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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_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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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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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本章主要介绍脚手架、模板工程在施工、检查与验收中的安全技术要点,运用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知识和相关标准,分析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制定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第一节脚手架安全技术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临时设施,它由杆件或结构单元、配件通过可靠连接而组成,能承受相应荷载,具有安全防护功能,为建筑施工提供作业条件的结构架体,包括作业脚手架和支撑脚手架。作业脚手架是指由杆件或结构单元、配件通过可靠连接而组成,支承于地面、建筑物上或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为建筑施工提供作业平台和安全防护的脚手架,包括以各类不同杆件(构件)和节点形式构成的落地作业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简称作业架。

🗣️ 考友点评

支撑脚手架(模板支撑架)承担模板及混凝土荷载:立杆基础要坚实、扫地杆/水平杆/剪刀撑齐全、可调托撑伸出长度受限;混凝土浇筑要分层浇筑、控制堆载。考友提醒:模板支撑坍塌多为立杆悬空、缺剪刀撑。

支撑脚手架是指由杆件或结构单元、配件通过可靠连接而组成,支承于地面或结构上,可承受各种荷载,具有安全保护功能,为建筑施工提供支撑和作业平台的脚手架,包括以各类不同杆件(构件)和节点形式构成的结构安装支撑脚手架、混凝土施工用模板支撑脚手架等,简称支撑架。建筑施工脚手架的设计、施工、使用及管理,应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脚手架应构造合理、连接牢固、搭设与拆除方便、使用安全可靠。

一、脚手架的统一要求(一)脚手架的基本规定

1.作业方案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作业是一项技术性、安全性要求很高的工作,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导脚手架搭拆作业的技术文件。如果无专项施工方案而盲目进行脚手架的搭拆作业,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所以,在进行脚手架搭拆作业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组织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符合工程实际,满足施工要求和安全承载、安全防护要求;应根据工程结构形状、构造、总荷载、施工条件、环境条件等因素,经过设计和计算确定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经过审批是强调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把关,按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查批准。对于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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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规定需进行审核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并应按专家的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搭设、检查验收、使用、维护与管理、拆除的作业过程,应按方案指导施工。

2.稳定性脚手架是由多个稳定结构单元组成的。只有当架体是由多个相对独立的稳定结构单元体组成时,才可能保证脚手架是稳定结构体系。所以,脚手架的构造设计应能保证脚手架结构体系的稳定性。架体的构造设计应注意的事项有:

(1)脚手架的构造应满足设计计算基本假定条件(边界条件)的要求。脚手架设计计算的基本假定是脚手架设计计算的前提条件,是靠构造设计来满足的。对于脚手架而言,边界条件主要是连墙件、水平杆、剪刀撑(斜撑杆)、扫地杆的设置;对于支撑脚手架而言,边界条件主要是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竖向(纵、横)剪刀撑、水平剪刀撑、斜撑杆、扫地杆的设置。

(2)脚手架的设计计算模型与脚手架的构造相对应。当构造发生变化时,设计计算的技术参数也要发生变化。

(3)当剪刀撑、水平杆、扫地杆、节点连接形式等按不同构造方式设置时,架体的稳定承载力会存在很大差别。

3.性能要求脚手架是根据施工需要而搭设的施工作业平台,必须具有规定的性能。脚手架是采用工具式周转材料搭设的,且作为施工设施使用的时间较长,在使用期间,节点及杆件受荷载反复作用,极易松动、滑移,从而影响脚手架的承载性能。因此,脚手架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满足承载力设计要求。

(2)不应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

(3)应满足使用要求,并应具有安全防护功能。

(4)附着或支承在工程结构上的脚手架,不应使所附着的工程结构或支承脚手架的工程结构受到损害。(二)脚手架材质、构配件要求

1.材料与规格

1)钢管脚手架所用钢管宜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中规定的普通钢管。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级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中Q345级钢的规定。钢管的尺寸应按标准选用,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 kg,钢管的尺寸为φ48.3mm×3.6mm。

2)扣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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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T 15831)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才能使用。扣件的螺杆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使用时扭力矩应在40~65N·m之间。扣件按结构型式分为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直角扣件是用于垂直交叉杆件间连接的扣件;旋转扣件是用于平行或斜交杆件间连接的扣件;对接扣件是用于杆件对接连接的扣件。

3)脚手板脚手板应满足强度、耐久性和重复使用要求,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等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钢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冲压钢脚手板的钢板厚度不宜小于1.5mm,板面冲孔内切圆直径应小于25mm。

4)底座、托座及可调托撑材质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底座的钢板厚度不得小于6mm,托座U形钢板厚度不得小于5mm,钢板与螺杆应采用环焊,焊缝高度不应小于钢板厚度,并宜设置加劲板。

(2)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螺杆插入脚手架立杆钢管内的间隙不应大于2.5mm。

(3)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螺杆与可调螺母啮合的承载力应高于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的承载力,应通过计算确定螺杆与调节螺母啮合的齿数,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

(4)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mm;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

(5)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6)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调节螺杆插入脚手架立杆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50mm,且调节螺杆伸出长度应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插入的立杆钢管直径为42mm时,伸出长度不应大于200mm。

②当插入的立杆钢管直径为48.3mm及以上时,伸出长度不应大于500mm。

2.构配件标准要求脚手架构配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且可重复使用。构配件出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杆件、构配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使用带有裂纹、折痕、表面明显凹陷、严重锈蚀的钢管。

(2)铸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砂眼、气孔、裂纹、浇冒口残余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3)冲压件不得有毛刺、裂纹、明显变形、氧化皮等缺陷。

(4)焊接件的焊缝应饱满,焊渣应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渣、咬肉、裂纹等缺陷。(三)脚手架地基基础安全要求脚手架地基基础安全要求如下:

(1)脚手架的基础应平整坚实,应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

(2)现浇混凝土宜为C15以上素混凝土,现浇混凝土宽度应超出脚手架宽度两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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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100 mm以上,待混凝土强度达到70??上时才可搭设脚手架。

(3)地基上应铺设50 mm(厚)×200 mm(宽)木板,木板应平行于墙面放置。底座底面标高以高于自然地坪50 mm为宜。

(4)地基应里高外低,坡度不少于3??应沿地基周围设置排水沟槽,搭设场地不应积水。

(5)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6)直接支承在土体上的模板支架及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可调底座,土体应采取压实、铺设块石或浇筑混凝土垫层等加固措施防止不均匀沉陷,也可在立杆底部垫设垫板,垫板的长度不宜少于2跨。

