆便会因负载而产生变形。当荷载过大超过额定值时,主弦杆就产生显著变形。此变形通过放大杆的作用而使螺钉压迫限位开关触头的压键,从而切断起升机构的电源。O 243- ◎ ◎5- eoioO poiii O8 ◎ ◎1,3,5,8—调节螺钉;2,4,6,7一触头图2-8起重量限制器的构造示意图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肚(b)(a) (c)图2-9塔式起重机力矩限制器的构造及工作原理图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4)钢丝绳防脱装置滑轮、起升卷筒及动臂变幅卷筒均应设置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置与滑轮或卷筒侧板外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吊钩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钩的装置。
5)小车断绳保护装置采用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变幅的双方向均应设置断绳保护装置。
6)小车断轴保护装置采用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变幅小车断轴保护装置,即使轮轴断裂小车也不会因此从起重臂上掉落。
7)风速仪起重臂根部铰接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应配备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8)缓冲器、止挡装置塔式起重机大车行走和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均需设置止挡装置。缓冲器安装在止挡装置或变幅小车上,当变幅小车与止挡装置撞击时缓冲器应使变幅小车比较平稳的停车。
9)顶升横梁防脱功能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应具有防止塔身在正常顶升(降节)作业时,顶升横梁从塔身支承位置处自行脱出的功能。(三)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作业程序
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和作业场地的实际情况编制,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对于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 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由于时间、位置、使用的辅助起重设备不同,现场采取的安全监管措施不同等因素,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应分别单独编制。
2.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塔式起重机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也可以由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编制,编制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由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安装位置平面和立面图;所选用的塔式起重机型号及性能技术参数;基础和附着装置的设置;爬升工况及附着点详
图;安装顺序和安全质量要求;主要安装部件的质量和吊点位置;安装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电源的位置;施工人员配置;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安装工艺顺序;安全装置的调试;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亦应制定相应的附着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按照规定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同时将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资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1)安装前准备工作
(1)安装技术交底。交底应具体且具有针对性,应有书面记录,并写明交底时间、交底人,所有接受交底的人员均应签字,不得代签;对其他人员的交底也应有记录和签字;交底书应在作业前交相关部门存档备查。交底内容应包含参加安装作业的人员、工种及责任,所使用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和特点,作业环境,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以及防护措施。
(2)检查安装场地及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塔式起重机进场安装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进行勘察确认,如不符合安装条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①环境要求:安装现场道路必须便于进出运输车辆,有满足安装要求的平整场地堆放塔式起重机。安装用汽车起重机或履带起重机等辅助机械的施工范围内,不得有妨碍安装的构筑物、建筑物、高压线以及其他设施或设备。安装用辅助机械的站位基础必须满足吊装要求,基础下不得有空洞、墓穴、沟槽等不实结构,基础承载力必须满足要求。
②气候要求:夏季安装应注意防雨、防雷,秋季应考虑霜冻及大雾影响,冬季应考虑下雪及强风影响,恶劣天气严禁作业;雨雪过后,应及时清理,做好防滑措施。由于塔式起重机的性能不同,应严格执行安装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
③不同施工位置的要求:基坑边安装应注意边坡的稳定性及承载力,应计算其是否符合要求;基坑下安装应注意坡道稳定性及承载力,坡道不宜太陡,应便于运输车辆及安装用吊车的进出,以免出现塌方、滑坡等现象;当在地下室顶板、栈桥或屋顶上站位时应核算承载力,必要时进行加固处理;当在桩基础、格构柱基础上的混凝土承台或钢承台上安装时,必须验算桩及格构柱承载力,格构柱被挖露出地面时应及时加固处理;安装工地应具备能量足够的电源,并须配备一个专用电源箱。
(3)检查安装工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安装前应仔细检查安装工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包括辅助机具如汽车起重机,辅助工具如绳索、卡环,安全防护用具等)的可靠性,确保无任何问题后方可开始施工。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流程
(1)基础的制作与安装。安装前应检查塔式起重机的基础条件是否达到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应检查预埋结构件顶部的水平度。
(2)对于使用轨道的塔式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①轨道应通过垫块与轨枕可靠地连接,每间隔6m应设一个轨距拉杆;钢轨接头处应有轨枕支承,不应悬空;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应移动。
②轨距允许误差不大于公称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③钢轨接头间隙不大于4mm;与另一侧钢轨接头的错开距离不小于1.5m,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
④塔机安装后,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对于上回转塔机不应大于3/1000;对于下回转塔机不应大于5/1000。在轨道全程中,轨道顶面任意两点的高度差应小于100 mm。
⑤轨道行程两端的轨顶高度宜不低于其余部位中最高点的轨顶高度。
(3)安装塔身。使用辅助安装设备(汽车起重机或履带起重机)安装标准节。
(4)安装顶升套架。使用辅助安装设备安装顶升套架,之后吊装液压系统。
(5)安装回转支承。安装回转支承和回转机构,因回转部分是安装过程中起重量最大的环节,在吊装前应核实辅助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在吊装过程中应密切观察辅助起重设备支腿的变化情况。建议在正式吊装前进行试吊装。
(6)安装塔司节和司机室。
(7)安装塔尖。
(8)安装平衡臂。平衡臂吊装结束后应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在平衡重的安装位置安放必要的平衡重。
(9)安装起重臂。起重臂安装前应在地面进行拼装,并安装变幅小车。因起重臂较长,在吊装前应选择合适的吊点位置,并将辅助起重设备停放在符合起重能力的位置。在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检查是否平衡、辅助起重设备支车位置的情况。
(10)安装钢丝绳和电气装置。
(11)调试。
3)塔式起重机的顶升塔式起重机的顶升应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在顶升操作前应检查液压系统的完好性和液压油是否变质。在顶升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拆卸液压元器件。
(1)顶升前的准备:应在顶升时起重臂的正下方准备好顶升用的标准节,并选择好配平用的重物。
(2)顶升系统试运转:应在顶升油缸的全行程进行试运转。
(3)检查顶升防脱装置的有效性。
(4)将待顶升的标准节安放到引进梁(或平台)上。
(5)吊起配平用的重物,调整变幅小车的位置找到平衡点(检查顶升套架靠轮的间隙是否符合要求)。
(6)根据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顶升作业。
4)塔式起重机的验收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的验收程序如下:
(1)安装单位自检。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单位的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安装组长对塔式起重机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塔式起重机安装方案及交底、基础资
料、金属结构、运转机构(起升、变幅、回转、行走)、安全装置、电气系统、绳轮钩部件。检查内容可参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中的附录。
(2)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需要注意的是,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整机合格,其中可能会有一些一般项目不合格;设备供应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
(3)资料审核。施工单位对上述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施工单位组织设备验收。
(4)组织验收。施工单位组织设备供应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塔式起重机联合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在空载、额定载荷、110??定载荷连续作业试验中应满足:
(1)控制装置操作灵活、动作准确。
(2)各机构运转平稳、制动可靠。
(3)紧固件连接无松动、销轴定位可靠。
(4)结构、焊缝及关键零部件无损伤。
(5)机构无泄漏、渗油面积不大于1500 mm2。
(6)机构温升、噪声在限定范围内。
5)验收完成后的使用登记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4.塔式起重机的使用
(1)当塔式起重机的制造单位未作特殊申明时,应能在以下条件下安全正常使用:
①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②安装架设时塔式起重机顶部3s时距平均瞬时风速不大于12m/s,工作状态时不大于20m/s,非工作状态时风压按GB/T 13752规定。
③无易燃和/或易爆气体、粉尘等非危险场所。
④海拔高度1000m以下。
⑤工作电源符合《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GB
5226.32)规定。
⑥塔式起重机基础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
⑦使用工作级别不高于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要求:
①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位器、行走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安全装置失灵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②塔式起重机进行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应示意警示。起吊时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不得起吊。
③塔式起重机起吊作业前,应按规程的要求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吊具与索具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用于起吊作业。当吊物与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不得起吊。
④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
⑤塔式起重机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并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在吊物荷载达到额定载荷的90??,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0~500 mm后,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情况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对有晃动的物件,必须拴拉溜绳使之稳定。
⑥物件起吊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当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⑦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宜为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吊物棱角之间应有防护措施;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不得起吊。
⑧作业完毕后,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各部件应置于非工作状态,控制开关应置于零位,并应切断总电源。移动式塔式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锁紧夹轨器。
⑨塔式起重机使用高度超过30m时应配置障碍灯,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时应配备风速仪。
⑩每班作业应做好例行保养,并应做好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结构件外观、安全装置、传动机构、连接件、制动器、索具、夹具、吊钩、滑轮、钢丝绳、液位、油位、油压、电源、电压等。
(4)塔式起重机的检查与维护保养要求:
①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司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
②重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留有记录,发现有事故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
③使用过程中塔式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维修期间应停止作业。
④维修后应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和试运转,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塔式起重机群塔作业方案。近年来施工现场群塔施工情况已经成为常态,在施工过程中也经常发生碰撞事故,因此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该编制群塔作业方案进行防范,对于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群塔作业方案的编制应包含安装时可能与邻近的其他施工机具(例如:基坑施工阶段的桩工机械)的安全距离、使用(例如:非工作状态时塔机的变幅小车位置和吊钩高度)、顶升(例如:与邻近塔机的避让)和最终高度等关键环节,同时必须明确禁止塔式
起重机钢结构间相互碰撞的情况。塔式起重机对相邻的建筑物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装
5.塔式起重机主要结构件及零部件的检查及报废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常用零部件及结构件的检查应按说明书中的规定的周期进
(1)塔式起重机的结构件及零部件腐蚀与磨损的判断应按设备技术文件及国家有表2-2结构腐蚀与磨损检查置也应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对于下回转式塔式起重机应保证塔机的尾部与周围建筑行,如说明书未明确规定检查周期和内容,建议按GB/T 31052.3—2016《起重机械检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其判断值宜采用最大腐蚀值与磨损量;当未作规定时,应按表2-物及其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6m。查与维护规程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进行检查。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结构件或零部2进行判断。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可以按以下方法进行判断。检查项目判断指标判断结果4≤15%合格15?≤20%轻度降级水平变幅塔机起重臂踏面磨损20?≤25%重度降级△>25%报废4≤6%合格6△≤8%轻度降级主弦杆及其他重要金属结构件腐蚀8?≤10%重度降级△>10%报废走道、通道、护栏等防护措施,△≤12%合格其他一般结构件△>12%修复或更换注:1.△——壁厚腐蚀与磨损尺寸占公称尺寸的百分比。
