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04 课|消防法
> 日期:2026-08-16 | 目标:记方针、单位职责、公众聚集场所检查 + 常见违法情形
一、方针与原则
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口诀:责设通查)
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制度规程
2. 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维护
3.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单位额外职责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防火档案;定期组织培训演练;组织防火巡查
四、建设工程与场所管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须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
五、火灾处置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成年公民有参加有组织灭火的义务
报警后要说明:地点、燃烧物、火势、联系方式;派人接应消防车
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埋压圈占消火栓
六、高频判断题
消防通道可以临时停车?错,必须保持畅通
灭火器压力表红区表示压力不足?对,需检修充装
单位消防设施只要买了就不用管?错,要定期维护检测