(7)冬季施工应采取防冻胀措施。(四)构造要求脚手架的构造和组架工艺应能满足施工需求,并应保证架体牢固、稳定。脚手架构造的总体要求如下:

(1)架体必须具有完整的组架方法和构造体系,使架体形成空间稳定的结构体系,保证脚手架能够安全稳定承载;架体各部分杆件的组成方法、结构形状及连接方式等必须完整、配套、准确、合理。

(2)架体杆件的间距、步距等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设计和本标准的构造要求。

(3)架体杆件连接节点要有规定的强度和刚度,保证节点传力可靠。

(4)架体的结构布置要满足传力明晰、合理的要求。

(5)架体的搭设依据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五)搭设与拆除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施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在作业前,为了保证架体搭设质量和搭设与拆除作业安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1.脚手架搭设选择合理的搭设顺序和施工操作程序,是保证脚手架搭设安全和减少架体搭设积累误差的重要举措,脚手架搭设应按顺序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落地作业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应与工程施工同步,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

⚠️ 易错点(脚手架)

脚手架构造:连墙件、剪刀撑、扫地杆、水平杆四件套;落地/悬挑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不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自由高度不大于 4m;剪刀撑随架体同步搭设。易错:连墙件不能随意拆除;拆除脚手架要自上而下逐层拆。

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4m。

(2)支撑脚手架应逐排、逐层进行搭设。

(3)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应随架体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

(4)构件组装类脚手架的搭设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自下而上按步架设,并应逐层改变搭设方向。

(5)每搭设完一步架体后,应按规定校正立杆间距、步距、垂直度及水平杆的水平度。

2.连墙件设置连墙件是保证作业脚手架稳定的重要构件,必须与作业脚手架同步搭设并连接牢固。作业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作业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

(2)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2个步距及以上时,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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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前,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3.脚手架拆除脚手架拆除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为保证拆除作业安全,脚手架拆除作业应有序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同层杆件和构配件必须按先外后内的顺序拆除;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至该杆件所在部位时再拆除。

(3)作业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端高度超过2个步距时,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4)脚手架的拆除作业不得重锤击打、撬别。拆除的杆件、构配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严禁抛掷。(六)质量控制脚手架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是因为在搭设时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构配件,搭设施工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究其原因,均与施工现场没有建立脚手架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对脚手架材料、构配件及搭设施工质量没有严格检查验收有关。因此,施工现场应建立脚手架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搭设施工质量验收制度,这是对脚手架搭设质量进行控制,保证脚手架搭设施工质量和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脚手架搭设施工质量控制按搭设前、搭设过程中、搭设完工或阶段使用前三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进行现场检验。

(2)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分步校验,并应进行阶段施工质量检查。

(3)在脚手架搭设完工后应进行验收,并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进入施工现场的批次分品种、规格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搭设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产品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工厂化生产的主要承力杆件、涉及结构安全的构件应具有型式检验报告。

(2)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按规定应进行施工现场抽样复验的构配件,应经抽样复验合格。

(4)周转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经维修检验合格。(七)安全管理脚手架工程的安全管理是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的重要工作。脚手架作为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设施,既是人员集中的施工作业平台,又是施工和建筑材料等荷载的支撑体系,在现场使用的周期也比较长,易受施工环境、场地条件、施工进度等因素影响,也易受恶劣的自然天气和外力撞击等侵害。所以,必须对脚手架工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应该对项目部、班组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作出规定。脚手架的使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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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

(1)设置供操作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爬梯或斜道。

(2)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才准使用。特别是高层脚手架和满堂脚手架更应进行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3)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棚,以防止上层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

(4)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包括脚手架拆除的方案和措施,拆除时应严格遵守。

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承受荷载的由扣件和钢管等构成的作业架与支撑架,统称脚手架。扣件即采用螺栓紧固的扣接连接件。(一)一般规定

1.施工方案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要求的脚手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基础、连墙件应经设计计算,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搭设高度超过50m的架体,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

2.荷载

1)荷载分类对脚手架的计算基本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即对脚手架构件的计算采用了和GB 50018、GB 50009相同的计算表达式、相同的荷载分项系数和有关设计指标。根据上述国标要求,对作用于脚手架上的荷载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

2)荷载取值

(1)永久荷载。脚手架永久荷载应包括脚手架结构件自重,脚手板、安全网、栏杆等附件的自重,支撑脚手架所支撑的物体自重,其他永久荷载。永久荷载标准值立杆按每米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采用;冲压钢脚手板按自重标准值采用;栏杆与挡脚板按自重标准值采用;脚手架上吊挂的安全设施(安全网、竹笆等)的荷载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2)可变荷载。脚手架可变荷载应包括施工荷载、风荷载和其他可变荷载。根据脚手架的不同用途,确定可变荷载标准值的取值。装修脚手架为2kN/m2,结构施工脚手架为3kN/m2。

3)荷载组合设计脚手架的承重构件时,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荷载取其最不利组合进行计算。钢管脚手架的荷载由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和立杆组成的承载力构架承受,并通过立杆传给基础。剪刀撑、斜撑和连墙杆主要是保证脚手架的整体刚度和稳定性,增加抵抗垂直和水平力作用的能力。连墙杆则承受全部的风荷载。扣件则是架子组成整体的连接件和传力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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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荷载传递路线。作用于脚手架上的荷载可归纳为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两类,它们的传递路线如下:作用于脚手架上的全部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最终都是通过立杆传递的;由竖向和水平荷载产生的竖向力由立杆传给基础;水平力则由立杆通过连墙件传给建筑物。分清组成脚手架的各构件各自传递哪些荷载,从而明确哪些构件是主要传力构件,各属于何种受力构件,以便按力学、结构知识对它们进行计算。

(2)组成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杆件受力分析。由荷载传递路线可知,立杆是传递全部竖向和水平荷载的最重要构件,它主要承受压力计算忽略扣件连接偏心以及施工荷载作用产生的弯矩。当不组合风荷载时,简化为轴压杆以便于计算。当组合风荷载时则为压弯构件。纵向、横向水平杆是受弯构件。连墙件也是最终将脚手架水平力传给建筑物的最重要构件,一般为偏心受压(刚性连墙件)构件,因偏心不大,可以简化为轴心受压构件计算。纵向或横向水平杆是靠扣件连接将施工荷载、脚手板自重传给立杆的,当连墙件采用扣件连接时,要靠扣件连接将脚手架的水平力由立杆传递到建筑物上。扣件连接是以扣件与钢管之间的摩擦力传递竖向力或水平力的,因此规范规定要对扣件进行抗滑计算。连墙件主要承受风荷载和脚手架平面外变形产生的轴向力,它对脚手架的稳定和强度起着重要的作用。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等的规定计算。