(2)塔式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失稳应报废,其他结构件的报废应在拆卸后与设备技表2-3钢结构报废判定方法
2.对平头式塔机踏面判断指标宜按表中数值的80选取。术文件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当设备技术文件未作规定时,应按表2-3进行。检查项目判断指标判断结果δ≤1/1000合格主弦杆1/1000<8≤2/1000轻度降级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表2-3(续)检查项目判断指标判断结果2/1000<8≤3/1000重度降级主弦杆8>3/1000报废δ≤1.5/1000合格塔身及动臂式1.5/1000<8≤10/1000,数量不超过9且不发生在相邻的杆件上轻度降级起重臂腹杆10/1000<8≤18/1000,数量不超过9且不发生在相邻的杆件上重度降级8>18/1000报废δ≤2/1000合格水平变幅2/1000<8≤15/1000,数量不超过12且不发生在相邻的杆件上轻度降级起重臂腹杆15/1000<8≤30/1000,数量不超过12且不发生在相邻的杆件上重度降级8>30/1000报废注:δ——结构杆件轴线偏离中心线的最大值与杆件长度的比值。
(3)塔式起重机结构件的连接销轴及轴孔磨损与变形应在结题后进行测量,其测量表2-4连接件报废判定方法结果可参照表2-4作出结论。检查项目判断指标判断结果单个轴孔或销轴磨损及变形相对值≤4且绝对值≤1.5mm,配对轴孔与销轴磨损及变形相对值≤6且绝对值≤2.2mm合格起重臂及塔顶部件单个轴孔或销轴磨损及变形相对值>4或绝对值>1.5mm,配对轴孔与销轴磨损及报废变形相对值>6或绝对值>2.2mm单个轴孔或销轴磨损及变形相对值≤2且绝对值≤0.6mm,配对轴孔与销轴磨损及合格变形相对值≤3且绝对值≤0.8mm标准节部件单个轴孔或销轴磨损及变形相对值>2或绝对值>0.6mm,配对轴孔与销轴磨损及报废变形相对值>3或绝对值>0.8mm单个轴孔或销轴磨损及变形相对值≤5且绝对值≤2.2mm,配对轴孔与销轴磨损及合格拉杆及其他变形相对值≤7且绝对值≤3.3mm单向受力部件单个轴孔或销轴磨损及变形相对值>5或绝对值>2.2mm,配对轴孔与销轴磨损及变形相对值>7或绝对值>3.3mm报废注:1.配对轴孔与销轴磨损及变形判断值为轴孔磨损变形与销轴磨损变形的绝对数值之和。
2.平头式塔机起重臂销轴及轴孔磨损与变形判断指标宜按表中数值的80??取。
二、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是临时安装的、带有导向的平台、吊笼或其他运载装置并可在建设施工工地各层站停靠服务的升降机械。(一)施工升降机的常见种类及基本构造原理
1.施工升降机的分类方式按其传动型式:分为齿轮齿条式(C)、钢丝绳式(S)、混合式三种(H)。按导轨架型式:分为垂直式、倾斜式(Q)、曲线式(Q)三种。按导轨架截面形状:分为三角形导轨架式(T)、矩形导轨架式、单片导轨架式三种。按吊笼的数量:分为单笼式、双笼式两种。按吊笼载荷种类:分为人货两用式、货用式两种。按工作机构的形状:分为吊笼式、平台式两种。按是否带对重:分为带对重式(D)、不带对重式两种。按提升速度:分为低速式、中速式、高速式三种。按是否带变频调速:分为普通式、变频式两种。
2.型号编制方法主参数代号:单吊笼施工升降机只标注一个数值,双吊笼施工升降机标注两个数值,用符号“/”分开,每个数值均为一个吊笼的额定载重量代号。特性代号:表示施工升降机两个主要特性的符号。对重代号:有对重时标注D,无对重时省略。标记示例: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双吊笼有对重,一个吊笼的额定载重量为2000 kg,另一个吊笼的额定载重量为2500 kg,导轨架截面为矩形,表示为:施工升降机SCD200/250。(二)基本构造及原理施工升降机通常包含:吊笼、外笼、导轨架节、附墙架、传动机构、吊杆、天轮及对重装置、电缆导向装置、电控系统、超载保护器、楼层呼叫系统、自动平层系统、安全层门装置。
(1)吊笼。吊笼为一种钢结构,由安装在吊笼上的滚轮沿导轨架作上下运行。吊笼上设置有进、出口门(即通常的单、双开吊笼门),可通过调整下门轮的位置,以确保门与两轨道之间的间隙一致。吊笼设有安全钩(机械装置)和防冲顶装置(电气装置及机械装置),防止吊笼从导轨架脱离。吊笼内有防坠安全器,也叫限速器,主要由外壳、制动锥鼓、离心块、弹簧和行程开关等组成。进行安装/拆卸时,吊笼顶部可以作为工作平台,顶部四周都有安全防护围栏。顶部设有天窗,通过配备的专用梯子,可以方便地攀登到吊笼顶上进行安装和维修。根据吊笼载荷和运行速度的要求,施工升降机的限速器采用三齿或单齿限速器(图2-10、图2-11)。三齿限速器的制动原理同单齿限速器完全一样,但具有相对较大的制动力矩。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随动齿轮
①中心齿轮图2-10三齿限速器弹簧离心块制动锥鼓
①碟形弹簧图2-11单齿限速器
(2)导轨架节。导轨架节通常称为标准节,每个导轨架节高1508mm,截面主立管中
①距一般为650 mm×650 mm,齿条模数一般为8mm。单吊笼施工升降机的导轨架节只有一根齿条,通过增加一根齿条可以变为双吊笼施工升降机的导轨架节。导轨架节之间用M24螺栓相连组成导轨架,通过底盘与预埋基础座连接、附墙架与建筑物固定,作为吊笼上下运行的导轨。
(3)附墙架。附墙架可在一定范围内调节某些尺寸,来满足不同附墙距离的要求。沿导轨架高度,一般每隔3~10.5m安装一道附墙架。
(4)传动机构。由电动机、电磁制动器、弹性联轴器、减速机、传动齿轮和传动小车架等组成,传动机构与吊笼弹性连接,通过传动齿轮与导轨架上的齿条啮合带动吊笼上下运行。传动机构若配有变频调速系统,则提高了启制动的平稳性。
(5)吊杆。吊杆安装在吊笼顶上,在装、拆导轨架时用来起吊标准节或附墙架等零部件。吊杆可分为电动吊杆(配电动卷扬机)和手动吊杆。吊杆的额定载重量通常为200kg或300 kg。吊杆只能在用吊杆安装及拆卸作业时才能装在吊笼上,升降机正常工作时,吊杆不能装在笼顶。
(6)天轮及对重装置。天轮及对重装置仅为带对重升降机使用。对重主要用于不改变升降机载重量的情况下减少电能消耗。对重由钢丝绳通过导轨架顶部的天轮悬挂于吊笼顶部。天轮为一动滑轮,天轮可分为挂式天轮和坐式天轮。升降机的进出通道不允许设在对重下方。连接对重的钢丝绳为两根且相互独立。
(7)电缆导向装置。用于使接入吊笼内的供电电缆线在随吊笼上下运行时能保持在同一垂直线,不偏离固定通道,确保对吊笼正常供电。电缆导向装置可选用电缆小车、电缆滑车、电缆筒或滑触线。电缆小车又称自身轨道或电缆导向装置,安装在吊笼的下部或对面的导轨架上,随同吊笼沿导轨架作上下运行。电缆滑车为附加轨道式电缆导向装置,结构相对复杂,需要在导轨架一侧安装一条工字钢轨道作为其上下运行的导轨,对附加工字钢轨道的制作及安装的要求较高,较适用于特殊要求的场合。电缆筒位于升降机最下方,通过电缆的自重,随吊笼的上下运行而将电缆筒
内的电缆拉出或自然卷绕。滑触线为带电的绝缘导轨,沿导轨架全高度与导轨架连接,安装在吊笼上的导电头始终与带电导轨接触,确保了对吊笼的不间断供电,从而实现了吊笼的上下运行。(三)施工升降机安全装置的结构为确保施工升降机安全运行,在外笼、吊笼、导轨架、传动系统、电气系统中分别设置了机械和电气安全装置。
1.机械安全装置安全钩:防止吊笼倾翻。导轮挡块:防止齿轮脱离齿条。救生窗:紧急逃离出口。外笼门锁:防止吊笼运行中外笼门被打开。缓冲弹簧:是吊笼和对重冲底时的缓冲装置。绳轮保护架:防止钢丝绳脱出轮槽。防坠安全器:防止吊笼坠落事故发生。防护围栏:限制人员随意进入。
2.电气安全装置
1)电气安全装置基本要求电气安全控制系统由电路里设置的各种安全开关装置及其他控制器件组成。在升降机运行发生异常情况时,将自动切断升降机电源,使吊笼停止运行,以保护升降机的安全(图2-12)。62 r
⑨3 74-fo 85-1一救生窗开关;2一单开吊笼门开关;3一极限开关;4—上限位开关;5一下限位开关;6—双开吊笼门开关;7—防松绳开关;8一超载保护装置图2-12电气安全装置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开关盒上设有急停开关,当吊笼运行中操作开关失灵时,可按下急停开关,切断主接触器电源。吊笼的单、双开门及吊笼顶部的活板门上均设有安全开关,如任一门开启或未关好,吊笼均不能运行。钢丝绳锚点处设有防松绳保护开关,吊笼上装有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当吊笼行至上、下终端点时,可自动停车,若此时因故不停车超过安全距离时,极限开关动作切断总电源,使吊笼制动。此外,在防坠安全器尾盒内设有保护开关,防坠安全器动作时,通过机电联锁切断电源。外笼门上也设有安全开关,当外笼门打开时能切断吊笼电源。根据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还设有超载保护器,当吊笼超载时自动停止运行。
2)电气安全装置作用外笼门安全开关:外笼门打开时,限制吊笼运行。单开吊笼门开关:单开门打开时,限制吊笼运行。双开吊笼门开关:双开门打开时,限制吊笼运行。救生窗开关:救生窗打开时,限制吊笼运行。上限位开关:上终点自动停车。下限位开关:下终点自动停车。极限开关:上下限位的二次保护。急停开关:操作开关的二次保护。防松绳开关:对重钢丝绳松、断时,自动断电停车。防坠安全器开关:吊笼发生坠落时断电保护。超载保护装置:超载时限制吊笼运行。安全保护装置是施工升降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标准中都有严格要求,使用中必须灵敏可靠,安全保护装置因制造厂家不同,安装位置也不一致,这里不做阐述。
3)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的工作原理SAJ型防坠安全器是SC型施工升降机中的重要安全装置,它能限制吊笼超速运行,有效地防止吊笼坠落事故发生。当吊笼因故障而引起失速下坠时,防坠安全器开始动作并使制动力矩逐渐增加,在一定的距离内将吊笼平稳制动,从而保证了乘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完好无损。
(1)防坠安全器的型号和分类。防坠安全器种类很多,按其制动形式分有渐进式、瞬时式、匀速式。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应使用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2)安全器的构造与工作原理。齿轮齿条式升降机采用的安全器为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当吊笼超速时安全器动作,其制动力矩逐渐增加,使吊笼在制动时有一定的滑移距离,因此该种安全器制动平稳,无冲击,具有良好的缓冲作用。安全器主要由齿轮轴、壳体、摩擦圈、锥体、压紧螺母、碟形弹簧、离心块座和离心块等组成(图2-13)。其工作原理是:齿轮轴的小齿轮与升降机的齿条啮合,吊笼上、下运行时,齿轮轴随着转动,离心块在弹簧力的作用下与齿轮轴上的离心座紧贴在一起。当吊笼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限制速度时,离心块克服弹簧力向外甩出,离心块的尖端与锥体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建筑施工安全内表面的凸缘接触,并带动锥体旋转。装在锥体轴端的压紧螺母只能做轴向运动,而不旋转,所以当锥体旋转时,压紧螺母便向内移动并压紧碟形弹簧。在压紧的碟形弹簧的作用下锥体与壳体接触面之间的压紧力随之逐渐增加,致使制动力矩逐渐加大,直至吊笼停止运行,达到平稳制动的目的。与此同时,尾部的行程开关动作,自动切断传动系统电路。
6、9 8复18日1 2 3 16BB向13 ×0 111一齿轮轴;2—轴承;3—大端盖;4—壳体;5—摩擦圈;6—端轴承;7一锥体;8—压紧螺母;9一碟形弹簧;10—离心块座;11—拉杆;12—压簧;13—离心块;14—电缆接头;15一行程开关;16—后盖;17一卸载螺丝外盖;18—内螺母;19—卸载螺丝图2-13防坠安全器结构示意图SCD200型施工升降机使用的安全器是外购配套产品,制动力矩>3000N·m,小齿轮的限定转速为151 r/min(允差±5?根据使用需要,可通过对甩块弹簧的调整,改变小齿轮的限定转速。齿轮轴是安全器的关键零件,因此对齿轮轴材料力学性能的要求较高。齿轮轴是用40CrNiMo钢经锻造加工成的。安全器的外锥体用45号钢铸造,尾部蜗杆为细牙螺纹,螺母用铝青铜制造,与钢制螺杆配合有较好的减磨性。内锥鼓是铝合金铸造的,内锥面上贴有橡胶石棉摩擦片。碟形弹簧用65Mn制造,共装14片,组合形式为两片叠合后再对合的复合形式,以增加碟簧的刚性和承载力。
(3)正常运行及坠落试验。
①施工升降机进入正常运行时防坠安全器上微动开关必须接入控制电路。
②施工升降机每次进入组装或拆卸工作时必须进行额定载荷坠落试验,使用期间至少每三个月做一次额定载荷坠落试验,并把试验结果记入施工升降机档案。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③试验应在施工升降机无故障时进行,做试验时吊笼内不允许乘人(图2-14)。
· · · ·3 4 56 7 12PE·5 6 7上行按钮(绿色)坠落按钮(红色)○PE图2-14微动开关与控制电路操作步骤如下:
①切断主电源。将地面控制按钮盒上电缆接到吊笼电气箱内标有“坠落试验”的接线座上。
②将地面控制按钮盒上的控制电缆理顺,防止吊笼升降时被卡住导致电缆被拉断。
③吊笼装上额定载荷后,接通主开关,按下地面控制按钮盒上的“向上”按钮,使梯笼升高约10m。
④按下标有“向下”符号的按钮,不要松手,此时电机上的制动器松闸,吊笼即向下坠落,当达到安全器标定速度时,安全器动作从而使吊笼平稳地制停在导轨架上。(注意:如果吊笼到达离地面4m时安全器还未能制停吊笼,应立即松开“向下”按钮,使电动机上制动器将吊笼制停,以防止出现吊笼撞击底座现象。)
⑤正常情况下,从安全器开始动作到吊笼被制停为止,吊笼在导轨架上的制动距离应符合JG 121—2000标准规定范围内。
⑥安全器制动距离见表2-5。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建筑施工安全表2-5安全器制动距离升降机额定提升速度/(m·s?1)安全器制动距离/m升降机额定提升速度/(m·s?1)安全器制动距离/m≤0.65 0.15~1.40 1.00<V≤1.33 0.35~1.80
0.65<V≤1.00 0.25~1.60 >1.33 0.55~2.00注:安全器制动距离不包括吊笼自由下滑的距离。制动距离可用下述方法测量计得出:S=0.06πL式中S——制动距离,m;L——指示销端部位移,mm。
⑦拆下试验电缆。
⑧遵照安全器复位说明,将安全器复位。
4)施工升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使用要求
(1)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防水、防淋,以免影响使用。
(2)每月一次向安全器内加注少许钙基脂2号润滑油。SAJ 30-1.2型黄油嘴位于外壳前盖外圆上,其他型号黄油嘴位于齿轮轴端面上。
(3)用户决不允许打开安全器铅封进行调整,否则无论出现何种事故,后果自负。
(4)防坠安全器不管使用与否,出厂后过了规定的有效期(按铭牌上的日期戳记)都必须进行年检,年检应将安全器送交指定年检单位进行检查维修并重新标定。
(5)防坠安全器安装后一定要注意齿轮齿条的啮合间隙,间隙太小可造成啮合干涉,产生异常震动与噪声。(四)安装和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方案的编制要求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和作业场地的实际情况编制,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施工升降机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也可以由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单位编制,编制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由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搭设总高度200 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由于时间、位置、使用的辅助起重设备不同,现场采取的安全监管措施不同等因素,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分别单独编制。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2.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作业人员组织和职责;施工升降机安装位置平面图、立面图和安装作业范围平面图;施工升降机技术参数、主要零部件外形尺寸和质量;辅助起重设备的种类、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吊索具的配置、安装与拆卸工具及仪器;安装、拆卸步骤与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施工升降机安装示意及整体构造如图2-15、图2-16所示。1- 62- da ⑨o6e -93夕i01—活板门开关;2一单开吊笼门开关;3—减速开关;4—上限位开关;5一下限位开关;6—双开吊笼门开关;7—断绳保护开关;8—超载装置;9—信号接收头;10—呼叫主机;11—极限开关图2-15施工升降机安装示意图
3.附着的要求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装完毕后,组织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检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然后才可正式投入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4.接高的要求使用过程中需要接高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方可投入使用。(五)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作业程序
1.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交底应具体且具有针对性,应有书面记录,并写明交底时间、交底人,所有接受交底的人员均应签字,不得代签;对其他人员的交底也应有记录和签字;交底书应在作业前交相关部门存档备查。交底内容:参加安装作业的人员、工种及责任,所使用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和特点,作业环境,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以及防护措施。
2.检查安装场地及施工现场环境条件进场安装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进行勘察确认,如不符合安装条件不得进行施