(3)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将脚手架的荷载传递到地面,那么,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应大于立杆传下来的轴向力。(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构造

1.基本构造及要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由钢管和扣件组成,它的基本构造形式与木脚手架基本相同,有单排架和双排架两种。在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的交叉点称为主节点。主节点处立杆和纵向水平杆的连接扣件与纵向水平杆与横向水平杆的连接扣件的间距应小于150mm。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主节点处的纵向、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及连墙件不能拆除。

2.常用单、双排脚手架设计尺寸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根据国内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及对国内脚手架的调查,立杆采用单管的落地脚手架一般在50m以下。当需要的搭设高度大于50m时,一般都比较慎重地采用了加强措施,如采用双管立杆、分段卸荷、分段搭设等方法。从经济方面考虑。搭设高度超过50 m时,钢管、扣件的周转使用率降低,脚手架的地基基础处理费用也会增加。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采用双管立杆(或双管高取架高的2/3)搭设或分段卸荷等有效措施,应根据现场实际工况条件,进行专门设计及论证。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双、单排脚手架结构的设计尺寸应符合表6-1、表6-2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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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表6-1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连墙立杆下列荷载时的立杆纵距l。/m件设横距步距脚手架允许置l?/m h/m 2+0.35 2+2+2×0.35 3+0.35 3+2+2×0.35搭设高度(kN/m2) (kN/m2) (kN/m2) (kN/m2) H/m

1.5 2.0 1.5 1.5 1.5 501.05 1.8 1.8 1.5 1.5 1.5 32二步1.5 1.8 1.5 1.5 1.5 50三跨1.3 1.8 1.8 1.2 1.5 1.2 30

1.5 1.8 1.5 1.5 1.5 381.55 1.8 1.8 1.2 1.5 1.2 22

1.5 2.0 1.5 1.5 1.5 43

1.05三步1.8 1.8 1.2 1.5 1.2 24三跨1.5 1.8 1.5 1.5 1.2 301.3 1.8 1.8 1.2 1.5 1.2 17注:1.表中所示2+2+2×0.35(kN/m2),包括下列荷载:2+2(kN/m2)为二层装修作业层施工荷载标准值;表6-2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式单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2×0.35(kN/m2)为二层作业层脚手板自重荷载标准值。

2.作业层横向水平杆间距,应按不大于1/2设置。

3.地面粗糙度为B类,基本风压W。=0.4kN/m2。连墙件设置立杆横距下列荷载时的立杆纵距1。/mI?/m步距h/m脚手架允许搭设2+0.35(kN/m2) 3+0.35(kN/m2)高度H/m

1.5 2.0 1.8 24

1.2二步1.8 1.5 1.2 24三跨1.5 1.8 1.5 241.4 1.8 1.5 1.2 24

1.5 2.0 1.8 24

1.20三步1.80 1.2 1.2 24三跨1.5 1.8 1.5 241.40 1.80 1.2 1.2 24注:同表6-1注。

3.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

1)纵向水平杆

(1)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用对接扣件接长,也可采用搭接。

(3)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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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同跨内;不同步不同跨两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

①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如图6-1所示。≥500

1、a≤1/3A 42la la(a)接头不在同步内(立面)

1、a≤12/3≥ 500A—A(b)接头不在同跨内(平面)1一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图6-1纵向水平杆对接接头布置

②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纵向水平杆端部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③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 mm。

2)横向水平杆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架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 mm,如图6-2所示。

3)脚手板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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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130~150L≤300(a)脚手板对接w≥100I≥200(b)脚手板搭接200 <1000≥5001 2 la la≤20001—横向扫地杆;2一纵向扫地杆图6-2纵、横向扫地杆构造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小横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 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不小于200 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 mm,如图6-3所示。NW图6-3脚手板对接、搭接构造

4.立杆

(1)每根立杆底部宜设置底座或垫板。

(2)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3)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4)立杆接长除顶层顶部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5)立杆上的搭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并满足如下要求:

①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 mm。

②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6)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小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 mm。

(7)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5.连墙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下列设计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表6-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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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步距;l。一纵距。表6-3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脚手架高度竖向间距水平间距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2≤50m 3h 37。≤40双排>50m 2h 31。≤27单排≤24m 3h 31。≤40

(1)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3)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4)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5)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6)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

(7)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6.门洞桁架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型式(图6-4),斜杆与地面的倾角α应在45°~60°之间。门洞桁架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当步距(h)小于纵距(l。)时,应采用A型;当步距(h)大于纵距(l.)时,应采用B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h=1.8m时,纵距不应大于1.5m。

(2)h=2.0m时,纵距不应大于1.2m。单、双排脚手架门洞桁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排脚手架门洞处,应在平面桁架的每一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其余5个平面内的图示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

(2)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

①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3)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搭接构造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单排脚手架过窗洞时应增设立杆或增设一根纵向水平杆,如图6-5所示。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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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A BA' B'2-2N N N N NA A' 2A E B 2C- C' C D45°~60°9 9' F1-1 91- 1| lh21。A E BA' E' B'3-3N N NN N N3 3 14 E B 2C D 345°~60°F 9 H(a)挑空一根立杆A型(b)挑空二根立杆A型NN N N NN NEA来BC D+45°~60°F 9 HlL3l。N NNNNN N NA E BC D+ k45°~60°F 9 F(c)挑空一根立杆B型(d)挑空二根立杆B型1一防滑扣件;2一增设的横向水平杆;3—副立杆;4—主立杆图6-4门洞处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处的扣件。

7.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1)剪刀撑的设置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为5~7根,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见表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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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 mm。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如图6-6、图6-7所示。1十图6-5单排脚手架过窗洞构造表6-4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增设的纵向水平杆增设的纵向水平杆1-1-1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α/() 45 50 60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60°≤15m图6-6高度24m以下剪刀撑布置

2)横向斜撑的设置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设置;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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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60°=图6-7高度24m以上剪刀撑布置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间距设置一道;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8.斜道

1)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形斜道;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形斜道。

2)斜道的构造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运料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坡度不应大于1:6;人行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m,坡度不应大于1: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 mm。运料斜道两端、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3)斜道脚手板构造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 mm;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应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应采用三角木填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 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应为20~30 mm。(三)脚手架验收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应逐层、逐流水段由主管工长、架子班组长和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一起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1.验收阶段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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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6~8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2.验收要求

(1)脚手架的基础处理、做法、埋置深度必须正确可靠。

(2)架子的布置、立杆、大小横杆间距应符合要求。

(3)连墙点要安全可靠。

(4)剪刀撑、斜撑应符合要求。

(5)脚手架的扣件和绑扎拧紧程度应符合规定。

(6)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规定。(四)脚手架常见事故隐患脚手架常见的事故隐患有如下多种:

(1)脚手架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

(2)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3)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4)脚手板、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层脚手板未铺满。

(6)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未组织脚手架分段及搭设完毕的检查验收,或验收记录不全面。

(7)脚手架上材料堆放不均匀,荷载超过规范要求。

(8)通道及卸料平台的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

(9)脚手架搭设人员未经专业培训上岗作业。(五)脚手架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脚手架在建筑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脚手架要求有足够的面积,能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同时还要求坚固稳定,能保证施工期间在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下不变形、不倾斜和不摇晃。脚手架施工作业属高处作业,其安全技术要求主要有:

(1)必须有完善的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网、防护栏、挡脚板。

(3)操作人员上下架子,要有保证安全的扶梯、爬梯或斜道。

(4)必须有良好的防电、避雷装置,钢脚手架等均应可靠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手架应设避雷装置。

(5)必须按规定设扫地杆、连墙件和剪刀撑,保证架体牢固。

(6)脚手板要铺满、铺稳,不得留探头板,要保证有3个支撑点,并绑扎牢固。

(7)在脚手架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随时进行检查,经常清除架上的垃圾,注意控制架上荷载,禁止在架上过多地堆放材料和多人挤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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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

(8)工程复工和风、雨、雪后应对脚手架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有立杆沉陷、悬空、接头松动、架子歪斜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9)遇6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应暂停高处作业,雨雪后上架操作要有防滑措施。

(10)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特别是高层脚手架和满堂脚手架更应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11)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棚,以防止上层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

三、悬挑式脚手架(一)一般规定悬挑式脚手架是指架体结构卸荷在附着于建筑结构的刚性悬挑梁(架)上的脚手架,用于建筑施工中的主体或装修工程的作业及其安全防护需要,每段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0m,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悬挑架的支承结构应为型钢制作的悬挑梁或悬挑桁架等,不得采用钢管;其节点应螺栓连接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式应经设计计算确定。悬挑钢梁的选型计算、锚固长度、设置间距、斜拉措施等对悬挑架体稳定有着重要影响;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现场多使用工字钢;悬挑钢梁前端应采用吊拉卸荷,结构预埋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制作,但钢丝绳、钢拉杆卸荷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二)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前的准备工作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制作等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悬挑式脚手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施工图和设计计算书,且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审批手续齐全(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单位审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报送建设单位),并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下实施。悬挑式脚手架的支承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式经设计计算确定,必须得到工程设计单位认可,主要考虑是否可能破坏建筑结构。当采用型钢悬挑梁作为脚手架的支承结构时,应进行下列设计计算:

(1)型钢悬挑梁的抗弯强度、整体稳定性和挠度。

(2)型钢悬挑梁锚固件及其锚固连接的强度。

(3)型钢悬挑梁下建筑结构的承载能力验算。(三)悬挑式脚手架选择和制作应注意的问题悬挑式脚手架选择和制作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架体高度在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须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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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装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3)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 mm。

(4)悬挑式脚手架的支承结构应为型钢制作的悬挑梁或悬桁架等,不得采用钢管。

(5)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其计算内容包括:①材料的抗弯强度;②抗剪强度;③整体稳定;④挠度。

(6)悬挑式脚手架应水平设置在梁上,锚固位置必须设置在主梁或主梁以内的楼板上,不得设置在外伸阳台上或悬挑板上。

(7)节点的制作(悬挑梁的锚固点、悬挑架的节点)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结构,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以保证节点是刚性的。

(8)支承体与结构的连接方式必须进行设计,设计时考虑连接件的材质,连接件与型钢的固定方式。目前普遍采用是预埋圆钢环或U形螺栓,预埋件不得使用螺纹钢。

(9)采用U形螺栓的固定方式有压板固定式(紧固)和双螺母固定(防松),直接承受力荷载的普通螺栓连接应用双螺帽或其他防止螺栓松动的有效措施:

①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100 mm×10mm(宽×厚)。

②当采用螺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的规格不应小于63mm×63mm×6mm。

(10)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 mm。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如图6-8所示。≤1.05m≥45°

0.2mL?=1.25Li L?H≤20m1—钢丝绳或钢拉杆图6-8型钢悬挑脚手架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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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

(11)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如图6-8所示。

(12)用于锚固的U形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U形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如图6-9所示。

(13)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如图6-10、图6-11所示。凸凸L63 mm×63 mm×6mm1一木楔侧向楔紧;2一两根1.5m长、直径18mm的HRB335钢筋图6-9悬挑钢梁U形螺栓固定构造I 1圈200 200g-100 mm×150mm×10mm 11一木楔模紧图6-10悬挑钢梁穿墙构造200200A图6-11悬挑钢梁楼面构造(四)悬挑式脚手架其他应注意的安全技术问题悬挑式脚手架除以上所述之外,连墙体的设置、剪刀撑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等与《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要求基本一样。其中高度超过设计高度的架件,由于悬伸长度较长就降低了悬挑梁的抗弯性能与整体稳定性,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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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处必须有可靠的加强措施。悬挑架底部必须张挂安全平网防护,其他防护也与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一样。

四、操作平台施工现场的操作平台,根据用途可分为只用于施工操作的作业平台和进行施工作业亦进行施工材料转接用的接料平台(或称卸料平台、转料平台等)。操作平台分为移动式操作平台、落地式操作平台、悬挑式操作平台等多种。操作平台的构造、荷载要求及搭设与拆除,与脚手架相近,为方便施工现场的使用与管理,故要求符合相关脚手架规范的要求。(一)移动式操作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具有独立的机构,可以搬移。常用于构件施工、装修工程和水电安装等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示意图如图6-12所示。

1、n6-中□中(a)立面图(b)侧面图1一木楔;2—竹笆或木板;3—梯子;4—带锁脚轮;5—活动防护绳;6—挡脚板图6-12移动式操作平台示意图移动式操作平台的架体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移动式的特点方面考虑,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为防止操作平台倾覆,其高度不应超过5m;为保证操作平台整体稳定性,其高宽比不应大于2:1;为保证操作平台整体安全,其所承受的施工荷载不应超过1.5kN/m2。