吊笼附墙架1型附墙架n1型附墙架W型附墙架V型外笼图2 -16施工升降机工作业。环境要求:安装现场道路必须便千进出运输车辆,有满足安装要求的平整场地堆放施工升降机结构件及零、部件。安装用辅助机械的施工范圉内,不得有妨碍安装的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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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建筑物、高压线以及其他设施或设备。安装用辅助机械的站位基础必须满足吊装要求,基础下不得有空洞、墓穴、沟槽等不实结构,基础承载力必须满足要求。气候要求:夏季安装应注意防雨、防雷,秋季应考虑霜冻及大雾影响,冬季应考虑下雪及强风影响,恶劣天气严禁作业;雨雪过后,应及时清理,做好防滑措施。由于施工升降机的性能不同,应严格执行安装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根据现场情况,按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确定附墙架与建筑物连接方案,准备好预埋件或固定件;按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制作站台层门、过桥板、安全栏杆等。安装工地应具备能量足够的电源,并须配备一个专供升降机使用的电源箱,每个吊笼均应由一个开关控制,供电熔断器的电流参见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检查安装工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安装前应仔细检查安装工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包括辅助机具如汽车起重机,辅助工具如绳索、卡环,安全防护用具等)的可靠性,确保无任何问题后方可开始施工。
4.双笼不带对重升降机的安装程序
(1)将基础表面清扫干净后安装底盘,然后安装1个基础节和安装2个标准节,并将左右两吊笼下的吊笼缓冲弹簧安装到位。
(2)安装吊笼:
①用起重设备将左吊笼吊起就位,并安装左吊笼的传动小车。
②将左吊笼的传动小车与左吊笼的连接耳板对好后,穿人传感器销轴,并将止动槽向上,装上固定板。将左吊笼的传动小车的制动器复位。
③采用同样方法安装右吊笼并连接传动板。
④安装左右吊笼的笼顶安全围栏。
⑤继续安装标准节和附着至需要高度,紧固所有标准节螺栓。应注意最高一个附墙架以上的悬臂高度≤7.5m,大部分施工升降机的附墙架间距≤9m。
(3)左右吊笼电机分别通电试运行。要求升降机启制动平稳,无异常声音。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应保证0.2~0.5mm。导轮与齿条背面的间隙为0.5mm。各个滚轮与标准节立管的间隙为0.5mm。
(4)安装调试。
5.施工升降机的接高
(1)接高前检查:检查吊装用辅具和安装工具是否齐全。检查防冲顶开关是否正常。采用升降机自备的吊杆安装,则应检查吊杆及与吊杆配套的标准节专用吊具是否完好。标准节不应有明显变形或严重锈蚀,焊缝不应有明显缺陷,立管、齿条等不应严重磨损。
(2)不带对重升降机的接高程序:
①拆掉防冲顶机械装置、上限位碰铁和上极限碰铁。
②若采用升降机自备的吊杆安装,先将吊杆放入吊笼顶部的安装孔内,电动吊杆还应接好电源,即可使用(若利用现场的起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等安装导轨架,可先将4~6节标准节在地面上连成一组,然后吊上导轨架)。
③用标准节吊具钩住一标准节,带锥套的一端向下将标准节吊至吊笼顶部并放稳。
④启动升降机,当吊笼升至接近导轨架顶部时,应点动至传动小车顶部距导轨架顶
部大约为300 mm时停止。
⑤用吊杆吊起标准节,对准下面标准节立管和齿条上的销孔放下吊钩,用螺栓紧固。
⑥松开吊钩,将吊杆转回,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拧紧力矩紧固全部标准节螺栓。
⑦恢复防冲顶机械装置、上限位碰铁和上极限碰铁。按上述方法将标准节依次相连直至达到所需高度。随着导轨架的不断加高,应同时安装表2-6导轨架垂直度允许偏差附墙架,并检查导轨架垂直度。每安装1道附墙架,按表2-6检查并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导轨架架设高度(h)/m ≤70 >70~100 >100~150 >150~200 >200允许偏差/mm不大于导轨架架设高度的1%o 70 90 110 130
6.施工升降机附着的安装
(1)附着前检查:吊装用辅具和安装工具是否齐全。
(2)附着程序: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附墙架有多种型号,可按照升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对应型号的附墙架。以下附着程序以工地最常用的Ⅱ型附墙架为例:
①在导轨架上安装两件臂,用螺栓紧固。
②将安装座与建筑物连接。
③将两根支撑管与安装座连接。
④用螺栓及销子将其余部分连接起来,按表2-6的要求检测并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
⑤紧固所有螺栓,慢慢启动升降机,确保吊笼及对重不与附墙架相碰。
7.施工升降机的验收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程序如下:
(1)安装单位自检。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单位的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安装组长对施工升降机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施工升降机安装方案及交底、基础资料、金属结构、运转机构、安全装置、电气系统、绳轮钩部件。检查内容可参见《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中附录B的要求。
(2)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需要注意的是,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整机合格,其中可能会有一些一般项目不合格;设备供应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
(3)资料审核。施工单位对上述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施工单位组织设备验收。
(4)组织验收。施工单位组织设备供应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升降机联合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8.验收完成后的使用登记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六)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使用施工升降机的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梯笼乘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楼层平台安全防护门必须向内开启设计,乘坐人员卸货后必须插好安全防护门。乘坐人员不得在梯笼运行过程中将手指或杂物从梯笼门缝隙伸到外边。安全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梯笼。近年来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频发,通过对相关事故的分析和总结发现如下相同原因:
(1)安装现场准备工作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安装所需要的零部件不齐全。
(2)安装人员操作不规范,缺少对关键零部件安装的操作要求。
(3)安装单位安全责任意识淡漠,施工升降机在完成接高作业后安装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自检。
(4)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在施工升降机接高作业完成后不履行任何验收程序。
三、物料提升机物料提升机是指起重量在2000kg以下,以卷扬机为动力,以底架、立柱及天梁为架体,以钢丝绳为传动,以吊笼(吊篮)为工作装置,在架体上装设滑轮、导轨、导靴、吊笼、安全装置等和卷扬机配套构成的完整的垂直运输体系。根据物料提升机的结构形式的不同,可以分成龙门架式和井架式两大类;根据驱动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卷扬式和曳引式两类。龙门架式:吊笼以设置在地面的卷扬机为动力,由两侧立柱和天梁构成门架式架体,吊笼在两立柱间以立柱为轨道(或依附于立柱的轨道)作垂直运动。井架式:吊笼以设置在地面的卷扬机为动力,由型钢组成井字形架体,吊笼在井孔内部(或架体外侧)沿轨道作垂直运动。卷扬式:电机通过减速器驱动钢丝绳卷筒缠绕钢丝绳驱动吊笼沿轨道垂直运行。现在有些生产厂家将卷扬机直接放置在导轨架的根部,减少了钢丝绳在地面上的水平铺设。曳引式:通过曳引轮带动钢丝绳,使吊笼沿轨道垂直运行。该方式应用较少,由于其依靠摩擦力作为动力,在施工现场不易采用。施工现场使用高度不得超过25m的物料提升机。(一)物料提升机的构造及原理物料提升机主要由吊笼、架体、提升与传动机构、附着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和电器控制装置组成。
1.架体架体的主要构件有底架、立柱、导轨和天梁。
底架。架体的底部设有底架,用于立柱和基础的连接。立柱。由型钢或钢管焊接组成,用于支承天梁的结构件,可为单立柱、双立柱或多立柱。立柱可由标准节组成,也可由杆件组成,其断面可组成三角形、方形。当吊笼在立柱之间,立柱与天梁组成龙门形状时,称为龙门架式;当吊笼在立柱的一侧或两侧时,立柱与天梁组成井字形状时,称为井架式。导轨。导轨是为吊笼提供导向的部件,可用工字钢或钢管。导轨可固定在立柱上,也可直接用立柱主肢作为吊笼垂直运行的导轨。天梁。安装在架体顶部的横梁是主要的受力构件,承受吊笼(吊篮)自重及所吊物料重量。天梁应使用型钢,其截面高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2根14号槽钢。
2.提升与传动机构卷扬机是物料提升机主要的提升机构。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所用卷扬机应符合《建筑卷扬机》(GB/T 1955)的规定,并且能够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在选用卷扬机时,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卷扬机卷筒应符合下列要求:卷筒边缘外周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且应有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险装置;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滑轮与钢丝绳。安装在天梁上的滑轮称为天轮,装在架体底部的滑轮称为地轮。钢丝绳通过天轮、地轮及吊篮上的滑轮穿绕后,一端固定在天梁的销轴上,另一端与卷扬机卷筒锚固。滑轮按钢丝绳的直径选用。导靴。导靴是安装在吊笼上沿导轨运行的装置,可防止吊笼运行中偏移或摆动,保证吊笼垂直上下运行。吊笼(吊篮)。吊笼(吊篮)是装载物料沿提升机导轨作上下运行的部件。吊笼(吊篮)的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0cm的安全挡板或挡网。
3.附墙架附墙架是为保证提升机架体的稳定性而连接在物料提升机架体立柱与建筑结构之间的钢结构。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附墙架钢材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进行设计计算,附墙架与立柱及建筑物连接时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附墙架的材质应达到GB/T 700的要求,不得使用木杆、竹竿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接。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宜设置1组,附墙后立柱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宜大于6m。
4.缆风绳缆风绳是为保证架体稳定而在其四个方向设置的拉结绳索,所用材料为钢丝绳。缆风绳的设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直径不得小于9.3mm;按规范要求当钢丝绳用作缆风绳时,其安全系数为3.5(计算主要考虑风载)。高架物料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提升机高度在20m(含20m)以下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在20~30m时,缆风绳不少于2组。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缆风绳的一端应连接在架体上,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缆风绳的另一端应固定在地锚上,不得随意拉结在树上、墙上、门窗框上或脚手架上等。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应以45°~60°为宜。当缆风绳需改变位置时,必须先做好预定位置的地锚并加临时缆风绳,确保提升机架体的稳定,方可移动原缆风绳的位置;待与地锚拴牢后,再拆除临时缆风绳。
5.地锚地锚的受力情况、埋设的位置如何都直接影响着缆风绳的作用,常常因地锚角度不够或受力达不到要求发生变形,造成架体歪斜甚至倒塌。在选择缆风绳的锚固点时,要视其土质情况,决定地锚的形式和做法。(二)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主要包括: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载重量限制装置、上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吊笼安全门、缓冲器和通信信号装置等。
1.安全停靠装置当吊笼停靠在某一层时,能使吊笼稳妥地支靠在架体上的装置。防止因钢丝绳突然断裂或卷扬机抱闸失灵时吊篮坠落。其装置有制动和手动两种,当吊笼运行到位后,由弹簧控制或人工搬动,使支承杆伸到架体的承托架上,其荷载全部由承托架负担,钢丝绳不受力。当吊笼装载125??定载重量,运行至各楼层位置装卸荷载时,停靠装置应能将吊笼可靠定位。
2.断绳保护装置吊笼装载额定载重量,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地把吊笼刹制在导轨上,最大制动滑落距离应不大于1m,并且不应对结构件造成永久性损坏。
3.载重量限制装置当提升机吊笼内载荷达到额定载重量的90??,应发出报警信号;当吊笼内载荷达到额定载重量的100??110??,应切断提升机工作电源。
4.上极限限位器上极限限位器应安装在吊笼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笼的越程(指从吊笼的最高位置到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笼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切断电源。
5.下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应能在吊笼碰到缓冲装置之前动作。当吊笼下降至下限位时,限位器应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笼停止下降。
6.吊笼安全门吊笼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连锁开启装置。安全门连锁开启装置可为电气连锁,如果安全门未关,可造成断电,提升机不能工作;也可为机械连锁,吊笼上行时安全门自动关闭。
7.缓冲器缓冲器应装设在架体的底坑里,当吊笼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
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缓冲器的形式可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8.通信信号装置信号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信装置。通信装置必须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信系统,司机和作业人员能够相互联系。(三)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与拆卸
1.安装前的准备根据施工要求和场地条件,并综合考虑发挥物料提升机的工作能力,合理确定安装位置。做好安装的组织工作。包括安装作业人员的配备,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处作业的业务素质和身体条件。按照说明书的基础图制作基础。基础养护期应不少于7天,基础周边5m内不得挖排水沟。
2.安装前的检查检查基础的尺寸是否正确,地脚螺栓的长度、结构、规格是否正确,混凝土的养护是否达到规定期,水平度是否达到要求(用水平仪进行验证)。检查提升卷扬机是否完好,地锚拉力是否达到要求,刹车开、闭是否可靠,电压是否在(380±19)V之内,电机转向是否合乎要求。检查钢丝绳是否完好,与卷扬机的固定是否可靠,特别要检查全部架体达到规定高度时,在全部钢丝绳输出后,钢丝绳长度是否能在卷筒上保持至少3圈。检查各标准节是否完好,导轨、导轨螺栓是否齐全、完好,各种螺栓是否齐全、有效,特别是用于紧固标准节的高强度螺栓数量是否充足;各种滑轮是否齐备,有无破损。检查吊笼是否完整,焊缝是否有裂纹,底盘是否牢固,顶棚是否安全。断绳保护装置、载重量限制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应事先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灵敏、可靠无误。