(2)施工现场操作平台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常常是没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有方案不执行。因此当操作平台面积、高度或荷载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由专业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作业人员在使用操作平台进行施工时,为了防止平台移动宜将立柱与地坪间垫实,因此立柱底部离地面不得超过80 mm或行走轮和导向轮应配有制动器或刹车闸等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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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定措施。

(4)操作平台采用φ48.3mm×3.6mm钢管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部件,按产品要求进行组装。

(5)单独设置的操作平台应设置供人上下、踏步间距不大于400 mm的扶梯。

(6)操作平台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7)移动式操作平台在移动时,操作平台上不得有人。

(8)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cm,台面应满铺5cm厚的木板或竹笆。(二)落地式操作平台落地式操作平台的架体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落地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15m,高宽比不应大于3:1。

(2)施工平台的施工荷载不应超过2.0 kN/m2,接料平台的施工荷载不应超过

3.0kN/m2。当接料平台的施工荷载大于2.0kN/m2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3)落地式操作平台应独立设置,并应与建筑物进行刚性连接,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4)用脚手架搭设落地式操作平台时其结构构造应符合相关脚手架规范的规定,在立杆下部设置底座或垫板、纵向与横向扫地杆,在外立面设置剪刀撑或斜撑。

(5)落地式操作平台应从底层第一步水平杆起逐层设置连墙件且间隔不应大于4m,同时应设置水平剪刀撑。连墙件应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并应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三)悬挑式操作平台

1.悬挑式操作平台分类悬挑式操作平台可分为斜拉方式的悬挑式操作平台和下支承方式的悬挑式操作平台两种方式。

2.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置相关规定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相关规定:

(1)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严禁将操作平台设置在临时设施上。

(2)未经专项设计的临时设施上,不得设置悬挑式操作平台。

(3)悬挑式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且其承载力应符合使用要求。

(4)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悬挑长度不宜大于5m,均布荷载不应大于5.5kN/m2,集中荷载不应大于15kN,承载力需经设计验收。

(5)当悬挑式操作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卡环连接,钢丝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且不得少于4个。

(6)悬挑式操作平台的外侧应略高于内侧,外侧应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设置防护挡板完全封闭。

(7)不得在悬挑式操作平台吊运、安装时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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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一)结构构造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撑桁架、架体构架、附着支承结构、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组成。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架体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

②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2m。

③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承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

④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⑤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m2。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附着支承结构部位设置与架体高度相等的与墙面垂直的定型的竖向主框架,竖向主框架应是桁架或刚架结构,其杆件连接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并应与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结构构成有足够强度和支撑刚度的空间几何不可变体系的稳定结构。竖向主框架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竖向主框架可采用整体结构或分段对接式结构。结构形式应为竖向桁架或门型刚架形式等。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节点处,并应采用螺栓或焊接连接,如不交汇于一点,必须进行附加弯矩验算。

②当架体升降采用中心吊时,在悬臂梁行程范围内竖向主框架内侧水平杆去掉部分的断面,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③主框架内侧应设有导轨。

④竖向主框架宜采用单片式主框架;或可采用空间桁架式主框架。

(4)在竖向主框架的底部应设置水平支承桁架,其宽度与主框架相同,平行于墙面,其高度不宜小于1.8m。水平支承桁架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桁架各杆件的轴线应相交于节点上,并宜用节点板构造连接,节点板的厚度不得小于6mm。

②桁架上下弦应采用整根通长杆件或设置刚性接头。腹杆上下弦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③桁架与主框架连接处的斜腹杆宜设计成拉杆。

④架体构架的立杆底端应放置在上弦节点各轴线的交汇处。

⑤内外两片水平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间应设置水平支撑杆件,各节点必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⑥水平支撑桁架的两端与主框架的连接,可采用杆件轴线交汇于一点,且为能活动的铰接点;或可将水平支撑桁架放在竖向主框架的底端的桁架底框中。

(5)附着支承结构应包括附墙支座、悬臂梁及斜拉杆,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均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每道附墙支座应能承担竖向主框架的全部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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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

②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

③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

④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两个或应采用弹簧垫片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的长度不应少于3扣,且不得小于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 mm×100 mm×10mm。

⑤附墙支座支承在建筑物上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但不得小于C10。

(6)水平支承桁架最底层应设置脚手板,并应铺满铺牢,与建筑物墙面之间也应设置脚手板全封闭,宜设置可翻转的密封翻板。在脚手板的下面应用安全网兜底。

(7)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得大于6m。

(8)当水平支承桁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得大于2.0m。并且必须采取加强措施,确保其强度和刚度不得低于原有的桁架。

(9)物料平台不得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部位和各结构构件相连,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建筑工程结构。

(10)当架体遇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需断开或开洞时,断开处应加设栏杆和封闭,开口处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11)架体外立面应沿全高连续设置剪刀撑,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连成一体,剪刀撑的水平夹角应为45°~60°;应与所覆盖架体构架上每个主节点的立杆或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扣紧;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不应小于45°。

(12)架体结构应在以下部位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①与附墙支座的连接处。

②架体上提升机构的设置处。

③架体上防坠、防倾装置的设置处。

④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⑤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⑥架体因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

⑦其他有加强要求的部位。

(1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不应低于2000目/100 cm2,且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②作业层外侧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 mm高的挡脚板。

③作业层应设置固定牢靠的脚手板,其与结构之间的间距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相关规定。

(1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具有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检验规程;制作单位应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②制作构配件的原材料和辅料的材质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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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加工构配件的工装、设备及工具应满足构配件制作精度的要求,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工装应有设计图纸。

④构配件应按照工艺要求及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对附着支承结构、防倾、防坠落装置等关键部件的加工件应进行100??验;构配件出厂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

(1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每个竖向主框架处设置升降设备,升降设备应采用电动葫芦或电动液压设备,单跨升降时可采用手动葫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升降设备必须与建筑结构和架体有可靠连接。

②固定电动升降动力设备的建筑结构应安全可靠。

③设置电动液压设备的架体部位,应有加强措施。

(16)两主框架之间架体的搭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规定。(二)安全装置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具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装置,各类装置应灵敏可靠。

(2)防倾覆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防倾覆装置中必须包括导轨和两个以上与导轨连接的可滑动的导向件。