3.安装与拆卸井架式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一般按以下顺序:将底架按要求就位→将第一节标准节安装于标准节底架上→提升抱杆→安装卷扬机→利用卷扬机和抱杆安装标准节→安装导轨架→安装吊笼→穿绕起升钢丝绳→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物料提升机的拆卸,按安装架设的反程序进行。(四)物料提升机的验收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的验收程序如下:安装单位自检。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单位的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安装组长对物料提升机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物料提升机安装方案及交底、基础资料、金属结构、运转机构、安全装置、电气系统。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需要注意的是,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整机合格,其中可能会有一些一般项目不合格;设备供应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最好采用图文的形式,以保证整改的真实性。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资料审核。施工单位对上述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施工单位组织设备验收。组织验收。施工单位组织设备供应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物料提升机联合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应进行使用登记。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四、汽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是起重作业部分安装在专用汽车起重机底盘或通用货车底盘上的起重机,具有载重汽车的行驶性能,可快速转移到作业场地并快速投入工作。特别适用于流动性大,不固定的作业场地。汽车起重机主要分成两大部分:底盘部分和起重机部分,又称上、下车。汽车起重机底盘的作用是保证起重机具有行驶功能,能使起重机实现快速的远距离转移。底盘可分为通用底盘和专用底盘两大类:通用底盘只适用于小吨位的起重机;专用底盘与通用底盘的最主要区别在于车架。专用底盘是专用的能安装回转支承的车架,其特点不仅是承载能力大,而且具有极强的抗扭功能,而通用底盘则只有在其原底盘车架上再设计一个能安装回转支承,需要设置抗扭功能极强的辅助车架才能满足起重作业的需要。(一)起重臂结构起重臂(吊臂)及其伸缩机构:吊臂是起重机最主要的部件之一,起重作业的几个主要参数都和它有直接关系。吊臂分主臂和副臂;主臂是自根部与转台相铰接的铰点至头部装设的主起升定滑轮组轴心线之间的起重臂,主臂分为很多节(至少有两节),目前一般直接实现伸缩的多节臂最多做五节,但通过其他各种形式实现的主臂伸缩(如自动插销形式等)可以到八节。主臂的截面有四边形、六边形、八边形、十二边形、大圆角矩形及椭圆形等薄壁箱形结构。矩形截面是中小吨位起重机常用的截面形式,其工艺简单,具有较大的抗弯能力及抗扭刚度。这种臂自重较大,不适合在大吨位上应用。多边形截面吊臂腹板局部稳定性大,相对矩形截面的吊臂其材料更能得到充分的利用。主臂的伸缩靠油缸的伸缩带动。二节主臂用一级油缸带动;三节主臂一般用一级油缸加一级同步伸缩机构实现;四节主臂一般用一级油缸带动二级同步伸缩机构实现;五节主臂一般用二级油缸带动二级同步伸缩机构实现。副臂是铰接在主臂头部以延长吊臂的长度的一节或多节结构件。副臂既可布置在主臂侧面,也可布置在主臂腹部。布置在主臂侧面的副臂为桁架式,此时如是两节,则又分为展开式和拉出式两种。展开式多为三角形截面;拉出式为矩形截面,里面的副臂为箱形。(二)支腿及伸缩机构汽车起重机为了增加中大幅度时的起重能力(由稳定性决定),都设计有可移动的支腿以增加起重时的稳定力矩。支腿由固定支腿箱与活动支腿箱组成。固定支腿箱与车架焊接成一整体,活动支腿可以在其里面自由伸缩。活动支腿箱一般做成一节,但有时为了加大支腿的横向跨距,以便起重机获得较大稳定力矩,也有做成两节的(70 t、100 t、130t、300t)。支腿的伸缩是由一个水平油缸带动的。如是两节活动支腿,则是通过一个水平油缸带动一级同步伸缩机构以实现两个活动支腿的同步伸缩。在活动支腿上还安装一
个垂直油缸,又称垂直支腿。其作用是在起重作业时将整个底盘抬起以增加作业的稳定力矩。(三)主要机构起升机构一般由驱动装置、钢丝绳卷绕系统、取物装置和安全装置等组成。驱动装置包括减速机、制动器、发动机等部件;钢丝绳卷绕系统包括钢丝绳、卷筒、定滑轮组及动滑轮组(与吊钩做成一体)等;取物装置有吊钩、抓斗、电磁吸盘、吊具、挂环等多种形式;安全装置包括平衡阀、起升高度限位装置、三圈过放装置、力矩限制器等。起升机构的驱动形式有内燃机驱动、电动机驱动和液压驱动三种。回转机构由回转支承和回转驱动装置组成,驱动有电动机和液压两种驱动形式,汽车起重机用回转机构一般是液压驱动。变幅机构。变幅动作是通过一个或两个双作用油缸的伸缩,达到吊钩中心与回转中心的水平距离(即幅度)发生变化的机构。变幅机构实质就是一个或两个双作用油缸。对一个油缸实现的变幅,我们称单缸变幅。对两个油缸实现的变幅,我们称双缸变幅。(四)安全装置起重机的安全装置有很多种类。如水平仪、压力表、溢流阀、平衡阀、缓冲阀、液压锁、蓄能器、各种机械式的锁定装置(插锁等)、制动器乃至于起重特性标牌等,都是起重机常见的不可缺少的安全装置与元件。此外,还有起升高度限位装置、三圈过放装置、力矩限制器等不是每台产品必备的安全装置,它们的作用对起重机的安全作业亦是不可或缺的。力矩限制器。汽车起重机作业失效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吊臂折弯变形或扭曲变形,二是整车倾覆。原因都是实际起重力矩大于额定起重力矩,在吊臂强度允许范围之外的将造成吊臂的破坏,在起重机稳定力矩以上的则将造成整机倾覆。而人们在起重作业时又往往很难知道起吊物准确的重量及其所处位置的幅度,特别是有些不规则的起重物,起吊时往往易插在其他物体里或地下,使实际重量有了很大的增加。对于汽车起重机来说,力矩限制器是重量检测器、长度检测器和幅度检测器等元件及显示器等的总称。电脑屏幕上能显示正在工作的起重机的臂长、仰角、额定起重量、实际总起重量等基本参数,一旦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力矩的95其黄灯会亮,对操作者提出预警,一旦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力矩100??102??切断起重机危险方向的动作,有效防止破坏现象的发生。防过放装置。汽车起重机由于体积的限制,卷扬机构卷筒的长度不能做的很长,卷筒截面也不可能做得很大,故其所容纳的钢丝绳长度是有限的。起重机设计了防过放装置,其主要目的就是提醒操作者,到了一定的吊臂长度后,一定要换倍率,防止吊钩落不到地面。每种吨位的不同臂长的钢丝绳倍率是根据这时的起重量及卷筒的容绳量允许吊臂某一长度时,吊钩能落到地面的倍率二者确定的。防过放装置由开关、电位器和一套传动装置组成。当卷筒下放钢丝绳,只剩下最后三圈时,开关接通,通过一个电磁换向阀,使起升系统溢流阀远控口直接接通油箱,而导致溢流阀卸荷,停止下放动作,故称为防过放装置;又因为此时卷筒上设定的钢丝绳还剩三圈,故又称三圈过放装置。此时,吊钩向上的动作即安全方向的动作仍能进行。起升高度限位装置由重锤和行程开关等元件组成。行程开关及其安装盒安装在吊臂头部,重锤穿在最内的一根钢丝绳中,吊钩起升时,当钩体碰到重锤时,行程开关失重,使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行程开关得电(或失电),这时行程开关使远程控制主溢流阀的电磁换向阀得电(或失电),使溢流阀卸荷(即系统失去压力),上升动作被切断。与此同时,吊臂的伸臂、落臂等危险方向的动作(使吊钩相对于吊臂头部向上的动作)都将被切断,只有安全方向的动作能进行。(五)汽车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汽车起重机在作业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
①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有效。
②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③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④液压系统压力应正常。
⑤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⑥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完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机呈水平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2)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
①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条件。
②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方木。
③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挖方地段。
④应预先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
(3)再次确认吊运参数:
①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②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台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及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③应确认提升高度。根据起重机的机型,吊钩提升的高度都有具体规定。
④应预先估计绑绳套用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吊货之间的空隙。(六)汽车起重机起吊作业中的注意事项起升(或下降)动作: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在起重机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动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当起吊载荷要悬停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司索工外其他人不得进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
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重量的80???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量总和的75??回转动作: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起重臂伸缩臂杆动作:不得带载伸臂杆;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起重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主副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否则整机将倾覆。
五、履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是在行走的履带式底盘上装有行走装置、起重装置、变幅装置、回转装置的起重机。由于其具有起重量大、接地比压小、可带载行走等特点,普遍应用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大型钢结构吊装和工业设备的安装中。履带起重机分为行走机构、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起重臂分为主臂、副臂、变幅副臂和固定副臂;通过增设超起桅(臂)杆、超起平衡重和辅助机构可以改善受力状况及整机稳定性,从而提高起重机的起重性能。履带起重机的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臂架长度不大于50m时,工作风速不应超过14.1m/s;臂架长度大于50m时,工作风速不应超过9.8m/s(风速为3m/s瞬时风速)。履带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应能保证其起升或下降的动作平稳,当在空中停止后再次起升时载荷不应出现明显的下降动作;在使用过程中应通过动力来控制载荷的下降速度,严禁带载自由下降。起升机构应设置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应不小于1.5倍的最大工作扭矩。在紧急状态下制动不应导致结构、钢丝绳、卷筒及机构的损害。当按说明书规定的钢丝绳穿绕方式安装起升钢丝绳时,卷筒容绳量应实现说明书规定的任何工况下的起重作业;当吊具下降到最低限位置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剩余安全圈(不包括固定绳端所占的圈数)至少应保持2圈。履带起重机的变幅机构应能平稳地控制臂架的动作;采用钢丝绳变幅机构时,起重机应设置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应能承受不小于1.5倍的最大工作扭矩。当按说明书规定的钢丝绳穿绕方式安装,从0°到最大仰角的所有位置都应能准确变幅;臂架下降到制造商规定的最低极限位置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剩余安全圈(不包括固定绳端所占的圈数)至少应保持2圈。履带起重机应安装限制运动行程与工作位置的安全装置(起升高度限位器、下降深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防止臂架向后倾翻的装置、角度限位器、水平仪)、起重力矩限制器和安全防护装置(故障显示装置、三色指示灯报警装置、警示灯、风速仪、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防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起重量200+以上的履带起重机应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履带起重机工作的地面应坚实、平整,地面倾斜度不应大于1如果需要回转平面的倾斜度更大,应得到制造单位允许,并咨询在此状态下对起重量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履带起重机应做好进场检查工作,核对履带起重机的型号、起重臂长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度、配重数量,在安装前应考虑起重臂的拼装场地和辅助起重机械站位点的地基承载能力;履带起重机起重臂的扳起过程是整个安装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作业前应对起重臂的连接件、钢丝绳进行认真检查,并设立警戒区域。履带起重机由于使用环境复杂,不同工况差异性较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1)基本要求如下:
①起重绳索或链条不能缠绕在物品上。
②物品要通过吊索或其他有足够承载能力的装置挂在吊钩上。
③链条不能用螺栓或钢丝绳进行连接。
④吊索或链条不应沿着地面拖拽。
⑤载荷在吊运前,应通过各种方式确认起吊载荷的质量。同时,为了保证起吊的稳定性,应通过各种方式确认起吊载荷质心,确立质心后,应调整起升装置,选择合适的起升系挂位置,保证在起升时均匀平衡,没有倾覆的趋势。
⑥起吊载荷的质量应符合的要求。
⑦起吊过程中应注意,起吊载荷时不得突然加速和减速,载荷和钢丝绳不得与任何障碍物刮碰。
⑧起重机械不许斜向拖拉物品(为特殊工况设计的起重机械除外)。
⑨吊运载荷时,不得从人员上方通过。
⑩每次起吊接近额定载荷的物品时,应慢速操作,并应先把物品吊离地面较小的高度,试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起重机械进行回转、变幅和运行时,要避免突然的启动和停止。吊运速度应控制在使物品的摆动半径在规定的范围内。当物品的摆动有危险时,应做出标志或限定的轮廓线。
(2)超起工况使用时注意事项如下:
①超起系统应设置检测超起配重(不含配重小车)离开地面状况的装置,采用超起配重小车时应能显示超起配重利用率。
②熟悉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超起工况工作使用说明,操作过程严格按照操作使用说明书执行。
③超起工况工作前,根据履带起重机制造厂家提供的参数计算系统,选择相应的工况和工作幅度,选择超起配重工作半径,输入较准确的起吊重量,查出所需加的超起配重的重量。
④超起工况工作前,检查超起线路是否连接正确,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⑤超起工况工作时,根据履带起重机制造厂家参数计算系统查出的数据,在相应的超起配重工作半径悬挂超起配重,在相应的工作幅度起吊重物。
⑥超起工况工作时,注意操作室监视器的显示,及时调整超起配重有效重量保持平衡。
⑦超起工况工作时,专人监护超起配重的情况,回转前确认超起配重是否离地,超起配重回转区域是否有障碍物。
在多台起重机械的联合起升操作中,由于起重机械之间的相互运动可能产生作用于起重机械、物品和吊索具上的附加载荷,而这些附加载荷的监控是困难的。因此,只有在物品的尺寸、性能、质量或物品所需要的运动由单台起重机械无法操作时才使用多台起重机械操作。多台起重机械的操作应制定联合起升作业计划,还应包括仔细估算每台起重机按比例所搬运的载荷。基本要求是确保起升钢丝绳保持垂直状态。多台起重机所受的合力不应超过各台起重机单独起升操作时的额定载荷。
六、桥式、门式起重机(一)桥式起重机其使用最为普遍,它架设在建筑物固定跨间支柱的轨道上,用于车间、仓库等处。在室内或露天做装卸和起重搬运工作。工厂内一般称其为“行车”或“天车”。桥式起重机的分类:根据构造形式分类:单主梁桥式、双主梁桥式、多主梁桥式、双小车桥式、多小车桥式等。根据不同的取物装置分类:吊钩桥式起重机、抓斗桥式起重机、电磁桥式起重机、集装箱桥式起重机等。根据用途分类:通用桥式起重机、冶金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二)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是桥式起重机的一种变形,又叫龙门吊。主要用于室外的货场、料场的物料装卸作业。它的金属结构像门形框架,承载主梁下安装两条支脚,可以直接在地面的轨道上行走,主梁两端可以具有外伸悬臂梁,如图2-17所示。91011 123500 13 3000口四EI 2800王I指!3000 7800 710 518 1700 24006 3 27402 5中4 14、15工违9500日22000 9500 4500.000T T古3000 2300HHHH 11934 10500 141841一轨道;2—大车行走机构;3—抓斗;4一爬梯;5—支腿;6一司机室平台;7一司机室;8—司机操作位置;9一走台;10—主梁;11一起重小车;12一供电装置(小车);13—小车车罩;14—大车供电装置;15—地沟图2-17单主梁C形门式起重机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门式起重机的分类:根据构造形式分类:单主梁门式起重机、双主梁门式起重机。根据悬臂方式分类:单悬臂门式起重机、双悬臂门式起重机等。根据支承方式分类:轨道式门式起重机、轮胎式门式起重机。根据取物装置分类:吊钩门式起重机、抓斗门式起重机、电磁门式起重机等。根据使用场合分类:通用门式起重机、造船门式起重机、水电站门式起重机等。根据起重小车分类:自行小车式门式起重机、牵引小车式门式起重机、手拉葫芦式门式起重机等。(三)桥式、门式起重机的主要参数额定起重量:指起重机连同可分吊具或属具(如抓斗、平衡梁、电磁吸盘、索具等)能吊起的重物或物料。跨度:桥架型起重机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起升高度:起重机空载置于水平场地上方,从地面到吊具允许最高位置的垂直距离。(四)桥式、门式起重机主要结构件由主梁(桥架)、端梁、支腿、下横梁等结构件组成。主梁结构有箱形梁和桁架等形式。箱形梁由板材焊接而成,桁架一般由管子和型钢焊接而成。端梁由板梁或桁架、车轮组等组成,是支承主梁的构架。门式起重机一般都有刚性支腿(固定于桥架上,形成一个稳定、灵活的框架的单支腿或双支腿)和柔性支腿(用铰轴连接到门架上的单支腿或双支腿)。(五)桥式、门式起重机主要机构桥式、门式起重机主要机构一般包含:起升机构、小车行走(牵引)机构、大车运行机构。起升机构:由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卷筒等装置组成。有时桥式和门式起重机会有两套起升机构,称为主起升机构和副起升机构。主起升机构一般起重量比副起升机构要大,工作时以主起升机构为主,副起升机构虽然起重量小但一般速度快,对于起吊起重量小的物件可提高工作效率。制动器: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和运行机构应当设置制动器,人力驱动的起升机构应当设置制动器或者停止器。当额定起重量大于5t时,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还必须设置一个安全制动器,安全制动器设置在低速级上,当工作制动器失灵或传动部件破断时,能够可靠地支持住额定载荷;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时,电动葫芦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也宜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应当按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或者使用单位选用的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是最大起重量的1.5倍,并且用起重量标志明确允许的最大起重量。小车行走(牵引)机构:有自行式和牵引式。桥式起重机的小车多为自行式,门式起重机的小车多为牵引式。牵引式多在门式起重机的小车驱动中,依靠牵引绞车带动钢丝绳通过滑轮组牵引起升小车在轨道上实现左右移动。(六)桥式、门式起重机的安全保护装置起重量限制器:起重机应装设起重量限制器。并要求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定起