②在防倾覆导向件的范围内应设置防倾覆导轨,且应与竖向主框架可靠连接。

③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最上和最下两个导向件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8m或架体高度的1/4。

④应具有防止竖向主框架倾斜的功能。

⑤应用螺栓与附墙支座连接,其装置与导向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5mm。

(3)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构上,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一个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都必须起作用。

②防坠落装置必须是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组的手动装置。

③防坠落装置应具有防尘、防污染的措施,并应灵敏可靠和运转自如。

④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必须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⑤钢吊杆式防坠落装置,钢吊杆规格应由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φ25mm。

(4)同步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时,必须配备有限制荷载或水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统。连续式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限制荷载自控系统;简支静定水平桁架,应采用水平高差同步自控系统;若设备受限时,可选择限制荷载自控系统。

②限制荷载自控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a)当某一机位的荷载超过设计值的15??,应采用声光形式自动报警和显示报警机位;当超过30??,应能使该升降设备自动停机。b)应具有超载、失载、报警和停机的功能;宜增设显示记忆和储存功能。c)应具有本身故障报警功能,并应能适应施工现场环境。d)性能应可靠、稳定,控制精度应在5??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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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

③水平高差同步控制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a)当水平支承桁架两端高差达到30 mm时,应能自动停机。b)应具有显示各提升点的实际升高和超高的数据,并应有记忆和储存的功能。c)不得采用附加重量的措施控制同步。(三)安装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装,可采用单片式主框架的架体,也可采用空间桁架式主框架的架体。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首层安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架体安装的要求。

(3)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相邻竖向主框架的高差不应大于20mm。

②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5‰,且不得大于60mm。

③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建筑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④连接处所需要的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由计算确定,且不得小于C10。

⑤升降机构连接应正确且牢固可靠。

⑥安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行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⑦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4)附着支承结构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少装和使用不合格螺栓及连接件。

(5)安全保险装置应全部合格,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备,且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6)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

(7)采用扣件式脚手架搭设的架体构架,其构造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BJ 130)的要求。

(8)升降设备、同步控制系统及防坠落装置等专项设备,均应采用同一厂家产品。

(9)升降设备、控制系统、防坠落装置等应采取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四)升降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可有手动、电动和液压三种升降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单片架体升降时,可采用手动、电动和液压三种升降形式。

②当两跨以上的架体同时整体升降时,应采用电动或液压设备。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按升降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②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架体上。

③升降过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载。

④所有妨碍升降的障碍物应已拆除。

⑤所有影响升降作业的约束已经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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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各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 mm。

(4)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5)当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时,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排除翻链、绞链和其他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6)当采用液压升降设备作升降动力时,应排除液压系统的泄漏、失压、颤动、油缸爬行和不同步等问题和故障,确保正常工作。

(7)当采用电动升降设备时,电动升降设备连续升降距离应大于一个楼层高度,并应有制动和定位功能。

(8)架体升降到位后,应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9)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升降到位固定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五)使用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按照设计性能指标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超载,不得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

(2)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进行下列作业:

①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②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或缆索)。

③在架体上推车。

④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

⑤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⑥利用架体支撑模板或卸料平台。

⑦其他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4)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3个月时,应提前采取加固措施。

(5)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1个月或遇6级及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应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螺栓连接件、升降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落装置、电控设备同步控制装置等应每月进行维护保养。(六)拆除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

(2)必须对拆除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拆除的材料及设备不得抛扔。

(4)拆除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拆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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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第二节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模板工程,就其材料用量、人工、费用及工期来说,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建筑施工中也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据统计,每平方米竣工面积需要配置0.15m2模板。模板工程的劳动用工约占混凝土工程总用工的1/3。特别是近年来城市建设高层建筑增多,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数量增加,据测算约占全部混凝土工程的70??上,模板工程的重要性更为突出。

一、模板的分类及作用按其功能分类,常用的模板主要有5大类。(一)定型组合模板定型组合模板包括定型组合钢模板、钢木定型组合模板、组合铝模板以及定型木模板。目前我国推广应用量较大的是定型组合钢模板。(二)墙体大模板墙体大模板有钢制大模板、钢木组合大模板以及由大模板组合而成的筒子模等。(三)飞模(台模)飞模是用于楼盖结构混凝土浇筑的整体式工具式模板,具有支拆方便、周转快、文明施工的特点。飞模形式包括用铝合金桁架与木(竹)胶合板面组成的铝合金飞模,用轻钢桁架与木(竹)胶合板面组成的轻钢飞模,用门式钢脚手架或扣件钢管脚手架与胶合板或定型模板面组成的脚手架飞模,以及将楼面与墙体模板连成整体的工具式模板——隧道模。(四)滑升模板滑升模板是整体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的一项新工艺。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的烟囱、水塔、筒仓、竖井和民用高层建筑剪力墙、框剪、框架结构施工。滑升模板主要由模板面、围圈、提升架、液压千斤顶、操作平台、支承杆等组成,一般采用钢模板面,也可用木或木(竹)胶合板面。围圈、提升架、操作平台一般为钢结构,支承杆一般用直径25mm的圆钢或螺纹钢制成。(五)木模板木模板板面采用木板或木胶合板,支承结构采用木龙骨、木立柱,连接件采用螺栓或铁钉。

二、模板的构造和使用材料的性能模板通常由3部分组成:模板面、支承结构(包括水平支承结构,如龙骨、桁架、小梁等,以及垂直支承结构,如立柱、格构柱等)和连接配件(包括穿墙螺栓、模板面连接卡扣、模板面与支承构件以及支承构件之间连接零配件等)。模板的结构设计,必须能承受作用于模板结构上的所有垂直荷载和水平荷载(包括混凝土的侧压力、振捣和倾倒混凝土产生的侧压力、风力等)。在所有可能产生的荷载中要选择最不利的组合验算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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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建筑施工安全板整体结构和构件及配件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当然首先在模板结构设计上必须保证模模板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可以是钢材、木材和铝合金等。下面分别介绍这些材料的规(一)钢材采用平炉或氧气转炉3号钢(沸腾钢或镇静钢)、16Mn钢、16Mnq钢。钢材质量应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铸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1352)的规定。组合钢模板及配件制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T模板支架的材料宜优先选用钢材。(二)木材木材的树种可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选用,选择质量好的材料。有腐朽、折裂、枯节等木材选材时,应根据模板构件受力种类,按表6-5选用适当等级的木材。表6-5木材材质等级板支撑系统形成空间稳定的结构体系。格和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的规定。钢管》(GB/T 3091)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50214)的规定。疵病的木材不得使用。(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等疵病的不得使用。构件受力种类材质等级受拉或拉弯构件I等材受弯或压弯构件Ⅱ等材受压构件Ⅲ等材(三)铝合金建筑模板结构若采用铝合金时,应采用纯铝加入锰、镁等合金元素后的铝合金型材。(四)面板材料面板除采用钢、木外,还可采用胶合板、复合纤维板、塑料板、玻璃钢板等。其中胶合板应符合《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GB/T 17656)的有关规定。

1.覆面木胶合板覆面木胶合板的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厚度应采用12~18mm的板材。

(2)其剪切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浸泡,不蒸煮,1.4~1.8 N/mm2。

②室温水浸泡,1.2~1.8N/mm2。

③沸水煮,24h,1.2~1.8N/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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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

④含水率5??13??