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发出报警信号,在100??110??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但允许做下降运动。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机构应设置起升高度限位器。当取物装置上升到设计规定的起升高度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需要时,还应设下降深度限位器。当取物装置下降到设计规定的下极限位置时,应能自动切断下降动力源。运行行程限位器:起重机大车和小车都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运行行程限位器,在达到设计规定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方向的动力源。轨道清扫装置:物料有可能积存在轨道上成为运行的障碍,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和起重小车,在其台车架(或端梁)下面和小车架下面应装设轨道清扫装置,其扫轨板底面与轨道顶面的间隙一般为5~10mm。缓冲器及端部止挡: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的运行机构,起重小车的运行机构均应装设缓冲器或缓冲装置。缓冲器或缓冲装置可以安装在起重机上或轨道端部止挡装置上。轨道端部止挡装置应牢固可靠,防止起重机脱轨。防护罩: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运动零部件,如开式齿轮、传动轮、链条、皮带轮等均应装设防护罩/栏。连锁保护:夹轨器和锚定装置应能和运行机构连锁。要求夹轨器夹住或锚定装置锚固时起重机的运行机构应自动断电,打开时才能接通。舱口门、端梁门及司机室外走台栏杆门应设连锁保护装置,门打开时运行机构不能开动。如有其他手动锁定的也应与相应的驱动机构相连锁。夹轨器:用钳口夹住轨道,使起重机不能滑移,从而达到防风目的。要想使夹轨器的防风作用可靠,必须保证钳口具有足够的夹紧力。夹轨器可分为手动夹轨器、电动夹轨器和手电两用夹轨器。有特殊要求时的安全保护装置:一些有特殊要求的起重机,还应装设与其要求相对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对于大跨度的起重机还要安装防偏斜装置和偏斜指示装置;有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工作时还应安装防碰撞装置等。电气保护:起重机应当设置短路及过流(过载)保护、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等电气保护装置。(七)桥式、门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1)每台起重机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
(2)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
(3)起重机不允许超荷使用。
(4)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地面2m以上。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m高。
(5)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运大于额定起重量50??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
(6)具有主、副钩的桥式起重机,不应同时上升或下降主、副钩(特殊情况除外)。
(7)不允许用碰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的办法。
(8)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必须保留有两圈以上的安全绳圈。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9)桥式起重机所有的电气设备外壳均应接地。如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应采取焊接地线措施。接地线可用截面积大于75mm2的镀锌扁铁或10mm2的裸铜线或大于30mm2的镀锌圆钢。司机室或起重机体的接地位置应多于两处。起重机上任何一点到电源中性点间的接地电阻,均应小于4Ω。
七、架桥机架桥机(图2-18)是支承在桥梁结构上,可沿纵向自行变换支承位置、用于将预支桥梁梁体(包括整孔梁体、整跨梁片、节段梁体、非整跨梁片)安装在桥墩(台)指定位置的一种专用起重机。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可以分为整跨架设式架桥机和节段拼装架设式两种;根据过孔方式可以分为导梁式架桥机、步履式架桥机、走行式架桥机和铁路车辆式架桥机。架桥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有额定起重量、架设跨度、起升高度、各机构的工作速度。架桥机正常使用的环境温度应在-20~+40℃的范围以内,24h内的平均温度不应超过35℃。当采用三相交流电供电时,频率为50 Hz或60 Hz,额定电压为380~460V。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供电,供电系统在架桥机接人处的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采用发电机组供电时,在架桥机的使用环境条件下,其功率应满足工作需要,波动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5??架桥机静载试验应能承受1.25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试验后金属结构件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无油漆剥落或对起重机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各连接处也应无松动或损坏。进行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1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和1.1倍的额定承载量。试验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架桥机的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制动轮(盘)应装在与传动机构刚性连接的轴上。起升机构的每一套独立的驱动装置至少应装设1个支持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是防止架桥机事故的必要措施。包括限制运动行程和工作位置的装置,锚定、防风和滑移的装置,联锁保护装置和紧急停止开关等。各安全防护装置,须在使用中及时检查、维护,使其保持正常工作性能。如发现性能异常,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限制运动行程和工作位置的安全装置包括,起升高度限位器、运行行程限位器、缓冲器及端部止挡和锚定装置,防风抗滑装置,联锁保护装置,紧急停止开关。还应配备风速仪、防护罩、起重量限制器、安全标志等其他安全防护装置。架桥机使用前应制定相应的施工计划和方案,应保证安全操作并充分考虑到各种危险因素。进行架梁作业前,应按安全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架梁作业的方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待架桥梁的架设方法和主要特征(包括质量、架设跨度和桥梁的构造特征)。
(2)桥墩、桥台和路基的结构特征及是否能够满足架桥机施工载荷的要求,必要的情况下,应由桥梁设计单位提供架桥机适合于本工程的检算报告。
(3)架桥机作业应考虑环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实际的空间作业环境、墩台和路基的适用性。
(4)架桥机所需的安装和拆卸作业要求。
天车主梁1主梁2天车主梁2主梁2主梁3 MD0正在架梁n中横移过孔托架前支腿A---后顶升已架粱图2-18架桥机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在架梁作业前应确认司机的身体状况、作业环境是否满足要求。在接通电源或开动设备之前,司机应查看所有控制器,使其处于“零位”或空挡位置,所有现场人员均在安全区内。开始作业前,司机应试验所有控制器操作是否正常,核对待架梁体满足架桥要求。在作业过程中司机应严格按照架桥机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接受指挥信号的指挥,不应从事分散注意力的任何其他工作,无论何时,司机都应执行来自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在结束工作后,司机应使运行机构制动器制动或设置其他的保险装置,将所有控制器置于“零位”或空挡位置,发动机熄火,有超过架桥机工作状态极限风速的大风警报或架桥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时,为保证架桥机安全应将其可靠锚定。架桥机的日常检查应包含下列内容。
(1)钢丝绳在滑轮和卷筒上缠绕是否正常。
(2)架桥机车轮和轮胎的安全状况。
(3)液压系统软管是否有非正常弯曲和磨损,液压油品质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各工作机构的制动器和离合器。
(5)空载试验检查机构运行状态,控制手柄或操纵杆的操作情况。
(6)限制装置或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声光报警装置和信号装置能否正常,防风锚定装置(固定时)的安全性。
(7)架桥机运行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8)检查照明灯、挡风屏雨刷是否能正常使用,灭火设施有效。
八、起重机械安拆作业安全管理建筑施工机械是在建筑施工现场应用广泛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伤害事故也是建筑行业多发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违规作业和管理不当更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根据建设部2008年1月28日发布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被纳人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和使用由建设主管部门对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备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此证明于2016年取消)和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登记。根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的规定:施工现场使用的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在国家标准中应参照人员可进入的货用施工升降机)为特种设备。在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出租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进行相应的管理。对于以下几种类型的设备不得出租和
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出租单位应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并应当应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出租单位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档案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工作前与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情况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安装单位应当履行如下安全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在安装完毕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档案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用单位应当在安装完成后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使用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履行如下安全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文件。
(3)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7)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对于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信号司索工、起重司机等)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统一的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2022年住建部发布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其中第八条规定有以下情况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2)建筑起重机械的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爬升(降)以及附着前未对结构件、爬升装置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4)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
(5)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受力构件有可见裂纹、严重锈蚀、塑性变形、开焊,或其连接螺栓、销轴缺失或失效。
(6)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7)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8)塔式起重机与周边建(构)筑物或群塔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
(9)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建筑起重机械,或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进行起重吊装作业。2023年住建部发布了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实施后表2-7中建筑机械标准中以黑体字形式出现的强制性条款变为非强制性条款。表2-7强制性条文调整内容序号标准名称条款编号
2.0.1、2.0.2、2.0.3、2.0.21、4.1.11、4.1.14、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 4.5.2、5.1.4、5.1.10、5.5.6、5.10.20、5.13.7、
7.1.23、8.2.7、10.3.1、12.1.4、12.1.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5.1.5、5.1.7、6.1.1、6.1.2、8.3.2、9.1.1、88—2010) 11.0.2、11.0.3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表2-7(续)序号标准名称条款编号3《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 4.1.6、4.2.10、5.2.2、5.2.10、5.3.94《市政架桥机安全使用技术规程》(JGJ 266—
2011) 3.0.1、3.0.3、3.0.5、4.4.55《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3.0.1、3.0.19、3.0.236《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 332—2014) 3.1.1、3.1.2、3.1.3
土石方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作业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挖掘机不得在危岩、松土、悬空部位作业;机械与基坑边缘保持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 1m)。考友提醒:基坑边 1m 内禁止堆载。
第二节土石方机械安全技术土石方机械是指挖掘、铲运、推运或平整土壤和砂石等的机械。广泛用于建筑施工、水利建设、道路构筑、机场修建、矿山开采、码头建造、农田改良等工程中。施工作业中要保障土石方机械正确、安全地使用,充分发挥机械效能,确保安全生产。
一、土石方机械的分类土石方机械可分为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平整作业机械、压实机械、水力土石方机械和凿岩、破岩机械等几类。
(1)挖掘机械。用于挖掘高于或低于承机面的物料(包括土壤、煤、泥沙及经过预松后的岩土和矿石等),并将其装入运输车辆或卸至堆料场,又分为单斗挖掘机和多斗挖掘机两类。
(2)铲土运输机械。用于铲运、推运或平整承机面的物料,主要靠牵引力工作,根据用途又分为推土机、铲运机、装载机、平地机和运土机等。另外,土方机械根据行走系统结构可分为轮胎式和履带式两种。土方机械一般由动力装置(大部分为柴油机)、传动装置、行走装置和工作装置等组成。除多斗挖掘机是连续作业外,其他土方机械都是周期性作业。施工中选用土方机械的主要依据是作业对象、作业要求和机器本身的特性等。另外,选用铲土运输机械还应考虑运料距离。如推土机沿地面推运物料时适于30~60m的距离;自行式铲运机能自装、自运、自卸地面物料,适于180~2000m的长运距;单斗装载机与自卸汽车配套使用时适于300m以上的运距;平地机适于大面积场地的平整作业等。
(3)平整作业机械。利用刮刀平整场地或修整道路的土方机械。常用的有自动平地机。
(4)压实机械。利用静压、振动或夯击原理,密实地基土壤和道路铺砌层,使其密
度增大、承载能力提高的土方机械,分羊足碾、光轮压路机、轮胎压路机、振动压路机、蛙式夯和内燃打夯机等。
(5)水力土石方机械。利用高速水射流冲击土壤或岩体,进行挖掘作业,然后将泥浆(或岩浆)输送到指定地点的土石方机械。常用的有水泵、水枪、吸泥泵等,能综合完成挖掘、输送、填筑等作业,利用刀形或斗形工作装置切削土壤,效率较高,但消耗水电量大,应用有局限性。
(6)凿岩、破岩机械。此类机械用于破碎岩层和石块,常用的有凿岩机和破碎机等机械。
二、常用土石方机械的安全技术要求(一)一般技术要求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力。通过涵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3)作业前依照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
(4)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时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保持安全距离。
(5)配合机械清底、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范围内作业时,应停机后才可作业。
(6)机械作业时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作业区域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破坏和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安全的情况。
(7)机械运转作业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保养、紧固、润滑、检查等作业。(二)机动翻斗车机动翻斗车是一种方便灵活的水平运输机械,在建筑施工中常用于运输砂浆、混凝土熟料以及散装物料等。各地大都使用的是载重量1t的翻斗车。该车采用前轴驱动,后轮转向,整车无拖挂装置。前桥与车架成刚性连接,后桥用销轴与车架铰接,能绕销轴转动,确保在不平整的道路上正常行驶。工作前应检查本机各部件无异常,再启动柴油机,并在启动前,将变速杆放于空挡位置,将油门踏板扳在慢车位置。冬季启动时,可将张紧轮脱开,减少摩擦便于启动;柴油机发动后,试车片刻,确信运转正常,无异常声响,待车跑起来后再换二挡、三挡,禁止三挡起步。操作中司机必须精神集中,注意各种工作情况有无异常现象,如有机件过热、连接松动、作用失灵等故障,一经发现,应立即停车检修,不可“带病”勉强行驶。翻斗车内严禁乘人。路面情况不良时必须低速挡行驶,避免剧烈加速和剧烈颠簸。由低速挡往高速挡变换时,应逐渐提高车速,避免将油门一下子踏到底的猛烈动作。在一般情况下,制动要平稳,尽量避免急剧刹车;换挡时应正确使用离合器,离合器开始接合时应缓慢,当完全接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合后,应迅速把脚移开踏板,在行驶中不得使用半踏离合器的办法来降低车速。只有当翻斗车完全停止后,才可换入倒挡。爬坡时如道路情况不良,应根据车速情况,事先换低速挡爬坡。下坡时,不宜调挡行驶,严禁脱挡高速滑行,避免紧急刹车,防止车子向前倾翻,禁止下25°以上的陡坡。翻斗车停稳后,才能抬起锁紧机构手柄进行卸料,禁止在制动的同时翻斗卸料;在坑边缘倒料时,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车挡方可进行施工。车辆离坑边10m处必须减速行驶,到靠近车挡处倒料时,防止车辆翻入坑内造成事故。粘结在斗子里的混凝土、灰浆,翻斗倒不出来时,应进行人工清除,禁止用车辆高速行驶,突然制动,惯性翻斗的办法来清除斗内残留物。机动翻斗车上公路行驶或夜间工作,灯光一定要齐全。上公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夜间运行或在人多路段内行驶时,应降低车速。下班前应认真清洗车辆。在冬季,停车后必须放净发动机的冷却水,避免冻坏发动机。(三)推土机托运装卸车时,跳板必须搭设牢固稳妥,推土机开上、开下时必须低挡运行。装车就位停稳后要将发动机熄火,并将主离合器杆、制动器都放在操纵位置上,同时用三角木把履带塞牢,如长途运输还要用铁丝绑扎固定,以防在运输时移动。在陡坡上纵向行驶时,不能拐死弯,否则会引起履带脱轨,甚至造成侧向倾翻。下坡时,不准切断主离合器滑行,否则推土机速度将不易控制,造成机件损坏或发生事故。在下陡坡时,应使用低速挡,将油门放在最小位置,慢速行驶。必要时,可将推土机调头下行,并将推土板接触地面,利用推土板和地面产生的阻力控制推土机速度。高速行驶时,切勿急转弯,尤其在石子路上和黏土路上不能高速急转弯,否则会严重损坏行走装置,甚至使履带脱轨。(四)挖掘机挖掘机工作时,应停置在平坦的地面上,并应刹住履带行走机构。挖掘机通道上不得堆放任何机具等障碍物。挖掘机工作范围内,禁止任何人停留。挖掘机作业中,如发现地下电缆、管道或其他地下建筑物,应立刻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处理。挖掘机在工作时,应等汽车司机将汽车制动停稳后方可向车厢回转倒土,回转时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并注意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在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宜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m。正铲作业时,禁止任何人在悬空铲斗下面停留或工作。挖掘机停止工作时铲斗不得悬空吊着。司机的脚不得离开脚踏板。铲斗满载时,不得变换动臂的倾斜度。在挖掘工作过程中,应做到“四禁止”即:
(1)禁止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进行回转。
(2)禁止进行急剧的转动。
(3)禁止用铲斗的侧面刮平土堆。
(4)禁止用铲斗对工作面进行侧面冲击。
挖掘机动臂转动范围,应控制在45°~60°,倾斜角控制在30°~45°。挖掘机走行上坡时,履带主动轮应在后面,下坡时履带主动轮在前面,动臂在后面,大臂与履带平行。回转机构应该处于制动状态,铲斗离地面不得超过1m。上下坡不得超过20°,下坡应低速,禁止变速滑行。禁止将挖掘机布置在上下两个采掘段(面)内同时作业;在工作面转动时,应选取平整地面并排除通道内的障碍物;在松软地面移动时,须在行走装置下垫方木。禁止在电线等高空架设物下作业,不准满载铲斗长时间滞留在空中。挖掘机需在斜坡上停车时,铲斗必须降落到地面,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停机制动,且应在履带或轮胎后部垫置楔块。(五)装载机发动机部分,按柴油机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和准备。机械在发动前,先将变速杆置于空挡位置,各操纵杆置于停车位置,铲斗操作杆置于浮动位置,然后再启动发动机。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地周围有无障碍物和危险品,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便于装载机和汽车的出入;装载机应先无负荷运转3~5min,检查各部是否完好,确认一切正常后,再开始装载作业。除驾驶室外,机上其他地方严禁载人。装料时铲斗的装料角度不宜过大,以免增加装料阻力。装料时应低速进行,不得采用加大油门,高速将铲斗插入料堆的方式进行装料。驱动轮如有打滑现象,应微升铲斗,再装料。如某些料场打滑情况严重,应使用防滑链条。在土质坚硬的情况下,不宜强行装料,应先用其他机械松动后,再用装载机装料。向车上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厢挡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撞车厢。向车上卸料时,不准将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装载机不能在坡度较大的场地上作业。在装载作业中,应经常注意液力变矩器油温情况,当油温超过规定数值时,应停机降温后再继续作业。装载机一般应采用中速行驶。在平坦的路面上行驶时,可以短时间采用高速挡。在上坡及不平坦的道路上行驶应采用低速挡。下坡时,应采用制动减速,不可踩离合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行驶中,在不妨碍通过性能的前提下,铲斗应尽可能降低高度。装载机作业时,铲斗下边严禁站人。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必须将铲斗落地。装载机应停放在平坦、安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将铲斗落到地面。停机前,发动机应怠速运转5min,切忌突然停车熄火。(六)铲运机铲运机作业时,应先采用松土器翻松。铲运机作业区内应无树根、树桩、大的石块和过多的杂草等。开动前,应使铲斗离开地面,机械周围应无障碍物。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多台拖式铲运机联合作业时,各机之间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铲土时不得小于5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多台自行式铲运机联合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20m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铲土时不得小于10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行驶中,应遵守下坡让上坡、空载让重载、支线让干线的原则。在狭窄地段运行时,未经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两机交会或超越平行时应减速,两机间距不得小于0.5m。铲运机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不得中途换挡,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行驶的横向坡度不得超过6°,坡宽应大于机身2m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业时,离堤坡边缘不得小于1m。需要在斜坡横向作业时,应先将斜坡挖填,使机身保持平衡。在坡道上不得进行检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或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行启动。下陡坡时,应将铲斗触地行驶,帮助制动。拖式铲运机铲土时,铲土与机身应保持直线行驶。助铲时应有助铲装置,应正确掌握斗门开启的大小,不得切土过深。两机动作应协调配合,做到平稳接触,等速助铲。自行式铲运机铲土时,或利用推土机助铲时,应随时微调转向盘,铲运机应始终保持直线前进。不得在转弯情况下铲土。在下陡坡铲土时,铲斗装满后,在铲斗后轮未到达缓坡地段前,不得将铲斗提离地面,应防止铲斗快速下滑冲击主机。沿沟边或填方边坡作业时,轮胎离路肩不得小于
0.7m,并应放低铲斗,降速缓行。拖式铲运机不得在大于15°的横坡上行驶,也不得在横坡上铲土。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应踩下制动踏板辅以内燃机制动,必要时可放下铲斗,以降低下滑速度。在凹凸不平地段行驶转弯时,应放低铲斗,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转弯时,应采用较大回转半径低速转向,操纵转向盘不得过猛;当重载行驶或在弯道上、下坡时,应缓慢转向。穿越泥泞或软地面时,铲运机应直线行驶,当一侧轮胎打滑时,可踏下差速器锁止踏板。当离开不良地面时,应停止使用差速器锁止踏板。不得在差速器锁止时转弯。拖拉陷车时,应有专人指挥,前后操作人员应协调,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七)平地机启动发动机时间不得超过30s,如果需要再次启动必须把钥匙回转到关闭位置,等待2 min后再启动。在作业过程中如果有报警信号或者报警声音,必须停止工作,待修复排除问题后才能继续作业。发动机启动后,各仪表读数必须在允许的范围内,发动机运转不得操作冷启动开关,否则会造成发动机严重损坏。驾驶平地机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或者制动踏板上。起步、停车、转向必须使用离合器。行驶过程中应该把刮刀提高,并保持平地机宽度,确保转向时前轮不碰撞刮刀。转向时,或者用轴驱动轮转向时,不得锁止差速器。可以使前轮倾斜以减少平地机转向半径,但是在高速的时候不能够使用,以防止出现急剧的反作用力。转向后应该把前轮定在垂直的位置。在陡坡上作业时,不得使用铰接机架,以防止翻车,造成严重的人机伤害。在陡坡上
来回作业的时候,刮刀伸出的方向应该始终朝向下坡方向。(八)压路机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严禁闲杂人员在设备周围乘凉或休息。轮胎压路机需将轮胎气压调整到规定的作业压力范围,全机各个轮胎气压一致。对松软的路基及傍山地段的初压,作业前必须勘查施工现场,确认安全后,压路机方可驶入作业。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的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必须在规定的碾压路段外转向,不允许压路机在惯性滚动的状态下变换方向。严禁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三轮压路机在正常情况下,禁止使用差速锁止装置,特别是在转弯时严禁使用。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压路机在坡道上行驶禁止换挡,下坡时禁止脱挡滑行。严禁用牵引法拖动压路机,不允许用压路机牵引其他机具。严禁在压路机没有熄火,下无支垫三角木的情况下,进行机下检修。压路机应停放在安全、平坦、坚实并对交通及施工作业无妨碍的地方。停放在坡道上时,前后轮应支垫三角木。在进行路面作业时,压路机前后轮的刮板应保持平整良好。碾轮洒水机刮泥人员应与操作手密切配合,必须跟在碾压轮行走的后方,要注意压路机转向。压路机操作人员必须充分考虑到机械的视线死角,严禁存在盲目现象和侥幸心理驾驶机械。压路机碾压路肩时,应注意安全,不得盲目直接贴边碾压;在雨雪等特殊条件下应充分考虑机械附着性能,防止机械滑溜。(九)凿岩机凿岩前检查各部件(包括凿岩机、支架或凿岩台车)的完整性和转动情况,加注必要的润滑油,检查风路、水路是否畅通,各连接接头是否牢固。工作面附近进行敲帮问顶,即检查工作面附近顶板及二帮有无活石、松石,并作必要的处理。工作面平整的炮眼位置,要事先捣平才许凿岩,防止打滑或炮眼移位。严禁打干眼,要坚持湿式凿岩,操作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关风、后关水。开眼时先低速运转,待钻进一定深度后再全速钻进。钻眼时扶钎人员不准戴手套。使用气腿钻眼时,要注意站立姿势和位置,绝不能靠身体加压,更不能站立在凿岩机前方钢钎杆下,以防断钎伤人。凿岩中发现不正常声音,排粉出水不正常时,应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消除后,才能继续钻进。退出凿岩机或更换钎杆时,凿岩机可慢速运转,切实注意凿岩机钢钎位置,避免钎杆自动脱落伤人,并及时关闭气路。使用气腿式凿岩机凿岩时,要把顶尖切实顶牢,防止顶尖打滑伤人。使用向上式凿岩机收缩支架时,须扶住钎杆,以防钎杆自动落下伤人。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十)破碎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公司及车间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充分履行本职岗位的各项安全工作。作业前应穿戴好完整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工作帽,发辫应罩在帽内,扣紧袖口,禁止将上衣敞开,禁止用绳、线绑扎衣、裤和袖口。操作前必须对设备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及作业环境进行仔细检查:
(1)破碎机电机、皮带机皮带轮等是否完好,检查防尘罩与破碎机的间隙是否在安全范围内。
(2)清除破碎机机体及周围的物料,确保破碎机作业现场卫生。
(3)启动前,操作人员必须发出启动信号,所有人应撤离破碎机后,方可启动。
(4)应进行空车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启动破碎机进行作业。
(5)操作工在破碎机运行中,禁止脱离岗位,如需离开,必须停止运行。
(6)当破碎机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故障排除后,要由处理故障人员通知,别人才能开动破碎机;禁止单独一人处理故障,处理故障时必须有监护人员。
(7)在破碎机运行中,严禁用手、木棍、竹片、铁铲及其他物件铲、刮、清理或用扫帚清扫。
(8)不准跨越运转中的破碎机,禁止任何人在破碎机上走或坐卧休息;禁止在破碎机上任意放置机具、材料、物件。
(9)破碎机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故障,并在破碎机启动位置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启动”的警告牌,同时要有监护人员监护。
(10)运行结束后,应进行信号联系,拉下电闸,切断电源,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方可离开。第三节中小型机械安全技术中小型机械主要是指建筑工地上使用的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振捣器、砂浆搅拌机、卷扬机、蛙式打夯机、振动冲击夯、砂轮锯、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等。这些机械设备数量多、分布广,常因使用维修保养不当而发生事故。
一、混凝土机械(一)混凝土搅拌机
1.混凝土搅拌机的类型按混凝土搅拌方式分,有自落式和强制式。自落式搅拌机,按其搅拌罐的形状和出料方法又可分为鼓形、锥形反转出料和锥形倾翻出料3种。各型搅拌机容量,以出料容量并经捣实后的每罐新鲜混凝土体积(m3)作为额定容量(即出料容量×1000确定,如JG-750型,表示出料容量为0.75m3)。各型代号:J——搅拌机;G——鼓形;Z——锥形反转出料;E——锥形倾翻出料;Q——强制式;R——内燃式。鼓形搅拌机的滚筒外形呈鼓形,靠4个托轮支承,保持水平,中心转动。滚筒后面进
料,前面出料,是国内建筑施工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