⑤密度4.5~8.8kg/m3。

2.覆面竹胶合板覆面竹胶合板应符合:表面应平整光滑,具有防水、耐磨、耐酸碱的保护膜,厚度不小于15mm。

3.复合纤维板复合纤维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变形,常用复合纤维模板的厚度宜为12 mm、15mm、18mm。

(2)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72h吸水率<5??

②72h吸水膨胀率<4??

③横向静曲强度为28.22~32.3N/mm2;纵向静曲强度为52.62~67.21N/mm2。

④垂直表面抗拉强度大于1.8 N/mm2。

⑤弹性模量大于6.0×103N/mm2。耐酸碱腐蚀性在1??性钠中浸泡24h,无软化及腐蚀现象;耐水汽性能在水蒸气中喷蒸24h,表面无软化及明显膨胀。

三、荷载规定设计模板首先要确定模板应承受的荷载。荷载分为3类。(一)荷载标准值

(1)恒荷载标准值。包括模板及其支架自重标准值、新浇筑混凝土自重标准值、钢筋自重标准值,以及当采用内部振捣器时,新浇筑的混凝土作用于模板的侧压力标准值的确定方法及计算公式。

(2)活荷载标准值。包括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标准值。

(3)风荷载标准值。(二)荷载设计值计算模板及支架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的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计算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永久荷载为1.2,活荷载为1.4。钢模板及其支架的荷载设计值可乘以系数0.95予以折减。采用冷弯薄壁型钢,其荷载设计值不应折减。(三)荷载组合按极限状态设计时,其荷载组合应按两种情况分别选派:

(1)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

(2)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采用标准组合。模板及其支架荷载效应组合的各项荷载分别按平板和薄壳的模板及支架、梁和拱模板的底板及支架、梁、拱、柱、墙的侧模等分别选取。当验算模板及其支架的刚度时,规定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容许值:对结构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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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露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对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250;支架的压缩变形或弹性挠度,为相应的结构计算跨度的1/1000。

四、设计计算(一)一般规定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

1.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要求

(1)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及风荷载。

(2)构造应简单,装拆方便,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等。

2.模板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根据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和季节性施工措施,确定其构造和所承受的荷载。

(2)绘制配板设计图、支撑设计布置图、细部构造和异形模板大样图。

(3)按模板承受荷载的最不利组合对模板进行验算。

(4)制定模板安装及拆除的程序和方法。

(5)编制模板及配件的规格、数量汇总表和周转使用计划。

(6)编制模板施工安全、防火技术措施及设计、施工说明书。(二)钢模板及其支撑的设计钢模板及其支撑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规定,对工字钢和箱型截面,当截面板件宽厚比等级为S?或Ss级时,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应取

1.0,当截面板件宽厚比等级为S?、S?及S?级时,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应按:①工字形截面(x轴为强轴,y轴为弱轴),r?=1.05,r,=1.20;②箱型截面,r?=r,=1.0。组合钢模板、大模板、滑升模板等的设计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T

50214)、《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 50113)的相应规定。(三)木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005)的规定,其中受压立杆除满足计算需要外,其梢径不得小于80mm。(四)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规定

(1)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联系构件不应大于200。

(2)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不应大于350,木杆件不应大于250。(五)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等作支架立柱的规定

(1)连接扣件和钢管立杆底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T 15831)的规定。

(2)采用四柱形,并于四面两横杆间设有斜缀条时,可按格构式柱计算,否则应按单立杆计算,其荷载应直接作用于四角立杆的轴线上。

(3)支架立柱为群柱架时,高宽比不应大于5,否则应架设抛撑或缆风绳,保证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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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向的稳定。(六)用门式钢管脚手架作支架立柱的规定

(1)几种门式钢管脚手架(简称门架)混合使用时,必须取支承力最小的门架作为设计依据。

(2)荷载宜直接作用在门架两边立杆的轴线上,必要时可设横梁将荷载传于两立杆顶端,且应按单榀门架进行承力计算。(七)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作支架立柱的规定

(1)模板支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4m;当超过24m时,应另行专门设计。

(2)模板支架应根据施工方案计算得出的立杆排架尺寸选用定长的水平杆,并应根据支撑高度组合套插的立杆段、可调托座和可调底座。

(3)模板支架的斜杆或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当搭设高度不超过8m的满堂模板支架时,步距不宜超过1.5m,支架架体四周外立面向内的第一跨每层均应设置竖向斜杆,架体整体底层以及顶层均应设置竖向斜杆,并应在架体内部区域每隔5跨由底至顶纵、横向均设置竖向斜杆或采用扣件钢管搭设的剪刀撑。当满堂模板支架的架体高度不超过4个步距时,可不设置顶层水平斜杆;当架体高度超过4个步距时,应设置顶层水平斜杆或扣件钢管水平剪刀撑。

②当搭设高度超过8m的模板支架时,竖向斜杆应满布设置,水平杆的步距不得大于1m,沿高度每隔4~6个标准步距应设置水平层斜杆或扣件钢管剪刀撑。周边有结构物时,宜与周边结构形成可靠拉结。

③当模板支架搭设成无侧向拉结的独立塔状支架时,架体每个侧面每步距均应设竖向斜杆。当有防扭转要求时,在顶层及每隔3~4个步距应增设水平层斜杆或钢管水平剪刀撑。

(4)对长条状的独立高支模架,架体总高度与架体的宽度之比不宜大于3。

(5)模板支架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或双槽钢托梁的悬臂长度严禁超过650mm,且丝杆外露长度严禁超过400mm,可调托座插入立杆或双槽钢托梁长度不得小于150 mm。