2.混凝土搅拌机的使用固定式的搅拌机要有可靠的基础,操作台面牢固,便于操作,操作人员应能看到各工作部位情况;移动式的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支架牢靠,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使用时间较长的(一般超过3个月的),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使用前要空车运转,检查各机构的离合器及制动装置情况,不得在运行中进行注油保养。作业中严禁将头或手伸进料斗内,也不得贴近机架察看,运转出料时,严禁用工具或手进人搅拌筒内扒动。运转中途不准停机也不得在满载时启动搅拌机。作业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理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检修过程中电源处应设专人监护(或挂牌)并拴牢上料斗的摇把,以防误动摇把,使料斗提升,发生挤伤事故。作业后,要进行全面冲洗,筒内料出净,料斗降落到最低处坑内,如需升起放置,必须用链条将料斗扣牢。料斗升起挂牢后,坑内才准下人。
3.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技术
(1)混凝土搅拌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轮胎必须架空或卸下另行保管,并必须搭设防雨、防砸或保温的工作棚。操作地点保持整洁,棚外应挖设排除清洗机械废水的沉淀池。
(2)混凝土搅拌机的电源接线必须正确,必须要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开关,布线和各部绝缘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3)操作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严禁非司机操作。
(4)司机必须按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每次对搅拌机进行认真的维护与保养。
(5)每次工作开始时,应认真检视各部件有无异常现象。开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和各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有无破损,轨道、滑轮是否良好,机身是否平衡,周围有无障碍,确认没有问题时,方能合闸试机。以2~3min试运转,滚筒转动平衡,不跳动,不跑偏,运转正常,无异常声响后,再正式生产操作。
(6)机械开动后,司机必须思想集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须随时注意机械的运转情况,若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的声响,必须将筒内的存料放出,停机进行检修。
(7)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修理和保养,并不准用工具伸到筒内扒料。
(8)上料不得超过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9)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的下方工作或通行。料斗的基坑需要清理时,必须事先与司机联系,待料斗用安全挂钩挂牢固后方准进行。
(10)检修搅拌机时,必须切断电源,如需进入滚筒内检修,必须在电闸箱上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看守,要绝对保证能够避免误送电源事故的发生。
(11)停止生产后,要及时将筒内外刷洗干净,严防混凝土粘结,工作结束后,将料斗提升到顶上位置,用安全挂钩挂牢。离开现场前拉下电闸并锁好电闸箱。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二)混凝土振捣器
(1)插人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零应安全可靠。电动机接零线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
(2)操作人员应掌握一般安全用电知识。操作振捣器作业时,应穿戴好胶鞋和绝缘橡皮手套。
(3)振捣器停止使用时,应立即关闭电动机;搬动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以确保安全。不得用软管和电缆拖拉、扯动电动机。
(4)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电缆线必须放置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他物品,也不允许车辆在其上面直接通过,更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物。
(5)振捣器作业时,软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 cm;软管不得有断裂。
(6)振捣器启振时,必须由操作人员掌握,不得将启振的振捣棒平放在钢板或水泥板等坚硬物上,以免撞坏发生危险。
(7)严禁用振捣棒撬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捣棒当大锤使用,操作时勿使振捣棒头夹到钢筋里或遇到其他硬物而受到损坏。
(8)作业后,振捣棒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三)砂浆搅拌机砂浆搅拌机是根据强制搅拌的原理设计的,在搅拌时,拌筒一般固定不动,以筒内带条形拌叶的转轴来搅拌物料。其卸料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使拌筒倾翻,筒口朝下出料;另一种是拌筒不动,底部有出料口出料。后者出料虽方便,但有时因出料口门关不严而漏浆,故一般多使用倾翻式出料。砂浆搅拌机安全使用要点:
(1)砂浆搅拌机的传动皮带防护罩必须牢固可靠。
(2)砂浆搅拌机进料口防护棚必须安全有效。
(3)砂浆搅拌机必须按规定设置开关箱。
(4)砂浆搅拌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5)砂浆搅拌机拌灰叶片不应松动和摩擦料筒。
(6)砂浆搅拌机电源线必须架空,绝缘良好。
(7)砂浆搅拌机外壳必须安装保护接地(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二、卷扬机卷扬机在建筑施工中使用广泛,它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作为其他起重机械的卷扬机构。其种类按动力分有手动、电动、蒸汽、内燃等;按卷筒数分有单筒、双筒、多筒;按速度分有快速、慢速。常用形式为电动单筒和电动双筒卷扬机。卷扬机的标准传动形式是卷筒通过离合器而连接于原动机,其上配有制动器,原动机始终按同一方向转动。提升时,靠上离合器;下降时,离合器打开,卷扬机卷筒由于载荷重力的作用而反转,重物下降,其转动速度用制动器控制。另一种卷扬机是由电动机、齿轮减速机、卷筒、制动器等构成,载荷的提升和下降均为一种速度,由电机的正反转控制,电机正转时物料上升,反转时下降。
卷扬机安全使用要点:
(1)安装位置视野良好,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司机对操作范围内全过程的监视;地基坚固,防止卷扬机移动和倾覆;从卷筒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按规定,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搭设操作棚是给操作人员创造一个安全作业条件。
(2)卷扬机司机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应保留3圈。
(4)钢丝绳要定期涂油并放在专用的槽道,以防碾压破坏钢丝绳的强度。
三、夯土机械(一)夯土机械安全技术
(1)夯土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3)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4)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5)多机作业时,其平列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夯机前进方向和夯机半径1m范围内,不得站立非操作人员。夯机连续作业时间不应过长,当电动机超过额定温升时,应停机降温。夯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排除故障。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卷好电缆线,清除夯机上的泥土,并妥善保管。(二)蛙式打夯机蛙式打夯机是建筑施工中常见的小型压实机械,虽有不同形式,但构造基本相同,主要由机械结构和电气控制两部分组成。机械结构部分由拖盘、传动机构、前轴装置、夯头架、操纵手柄组成;电气控制部分包括电动机、开关控制及胶皮电缆。夯头架上的偏心块与皮带松紧度可以调整,因偏心块的旋转使蛙夯跳动、冲击、夯实土壤。蛙式打夯机安全使用要点:
(1)蛙式打夯机只适用于夯实灰土、素土地基以及场地平整工作,不能用于夯实坚硬或软硬不均相差较大的地面,更不得夯打混有碎石、碎砖的杂土。
(2)搬运蛙式打夯机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准带电搬运。
(3)蛙式打夯机操作必须有两个人,一人扶夯,一人提电线,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4)两台以上蛙式打夯机同时作业时,左右间距不小于5m,前后间距不小于10m。相互间的胶皮电缆不要缠绕交叉,并远离夯头。(三)振动冲击夯
(1)振动冲击夯适用于黏性土、砂及砾石等散状物料的压实,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坚硬地面作业。
(2)振动冲击夯在接通电源启动后,应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有错误时应倒换相线。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3)正常作业时,不得使劲往下压手把,影响夯机跳起高度。在较松的填料上作业或上坡时,可将手把稍向下压,并应能增加夯机前进速度。
(4)内燃冲击夯不宜在高速下连续作业。在内燃机高速运转时不得突然停车。
(5)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
(6)作业中,如冲击夯有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
(7)作业后,应清除夯板上的泥沙和附着物,保持夯机清洁,并妥善保管。
四、砂轮锯安全要求
(1)工作前穿好紧身合适的防护服,不要穿过于肥大的外套。不许裸身、穿背心、短裤、凉鞋等。
(2)操作者应佩戴防护手套和防击打的护目镜。
(3)工作地点要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为了防止砂轮破损时碎片伤人,砂轮锯必须装有防护罩,禁止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锯进行操作。
(5)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是否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6)开始工作时,应用手调方式使砂轮片和工件之间留有适当间隙,砂轮片要慢慢向工件给进,力量要小,用力要均匀,切不可有冲击现象,以防轮片崩裂。机器运转时,操作者不能离开工作地点,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并把砂轮锯退出工作部位。
(7)不准切割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件或各种密闭件。
(8)工作中,砂轮锯附近及正前方严禁站人。
(9)砂轮锯必须专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10)检修时必须在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11)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电源,清理现场,将切屑集中打扫在指定场所,以免切屑刺伤脚部。
五、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安全技术
1.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的类型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按行走方式可分为固定式、移动式和自行式。自行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行走机构带有动力(图2-19),并能自行驾驶,在工作场地或场地之间运行。该类型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在建筑施工中应用较为广泛。
2.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工作环境剪叉式升降平台工作环境如下:
(1)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作业过程中地面不应下陷。
(2)环境温度为-20~40℃。
(3)环境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0?0℃时)。
(4)海拔不应超过1000m。
(5)风速不应大于12.5m/s。
2 4 5 61 718 9-1017 916 121514 131一延伸平台;2—手册盒;3—平台控制器;4一系索固定点;5一平台护栏;6—平台伸出后踏脚板;7一定平台;8—平台入口门;9—剪叉臂;10一起升油缸;11—地面控制器(在机器对面);12一入口梯子;13—刹车释放泵;14—非转向轮;15—充电器;16—坑洞保护装置;17一转向轮;18—安全臂图2-19自行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
(6)电源电压的允许波动为±10??
3.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的安全装置
1)一般要求
(1)工作平台在工作时应保持水平,如无法满足该要求,应设置调平装置。
(2)各机构运行至极限位置时,应有可靠的电气和/或机械限位装置。
(3)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机构及零部件的运动对人体可能造成危险的,应设防护装置。
(4)应有防止工作平台上零部件掉落的措施。
2)举升式升降工作平台安全装置
(1)应设置水平指示装置,该装置应能表明工作平台的水平状态。
(2)带有支腿、伸缩轴等稳定器的举升式升降工作平台应有升降控制装置和稳定器的互锁装置。
(3)应设有急停装置,该装置应便于操作并能有效切断所有动力系统。
(4)应设有辅助下降装置,该装置在主动力失效时应能使工作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到达安全位置。
(5)对于工作平台的升降是单独靠起升钢丝绳(链)传动实现的,其系统应有断绳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链)保护装置。
3)工作平台紧急下降或提升的措施升降工作平台应配有在特定情况下可通过手动操作进行工作平台紧急下降的措施,包括动力系统失效的情况,但影响工作平台安全运行的机械故障除外。这些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工作平台上一个安全的、容易到达的且对运行区域有最好视野的地方进行操作。
(2)对其操作装置要有足够的遮挡或其他措施,以尽可能防止由任何原因引起的意外操作。
(3)仅当控制装置用不大于400N的手动操作力保持在一个特定位置时,才能通过“止一动”式控制装置使工作平台下降。
(4)需对制动装置进行暂时释放。
(5)松开紧急下降装置后,制动系统可立即自动制动。
(6)可对承载1.1倍额定载荷的工作平台进行紧急下降操作。
4)超载/超力矩保护装置超载/超力矩保护装置应符合GB/T 27547中5.7的规定。
5)限位开关
(1)应安装向上、向下限位开关,使工作平台运行到最高、最低工作面时停止,但可向相反方向运动。限位开关应在极限开关之前动作。
(2)应安装上极限开关。其安装位置应确保当工作平台运行到导架顶部之前使工作平台完全停止。在触发上极限开关后可允许工作平台向下运行,但工作平台进一步向上的移动应在专业人员的正确干预后才能进行。
(3)应安装下极限开关。其应能切断电源以使工作平台无动力撞击缓冲器。当下极限开关动作后,工作平台不应有任何动作,直到有专业人员的正确干预。
(4)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应分别独立安装触发装置。
6)缓冲器
(1)工作平台下行程终端应安装缓冲器。
(2)缓冲器的总行程应至少等于工作平台在额定载荷情况下以可能的最大下降速度并以1.0g的减速度减速时的制动距离。
7)报警装置在底盘和工作平台之间应有安全空间或足够的保护,如不能提供安全空间或足够的保护,则应在工作平台上安装听觉报警装置。当工作平台向下运行到距离底盘2.5m的范围内时,应能自动发出连续的报警信号。
4.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的验收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进场后应进行验收,验收时需要进行额定荷载试验和承载能力试验。
5.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使用前的准备
(1)操作者在使用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之前必须做到已完成培训并通读使用说明书
及安全规则,应熟悉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上标示的所有图表警告内容,检查电气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2)在每次交接班前应检查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是否存在会影响使用和操作的缺陷,观察有无裂开的焊缝或其他结构缺陷;通过操作各控制系统进行检验,以确保能完成各种动作,所有可疑项目均应仔细检查并对其是否危及安全作出结论,一切危及安全的因素在使用之前都要予以消除。
(3)在使用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之前要检查工作场地是否存在危险,例如壕沟、陡坡、洞穴、碎石、空中障碍、高压导线以及其他可能引起危险的地方。
6.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使用安全技术
(1)工作平台应具有在升降范围内任意位置可靠停留的性能。
(2)传动系统应平稳,不应有振动和液压泵吸空等引起的异常噪声。
(3)起升、下降速度不应大于0.4m/s,回转速度不应大于0.7m/s(工作平台最外边缘的水平线速度),对于在起升状态下能行走的剪叉式平台,其行走速度不应大于0.4m/s,降至起始高度时,其行走速度不应大于0.7 m/s。
(4)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置于坚实的水平面上,对于载人的剪叉式升降平台,距工作平台周边内300 mm处的任一位置,承受集中额定载荷;对于载物的剪叉式平台,距工作平台中心1/3的平台宽度处,承受集中额定载荷;在全行程升降30次后,受力构件不应有永久变形或裂纹。
(5)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置于坚实的水平面上,工作平台均匀承受1.33倍额定载荷,全行程升降30次后,受力构件不应有永久变形或裂纹。
(6)工作平台在升降过程中的自然偏摆量不应大于最大高度的0.5工作平台与水平面或底盘平面或可旋转平面的水平度不应大于5°。
(7)工作平台宽度不应小于0.45m,工作平台台面应防滑并自排水,不能用链条,绳索当做防护栏或进入口门。