(6)高大模板支架最顶层的水平杆步距应比标准步距缩小一个盘扣间距。

(7)模板支架可调底座调节丝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300 mm,作为扫地杆的最底层水平杆离地高度不应大于550 mm。

(8)模板支架宜与周围已建成的结构进行可靠连接。

(9)当模板支架体内设置与单肢水平杆同宽的人行通道时,可间隔抽除第一层水平杆和斜杆形成施工人员进出通道,与通道正交的两侧立杆间应设置竖向斜杆;当模板支架体内设置与单肢水平杆不同宽人行通道时,应在通道上部架设支撑横梁,横梁应按跨度和荷载确定。通道两侧支撑梁的立杆间距应根据计算设置,通道周围的模板支架应连成整体。洞口顶部应铺设封闭的防护板,两侧应设置安全网。通行机动车的洞口,必须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撞设施。(八)支承楞梁计算次楞一般为两跨以上连续楞梁,当跨度不等时,应按不等跨连续楞梁或悬臂楞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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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主楞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连续梁、简支梁或悬臂梁设计;同时主、次楞梁均应进行最不利抗弯强度与挠度验算。(九)柱箍柱箍用于直接支承和夹紧柱模板,应用扁钢、角钢、槽钢和木楞制成,其受力状态为拉弯杆件,按拉弯杆件计算。(十)钢、木支柱应承受模板结构的垂直荷载当支柱上下端之间不设纵横向水平拉条或设有构造拉条时,按两端铰接的轴心受压杆件计算,其计算长度Lo=L(支柱长度);当支柱上下端之间设有多层不小于40mm×50 mm的方木或脚手架钢管的纵横向水平拉条时,仍按两端铰接轴心受压杆件计算,其计算长度L。应取支柱上多层纵横向水平拉条之间最大的长度。当多层纵横向水平拉条之间的间距相等时,应取底层。

五、模板安装(一)模板安装的规定

(1)对模板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是具有资质的单位。

(2)挑选合格的模板和配件。

(3)模板安装应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循序拼装。

(4)竖向模板和支架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如钢管垫板上应加底座。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且应中心承载。基土应坚实,并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应有防水措施;对特别重要的结构工程可采用混凝土、打桩等措施防止支架柱下沉。对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融措施。

(5)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6)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7)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支撑。

②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于立柱底铺设垫板。

③当采用悬臂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要求。

(8)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应选用桁架支模或钢管立柱支模。当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支架的横垫板应平整,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且其支柱不得超过二层,并必须待下层形成整体空间后,方允许支安上层支架。当层间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可采用木立柱支模。

(9)模板安装作业高度超过2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平台。

(10)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井字架脚手架或操作平台连成一体。

(11)5级及以上大风应停止一切吊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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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技术

(12)拼装高度为2m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

(13)当支撑成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撑的表面倾斜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防滑移的措施。

(14)除设计图另有规定者外,所有垂直支架柱应保证其垂直。其垂直允许偏差,当层高不大于5m时为6mm,当层高大于5m时为8mm。

(15)已安装好的模板上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已承受荷载的支架和附件,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二)单立柱做支撑要求单立柱做支撑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柱支撑群(或称满堂架)严禁使用门式脚手架,应沿纵、横向设水平拉杆,其间距按设计规定;立杆下端200 mm处设纵、横向扫地杆;架体外侧每隔6m设置一道剪刀撑,并沿竖向连续设置,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应为45°~60°。当楼层高超过10m时,还应设置水平方向剪刀撑。拉杆和剪刀撑必须与立柱牢固连接。

(2)单立柱支撑的所有底座板或支撑顶端都应与底座和顶部模板紧密接触,支撑头不得承受偏心荷载。

(3)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立柱支撑时,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接,主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m,纵横杆步距不应大于1.2m。支撑高度超过10m时,应在外侧周边和内部每隔15m间距设置剪刀撑,剪刀撑不应大于4个间距,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沿竖向应连续设置,并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三)柱模板安装要求柱模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拼装柱模时,应设临时支撑固定,斜撑与地面的倾角宜为60°,严禁将大片模板系于柱子钢筋上。

(2)若为整体组合柱模,吊装时应采用卡环和柱模连接。

(3)当高度超过4m时,应群体或成列同时支模,并应将支撑连成一体,形成整体框架体系。

六、模板拆除模板拆除(简称拆模)时,下方不能有人,拆模区应设警戒线,以防有人误入被砸伤。拆模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拆模申请要求拆模之前必须有拆模申请,并根据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记录达到规定时,技术负责人方可批准拆模。(二)拆模顺序和方法的确定各类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模板设计无规定时,可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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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后下,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顺序进行。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三)拆模时混凝土强度拆模时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承重的侧模板,包括梁、柱、墙的侧模板,只要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即可拆除。一般墙体大模板在常温条件下,混凝土强度达到1 N/mm2即可拆除。

(2)承重模板,包括梁、板等水平结构构件的底模,应根据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达到规定,方可拆除。

(3)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实际结构混凝土强度并未达到要求,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暂停拆模,经妥当处理,实际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拆除。

(4)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设计的使用荷载。(四)现浇楼盖及框架结构拆模一般现浇楼盖及框架结构的拆模顺序如下:拆柱模斜撑与柱箍→拆柱侧模→拆楼板底模→拆梁侧模→拆梁底模。楼板小钢模的拆除,应设置供拆模人员站立的平台或架子,还必须将洞口和临边进行封闭后,才能开始工作。拆除时先拆除钩头螺栓和内外钢楞,然后拆下U形卡、L形插销,再用钢钎轻轻撬动钢模板,用木锤或带胶皮垫的铁锤轻击钢模板,把第一块钢模板拆下,然后将钢模逐块拆除。拆下的钢模板不准随意向下抛掷,要向下传递至地面。多层楼板模板支柱的拆除,下面应保留几层楼板的支柱,应根据施工速度、混凝土强度增长的情况、结构设计荷载与支模施工荷载的差距通过计算确定。(五)现浇柱模板拆除柱模板拆除顺序如下:拆除斜撑或拉杆(或钢拉条)→自上而下拆除柱箍或横楞→拆除竖楞并由上向下拆除模板连接件、模板面。

📌 本章要点清单

  1. 脚手架四件套:连墙件、剪刀撑、扫地杆、水平杆;自由高度≤4m。
  2. 支撑脚手架:立杆基础坚实、剪刀撑齐全、分层浇筑控堆载。

❓ 本章回顾

  1. 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限制?——不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
  2. 模板支撑坍塌常见原因?——立杆悬空、缺剪刀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