(8)工作平台应用防火材料制作。
(9)工作平台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1m,并应设有中间横杆,中间横杆间距不大于
0.55m,踢脚板高度不小于0.15m,对于在工作平台入口处的踢脚板高度可以为0.10m。
(10)护栏结构应能承受在最不利位置和最不利方向,以0.5m间隔施加500 N的集中载荷,护栏终端竖杆均能承受来自各方向对杆顶端的静集中载荷900N,而不会引起护栏的永久变形。
(11)对于载人的工作平台台面上应备有工作人员拴安全带的位置,对于载物的工作平台,可以不设护栏、踢脚板和防护件。
(12)工作平台进出口处的防护件不得向外开,且能自动关闭,不能无意打开。
(13)需要人员出入的工作平台,当支承面至工作平台台面之间垂直距离超过0.4m时,应设置梯子,梯子应与进入口对称,梯子的踏板或踏杆应防滑,其宽度至少为0.3m,深度至少为25mm,并应有相同的踏步间距,踏步间距应不大于0.3m,踏板或踏杆的中
①到剪叉式平台任何零部件的水平距离至少为0.15m,并应提供扶手装置。
7.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使用后的贮存管理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1)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应存放在无雨淋、无日晒和无腐蚀气体的环境中。
(2)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存放时,应收至最低位置并安放在坚实的地面上,使其前、后、左、右处于水平,若行走轮为充气轮胎时应使轮子支离地面。
(3)长期(一个月以上)停用后,在使用前应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8.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的安全操作要求
(1)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的常见危险作业分类:人员从作业平台上坠落,升降平台发生倾覆(侧向倾覆和前后倾覆),作业人员与上部障碍物间距过小造成挤压伤害,触电(作业平台上部作业人员触电,下部人员接触已触电的作业平台)。
(2)操作前作业人员的培训:作业前应接受必要的操作培训,掌握操作使用说明和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并熟悉作业环境(地面的斜坡、坑洞,顶部障碍物和带电导体,地面承载能力,现场人员情况,对于室外作业应掌握风和天气情况)。
(3)作业前应将工作平台移动到作业位置,根据需要清理作业位置地面的障碍物,打开支腿并调平。
(4)作业人员应穿戴安全防护用具、通过可靠的通道进入作业平台,并检查操作装置、报警装置和急停装置是否正常。
(5)在上升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按说明书要求操纵平台,关注上升通道中是否有障碍物。
(6)工作平台到达作业位置后,作业人员应停止上升动作,采取必要的防下沉措施(由于机型的差异,防下沉措施会有不同方式)。
(7)对于可以旋转的工作平台,在使用旋转功能到达作业位置时应使用锁定装置将平台锁住;对于有伸缩功能的工作平台,当伸缩到工作位置时也应使用锁定装置将平台锁定。
(8)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使用五点式安全带并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9)升降平台在下降前应将作业平台收缩或旋转回初始位置,解除防下沉措施,在未下降到指定位置时人员不得从平台栏杆内离开。
六、施工现场高空作业车安全技术要求
(1)高空作业车(简称作业车)按伸展结构的型式可分为伸缩臂式、折叠臂式、混合式和垂直升降式(图2-20)。
(2)作业车的安全装置。
①作业车的伸展机构由单独的钢丝绳或链条实现传动时,系统应有断绳(链)安全保护装置。
②用支腿进行调平的作业车,应设有支腿和伸展机构互锁装置。在支腿展开调平并支撑可靠之前,臂架应不能伸展;在臂架未收回到支承托架之前,下车支腿应不能收回。
③采用液压式支腿和伸展机构应设有防止液压管路发生故障时回缩的安全保护装置。
④当两侧水平支腿允许部分伸出或全缩回时,安全系统应自动将臂架的动作限制在
(a)伸缩臂式扫(b)折叠臂式阳(c)混合式(d)垂直升降式图2-20高空作业车伸展结构型式示意图安全范围内。
⑤臂架在伸展过程中,当任一支腿出现不受力情况时,应有声音报警或声、光报警信号。
⑥工作平台如有不同额定载荷值时,应具有将臂架的动作限制在安全范围内的装置。
⑦作业车应装有车架倾斜指示装置(例如倾斜开关或水平仪)。指示装置应设置防止意外更改及损坏的保护装置。
⑧具有调平装置的作业车,车架倾斜指示器(例如水平仪)在每个调平控制点均应能清楚地看见。
⑨无支腿可行走作业的作业车,当达到倾斜极限时,工作平台上应有声、光报警信号。
⑩每个伸展机构的控制点均应装有急停开关,其应能及时、有效地切断所有动力系统,并应置于操作者易于操作的位置。?作业车应在地面人员易接近的位置安装应急辅助装置(如手动泵、第二动力源、重力下降阀)以确保在主动力源失效时,工作平台可以返回到安全位置,在此位置可无危险离开,包括必要的移动平台离开障碍物。如果作业车配备了可安全离开工作平台的其他设备(如安装了梯子),上述装置可不设置。?当通道平面(地面)与工作平台出入位置的底板之间的距离超过0.4m时,作业车应设置出入爬梯。梯阶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0mm,并应在底部梯阶与工作平台地板之间均匀间隔分布。底部第一梯阶不得高出通道平面400mm。每层梯阶应至少宽300mm、深25mm,梯阶的踏面应防滑。梯阶的前方与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的支撑结构或任何其他组件的水平距离应至少达到150 mm。出入爬梯应与出入门对应。?作业车上各动作的终点位置应设有限位装置。?最大作业高度大于30m的作业车,工作平台上应设风速测量仪。风速测量仪应设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置在工作平台迎风处,当风速超过制造商规定的要求时,应有声光报警信号,报警声不应小于90 dB(A)。?操作台上不宜装有可直接调整液压或电气系统参数的装置,这些参数的调整,应采用特殊方式方能实施。?作业车安装载荷保护装置时,载荷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在达到额定载重量后,超过额定载重量的120??,应停止工作平台从静止工作位置上移动。b)按照a)中的规定停止移动后,应发出声光报警。距发声部位1m及在操作人员位置测量均不应低于75 dB(A),应保证每个控制位置均能听见;光报警信号应为闪烁的红色。只要条件a)还存在,信号灯就应继续闪烁,同时声音警报应至少响5s,且每分钟重复一次。c)只有移除超载的物品后,工作平台方可重新开始移动。?安全开关系统应设计成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仍能以安全模式运行。?当作业幅度受平台额定载荷限制时,应加装幅度控制系统。当实际幅度达到额定幅度的95??,幅度控制系统宜发出报警信号。当实际幅度达到额定幅度的100??,幅度控制系统应自动切断不安全方向(上升、幅度增大、臂架外伸或这些动作的组合)的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向安全方向的运动。?操作控制部件时操作人员应得到安全保护。
(3)作业车在施工现场作业前应进行验收,其主要性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作业车的各机构应保证平台起升、下降时动作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冲击及驱动功率异常增大等现象。
②平台的起升、下降速度应不大于0.4 m/s。
③带有回转机构的作业车,回转时的速度应保证平台最外边缘的水平线速度不大于
0.7m/s且最大回转速度不大于2r/min。起动、回转、制动应平稳、准确,无抖动、晃动现象。在行驶状态时,回转部分不应产生相对运动。
④作业车在行驶状态下,支腿收放机构应确保各支腿可靠地固定在作业车上,支腿最大位移量应不大于5mm。
⑤作业车的伸展机构及驱动控制系统应安全可靠,工作平台在额定载荷下起升时应能在任意位置可靠制动。制动后15min,工作平台下沉量应不超过工作平台最大高度的0.3??
⑥作业车空载时最大工作平台高度误差应不大于公称值的1??
⑦支腿纵、横向跨距尺寸误差应不大于公称值的1??
⑧具有伸展功能的平台,应在说明书中对伸展时所允许的载荷值和相应的工作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⑨作业车的调平机构应保证工作平台在任一工作位置均处于水平状态,工作平台底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应不大于5°,调平过程应平稳、可靠,不得出现振颤、冲击、打滑等现象。采用钢丝绳调平的作业车,滑轮的直径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2倍,且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由单根钢丝绳或链条传动的绳链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5;由双根
绳链传动的绳链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9。
⑩在地面操作的应急辅助装置,应有明显标记。?工作平台应设上、下两套控制装置。上控制装置应设在工作平台上,下控制装置应具有上控制装置的功能,并应设有能超越上控制的装置,不同的控制装置应设置互锁装置,使作业车的移动只受预先选定的控制装置控制。?工作平台运动的控制手柄松开时应能返回“关闭”或“空档”,并且操作方向与控制的功能运动方向应一致。其附近应配置明显清晰的标志,并说明它们的用途和操作方向。?下控制装置应设置在操作者能够清楚地看到伸展过程全貌的位置。?各操作动作不应相互干扰和引起误操作,操作应轻便灵活、准确可靠。第四节吊篮安全技术
一、吊篮的工作原理及特点
1.吊篮的工作原理吊篮是悬挂机构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提升机通过钢丝绳驱动悬吊平台沿立面上下运行的一种非常设悬挂接近设备。吊篮由悬挂装置、悬吊平台(通常称为篮体)、起升机构、安全锁、钢丝绳、电气控制系统组成。
2.吊篮的分类吊篮按驱动方式分为手动、气动和电动。吊篮型号由类、组、型代号,特性代号,主参数代号,悬吊平台结构层数和更新变型代号组成。例如:额定载重量500kg,电动,单层爬升式高处作业吊篮的型号表示为ZLP 500。
3.吊篮工作环境吊篮在下列环境下应能正常工作:
(1)环境温度-10~+55℃。
(2)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0?5℃)。
(3)电源电压偏离额定值±5??
(4)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8.3m/s(相当于5级风力)。
4.吊篮的安全装置
(1)安全锁是悬吊平台下滑速度达到锁绳速度或悬吊平台倾斜角度达到锁绳角度时,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停止下滑或倾斜的装置。安全锁在锁绳状态下应不能自动复位。有离心触发式安全锁和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两种。离心触发式安全锁,悬吊平台运行速度达到安全锁锁绳速度时,即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在200 mm范围内停住;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悬吊平台工作时纵向倾斜角度不大于8°时,能自动锁住并停止运行。
(2)上行程限位装置。
(3)手动滑降装置。在断电时使悬吊平台平稳下降。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4)安全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应独立设置并通过安全锁。
二、吊篮的安装
1.吊篮的安装要求吊篮在安装前应对安装位置的情况进行检查,应符合说明书中的要求。或满足下列建筑设计相关要求:
(1)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承受吊篮的全部重量。
(2)建筑物在设计和建造时应便于吊篮安全安装和使用,并提供工作人员的安全出入通道。
(3)楼面上设置安全锚固环或安装吊篮用的预埋螺栓,其直径不应小于16 mm。
(4)建筑物上应设置供吊篮使用的电源插座。
(5)应向吊篮使用者提供吊篮安装的有关资料。
2.吊篮的安装流程吊篮安装流程为:安装悬挂机构→组装悬吊平台→安装钢丝绳并调试。其中安装悬挂机构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连接位置的螺栓或销轴应安装到位并拧紧。
(2)后支架配重的数量和重量应符合要求。
(3)加强绳应拉紧。
(4)前支架的上、下立柱应在一条直线上。
3.吊篮的验收吊篮安装结束后应进行验收,必须进行吊篮安全锁的锁绳试验和承载能力试验。
4.吊篮在使用中应遵守的要求吊篮在使用中应遵守如下要求:
(1)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篮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于2。在配重悬挂支架外伸距离最大,起升机构极限工作载荷工况时,稳定力矩应大于或等于3倍的倾覆力矩。
(2)当双吊点平台延伸出悬挂点,且需要在悬臂部分工作时,平台自身的稳定系数应大于2.0,以保证足够的稳定性。
(3)吊篮的每个吊点必须设置2根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必须装有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
(4)安全钢丝绳和工作钢丝绳均应在地面坠有重物。
(5)提升机出现漏油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三、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使用
1.一般规定
(1)出现雷雨、雪、浓雾、5级以上大风天不得使用吊篮,夜间不得使用吊篮。
(2)吊篮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掌握吊篮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和紧急情况处置方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吊篮。
(3)吊篮作业时,吊篮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作业,不得交叉作业。
(4)吊篮内的荷载应均匀分布,不得超过额定荷载。
(5)吊篮不得作为垂直运输工具使用。
2.安全操作
(1)使用前,应按照日常检验项目逐项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操作吊篮,使用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扣,穿防滑鞋。进人吊篮前应先将安全带扣在单独悬挂于建筑物顶部牢固部位的保险绳安全扣上,下吊篮时应先下吊篮后摘安全带。未系安全带不得上吊篮作业。
(3)吊篮、安全锁发生故障后应停止使用,操作人员不得自行拆卸修理,并通知检修人员,待检修合格后才可继续使用。
(4)操作人员不应在安全钢丝绳绷紧的情况下打开安全锁开锁手柄。
(5)不得在吊篮内猛烈晃动或作荡秋千等危险动作。
(6)作业人员应从地面或可靠的操作平台上进出吊篮,不得在空中攀缘窗户出入吊篮,吊篮在悬空状态下不得跨越吊篮。
(7)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异物卷入提升机和安全锁内。特别注意钢丝绳不得有砂浆、玻璃胶、废纸、油污、焊渣烧蚀等杂物。
(8)进行电焊作业时,不得将电焊机放置于吊篮上以及在吊篮控制箱内接电源。
(9)电、气焊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焊渣溅到钢丝绳、电缆、安全锁上。不得在吊篮内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10)每班结束后,应将吊篮降至地面。吊篮降至地面时,应放松工作钢丝绳,使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
(11)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立即关闭电控箱的电源总开关。判别断电原因必要时可操作专用手柄,使平台缓慢降至地面。
(12)当发生松开按钮但不能够停止上、下运行时,应立即按下红色急停按钮,或关闭电源开关、切断电源使吊篮紧急停止运行。
(13)工作钢丝绳突然卡在提升机时,应立即停机。不得用反复升、降操作来强行排除险情。操作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撤离悬吊平台,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入悬吊平台进行排险。发生故障的提升机应全面检修后方可投入使用。
(14)一端工作钢丝绳破断、安全锁锁住安全绳时,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排险。
(15)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四、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
1.高处作业吊篮的管理制度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及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吊篮作业纳入危大工程管理,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需专家论证。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九条第五款“高处作业吊篮超载使用,或安全锁失效、安全绳(用于挂设安全带)未独立悬挂”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在吊篮使用中设置单独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安全大绳,作业人员应该将安全带挂设在安全大绳上;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锁应保持灵敏、可靠的状态。
2.高处作业吊篮管理要点高处作业吊篮的管理核心为作业人员和设备状态,由于其受作业环境的影响较大,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应禁止在六级及以上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作业,在使用过程中应在作业下方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安装与验收:安装前验算结构承载力;悬挂机构前支架支撑合规;安装后由总包组织四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维护与应急:每日班前检查,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存档;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设备与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